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两优”专项行动及盟委、行署《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兴党办发电〔2022〕18号)要求,我委落实专项行动任务举措,对内、外部事项进行了梳理和优化,制定了《兴安盟卫健委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中,共优化内、外部服务事项41项,其中,内部事项21项,外部事项20项。
二、内、外部事项优化情况
(一)下放情况
暂无内、外部事项下放。
(二)“三减”情况
1.外部事项“三减”情况。
一是减材料方面,原需材料88份,精简为63份,减少25份,精减28.41%。
二是减环节方面,原需环节86个,精简为83个,减少3个,精简3.49%。
三是减时间方面,原需610个工作日,压减后需126个工作日,减少484个工作日,精简79.34%。
2.内部事项“三减”情况。
一是减材料方面,原需材料116份,精简为49份,减少67份,精减57.76%。
二是减环节方面,原需环节130个,精简为60个,减少70个,精简53.85%。
三是减时间方面,原需1586个工作日,精简为561个工作日,减少1025个工作日,压减64.6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