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兴安盟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了兴安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的意见》等法规制度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强化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年初经局党组会研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按季度开展工作督查,年终对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经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局机关先后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同时要求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更加全面。
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报表。二是主动公开棚改和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信息。每月在兴安盟住建局网站的“住房保障”专栏公开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三是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政策等扶贫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四是全力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4件,已全部在网站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渠道更加多元。
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8年在“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9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条。
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8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责任制》等要求,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和来访咨询。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收到投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的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范围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政策解读和政务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四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自治区及盟委行署的部署要求,围绕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公开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到工作中,不断拓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做好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提升行政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