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盟委、行署《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兴党办发电〔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盟民政局落实专项行动任务举措,优化民政领域外部事项和内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中,共优化内外部服务事项26项,其中,内部事项5项,外部事项21项。
二、内外部事项优化情况
(一)下放情况
外部事项拟下放“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其它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职责划分,不宜下放。
(二)“三减”情况
1.外部事项“三减”情况。
一是减材料方面,有16项提出优化措施,原需材料137份,精简为114份,减少23份,精减16.79%。
二是减环节方面,有19项提出优化措施,原需环节126个,精简为97个,减少29个,精简23.02%。
三是减时间方面,有20项提出优化措施,办理原需1740个自然日/工作日,压减后需648个自然日/工作日,压减1092个自然日/工作日,压减62.76%。
2.内部事项“三减”情况。
减环节方面,有1项提出优化措施,原需环节24个,精简为23个,减少1个,精简4.17%。
减时间方面,办理原需111自然日/工作日,压减后需37个工作日,压减74个工作日,压减66.6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