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09-1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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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现状

(一)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019年乌兰浩特市作为自治区试点地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政法委、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过三年的建设基本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包括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

2022年我盟以创建国家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印发了推广试点经验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旗县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 

(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建设

盟旗两级卫健委整合卫生、教育系统内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人才资源,建立了盟级两级心理人才库,共计260余人。

(三)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基层心理服务平台

各旗县市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建立社会工作室或心理咨询室,目前全盟苏木(乡镇、街道)心理咨询室建成率为100%,嘎查(村、社区)建成率为100%。

2.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目前全盟95%以上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建立了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完善员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大力心理健康服务进机关、进企业工作,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讲座等心理健康服务,盟工会、卫健委联合开展员工心理健康体检工作,盟精神卫生中心提供心理测评服务。

4.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各旗县市至少有1家二级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心理)科门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5.完善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热线工作

盟精卫中心组建盟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明确成员与职责,派出骨干参加国家、自治区心理危机干预培训,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开通无假日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8200990,配备接线员7人,2023年采购心理热线管理系统,将于近期投入使用。

(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

全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世界睡眠日、精神卫生日等主题节日期间,利用公众号及资讯公众平台发布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针对抑郁、焦虑、睡眠等心理健康知识制定了科普材料,同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引导公民主动调适情绪困扰和心理压力。

(五)搭建心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我盟心理健康工作,为全盟人民群众提供好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我盟心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平台功能包括心理测评、心理咨询预约、心理健康宣传、音乐调节、在线课程、心理文章、心理训练、AI在线心理服务机器人、心情随笔、心理活动、五级预警、测评管理、咨询管理、预约管理、危机干预管理、心理评估管理等功能。

自平台搭建以来,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平台共注册9502人,测评数量27581人,心理咨询师入驻15人,发布心理科普文章视频100余条。目前心理健康信息化平台已嵌入“健康兴安”服务平台,等待系统升级后开放相关功能,将平台推广到全盟各旗县市,扩大平台使用范围,增加平台使用人数,提高平台使用效果。

(六)大力推进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2020年根据自治区《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盟实际情况印发健康兴安行动实施方案,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是专项行动之一,卫健委根据实施方案不断推进落实。

一是建立心理科普专家库。整合盟级、旗县级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人才资源,建立心理知识科普专家库。

二是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世界睡眠日、世界孤独症日、世界卫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讲活动。  

三是定期开展居民心理健康基线水平调查工作。根据自治区要求定期居民心理健康基线水平调查工作,目前我盟居民心理健康素养为27%。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科普宣传网络,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同时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

(二)规范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

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社会层面心理健康从业人员进行摸底,建立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为我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同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心理服务能力。

(三)完善心理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

为做好我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现资源整合、团队管理、业务分级、服务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形成早发现、早干预的工作机制,计划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增加“青少年心理健康云平台”模块,在乌兰浩特市辖区内36所学校建立心灵驿站,设置电脑WEB端方式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测评、心理知识科普、心理咨询和指导。通过青少年心理健康云平台开展线上及线下心理健康服务。二是在全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设置电脑WEB端方式为就诊患者提供专业的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和指导。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交流合作,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加强联动机制,共同有效推动工作发展。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 办 人 姓 名:纪红玉

承 办 人 电 话:826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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