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防汛关键期,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我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安全形势,超前谋划部署,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救援力量准备,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压紧压实防汛责任,落实落细防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控了汛期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为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非煤矿山安全防汛制度。兴安盟应急管理局结合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风险,建立健全了非煤矿山安全防汛制度,先后两次于2023年6月5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兴应急发〔2023〕55号)和2023年7月5日下发了《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要求各旗县市必须做到1是各地要对降雨区域内的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每日进行工作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巡视巡查制度,严防有制度不落实、 严防脱岗空岗、严防假停产、假撤人现象的发生。2是严格落实极端天气撤人制度。要求各旗县市密切关注降雨进展情况,露天矿山在雷暴天气停止作业;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在矿(库)区 24 小时降雨达到 50mm 时要停止作 业,24小时降雨达到100mm 时,立即启动停产撤人应急预案,撤出危险区域人员。3是强化险情应急处置。兴安盟应急管理局要求全盟八家尾矿库企业要密切关注库内情况变化和坝体安全。干滩长度接近临界值,排洪系统出现堵塞、倒流现象,库内水位快速上升,以及坝体出现拉沟、管涌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措施,防止小问题 演化为大隐患;坝体出现严重管涌、流土等现象,以及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滑动等迹象时,必须立即组织抢险,撤出危险区域人员。露天矿山要密切关注高陡边坡,保持泄排洪沟畅通,排水设备设施运行可靠,防止山洪水汇入矿区或滑坡引发事故。要确保地下矿山排水设备设施运行可靠,同时要密切关注涌水量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溃入井下引发淹井事故。
二、顺畅预警预防机制。2023年7月15日,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局长苏凤娇现场调度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暴雨、洪水、大风、雷电等可能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和企业连线对接,提高紧急救援反应和协调能力,确保灾害预警到位,尾矿库安全度汛。目前,我局能够随时掌握非煤矿山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下一步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全力推进非煤矿山防汛度汛专项检查行动,保障全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