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3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09-1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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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智慧停车场,改善盟人民医院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现状

1.近年来,随着私家车辆的不断增加,以及不明原因停放的“僵尸车”、周边小区无处停放的车辆、外来进城等车辆对停车位的长期占用,给来院就医患者和医院职工带来了诸多不便。对此,兴安盟人民医院合理利用院内有限空间增设停车位,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同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停车场收费管理,车辆流转效率得到显著提高,车辆管理秩序得到明显提升。后期,因在全国收费停车场整顿中存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手续不全问题于2021年9月1日停止。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真正为百姓打造安全、整洁、有序、美观的就医环境,医院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拟设置停车位930个(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其中:供院内职工使用停车位470个、对外开放实行收费管理停车位460个。

2.为充分运用价格杠杆疏解停车难(不以收费为目的),满足广大就医患者正常需求,兴安盟人民医院于2024年1月向盟发改委正式提交《关于院内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的请示》,院内地上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临时收费标准已于2024年5月获批。

3.为依法依规做好院内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兴安盟人民医院于2024年5月向盟卫健委正式提交《关于医院三产公司针对院内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的请示》,目前正在进一步沟通协调当中。

4.现阶段兴安盟人民医院正在积极办理备案审批相关手续,补充完善院内停车场地消防设施,待乌兰浩特市综合执法局批准备案后即可正式启动,并逐步完善收费管理、缴费系统,研究与医院信息化系统进行有效衔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惠及广大就诊患者,逐步实现“预约挂号+预约停车+车位共享”的数字化管理模式。

5.此外,为尽可能地缓解就诊患者停车问题,兴安盟人民医院充分利用院内有限空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在院内可供车辆停放的位置增加车位,院外交管部门也在道路两侧增加了临时停车车位;二是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了余位屏,即是显示车位剩余数量;三是加强了工作人员对车辆停放的引导;重新规划出租车待客区,划至医院门诊对面环形区内,规范出租车停放,让离院患者第一时间打到出租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乱停乱放等现象;五是为客运站长途车辆设置了专门的乘降地点,为旗县市来院就诊患者提供了交通便利,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停车流量。

6.兴安盟人民医院周边已设有公交站点,车次较多,且乘坐人员均以来院就诊患者及院内职工为主。

7.兴安盟人民医院院内大多数职工均有固定的交通工具或较为方便的出行方式,且院内职工已临床一线工作人员为主,来院、离院时间无法统一,因此暂未考虑专门设置职工班车。

8.为切实确保兴安盟人民医院院内职工切身利益,无法强制“非主治医师”以外的职工禁止在院内停放车辆。

9.建立立体停车场需充分进行调研和评估,且我盟经济实力有限,兴安盟人民医院也很难一力承担建设费用,加之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可用面积有限,在没有政府支持及额外批准其它用地的情况下无法建立符合兴安盟人民医院实际的立体化停车场。

10.兴安盟人民医院二院部位于兴安北路35号,与五一办公旧址相比邻,周边小区及人群也比较紧密,道路交通流量大,停车位少、停车难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除患者就医停车难以外,也对医院及邻近的盟妇幼职工停车造成了一定困扰,也是医院想尽快解决的一大难题。自2014年9月兴安盟人民医院迁至新址以后,大部分就医人群同时转往医院新址,且该处停车位处于公共区域,按照有关要求已交由乌市综合执法局管理,医院除了保证门前120车道的通畅以外,无法进行额外管理,无权设置收费停车场,无法实现分时段资源共享。近年来,城管部门管理力度较大,道路两旁陆续增设停车位,在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上起到了一定作用,停车场乱停乱放现象基本不存在,但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综上所述,兴安盟人民医院将结合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就解决来院就诊患者停车难问题进行不断探索,真正为百姓打造安全、整洁、有序、美观的就医环境。希望盟委、行署在城市资源规划及资金支持方面给予医院一定倾斜,如与兴安盟人民医院新址东侧区域即将竣工的兴安盟工人文化宫共用地上地下停车场等。也希望借助各有关部门力量共同解决兴安盟人民医院面临的实际问题。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 办 人 姓 名:纪红玉

承 办 人 电 话:826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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