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全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到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阶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十二五”振兴规划》,编制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全盟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自治区定点帮扶我盟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民生状况持续改善,为“十二五”时期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经济总量与产业结构。“十一五”期间,全盟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和地方财政收入逐年递增。到“十一五”期末,全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6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0.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5000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83.2亿元,年均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87.7亿元,年均增长15.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7.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90.5亿元,年均增长11.3%。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5亿元,年均递增60%以上;财政收入达到22.2亿元,年均增长14.3%。三次产业结构由34.6:28:37.4调整为31.8:33.6:34.6。
基础设施与城镇化水平。“十一五”期间,全盟完成干线公路近300公里,通乡油路1400公里以上,通村沙石路16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沙石路。铁路建设完成了“两伊”铁路。航空运输建设完成了阿尔山机场。口岸建设完成了阿尔山口岸界河桥、国门、联检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完成了一个大型灌区、一座大型水库、三段堤防工程以及六座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电网建设完成主网线路170公里以上,农网线路2000公里以上,全盟形成了以220千伏线路为主架、66千伏线路为补充的供电网络。城镇化水平由2005年的36.5%提高到2010年的40%,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
社会事业与人民生活。“十一五”时期,全盟文化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得到全面提高。全盟实现了“两免一补”、“普九”义务教育全覆盖和自然村(屯)广播电视全覆盖;完成了旗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工程,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级卫生室建设;全盟解决了近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3.5万户危草房和百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了40多万平方米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全盟城乡享受低保人员达到近20万人;全盟参加社保人数达到80万人,参加新农合人数近9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达到5.5万人,安置再就业5万人左右。
生态与环境保护。“十一五”期间,全盟完成退牧还草2160万亩。其中:禁牧300万亩,休牧1800万亩,划区轮牧60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8350平方公里。完成退耕还林303万亩,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达到810万亩。到2010年,全盟草原面积达到4551万亩,森林面积22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左右,活立木蓄积量居全区第二位。
区域合作与体制改革。“十一五”时期,我盟不断加强与俄蒙、东三省及蒙东地区的经济合作,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成效不断提高。全盟累计完成招商引资300亿元,对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时期,全盟进一步完善土地、牧场、林地承包管理制度,开展了集体土地、草牧场和林权制度等项改革。同时,积极推进国有森工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等项改革,逐步分离了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减轻了企业负担,使国有企业参与平等竞争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全盟已完成了骨干企业改制重组工作。
虽然我盟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但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仅相当于全区总量的2%左右,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大型工业项目数量少,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二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城乡统筹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三是主导产业不明显,没有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产业带动作用不大。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路网、电网等瓶颈制约因素仍然明显,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五是大型水利枢纽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工程性缺水问题比较突出,水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六是草原、湿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生态环境面临着生物多样性逐年减少的危机。七是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公共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第二节 发展优势
地理位置重要,潜在优势突出。我盟既是内蒙古东部经济区的重要成员之一,又属于东北经济区范畴,在周边400公里范围内,与一国三省一盟三市毗邻,东可连接黑吉辽三省,南可沟通京津冀经济圈,西与蒙古国接壤,是参与蒙古、俄罗斯资源开发合作的主要后方基地。乌兰浩特市作为本地区中心城市,正在实施东扩、西移、北延战略,城市框架逐步扩大,交通枢纽作用进一步凸显。阿尔山是面向蒙古、俄罗斯的重要国际口岸城市和著名的旅游胜地,随着我盟积极融入东北经济区,主动对接“哈大齐”工业走廊、“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阿尔山必将成为连接东北三省、蒙古、俄罗斯和东欧各国的重要枢纽和节点。
水资源较丰富,开发潜力较大。我盟水资源总量居全区第二位,境内有绰尔河、洮儿河、归流河、蛟流河、霍林河、哈拉哈河等大小河流200多条,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9.5亿立方米,约占全区水资源总量的1/10,其中,地下水15.92亿立方米,地表水39.66亿立方米(扣除重复计算量6.093亿立方米)。全盟现有水库25座,库容总量19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地处煤炭资源富集区,水煤组合优势显著。我盟周边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在经济运输半径之内、已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有1550亿吨。与周边煤炭富集区普遍缺水相比,我盟水资源丰富,具有明显的水煤组合优势,这为我盟跨区配置资源、积极发展煤化工产业提供了可能和保障。
矿产资源较丰富,潜在优势较大。我盟地处大兴安岭多金属成矿带中南段,成矿地质条件较好,是国家确定的16个重点成矿区带之一。目前,全盟已发现各类矿产54种,可单独构成矿床的金属矿种有铁、铜、铅、锌、银等,伴生在其他矿床中的可综合利用的矿种有贵金属、稀有稀土金属等15种。已发现储量达80万吨的铅锌大型矿床。我盟非金属矿产资源也较为丰富,主要有石灰石、蛇纹岩、石榴子石、萤石、珍珠岩、玄武岩、花岗岩、粘土等,其中,蛇纹岩居全区第一位,石榴子石居全区第三位。
耕地、草场资源丰富,发展绿色农畜产品潜力巨大。全盟现有耕地100多万公顷,有天然草原300多万公顷。全盟粮食总产量长年稳定在50亿斤以上,牲畜总头数稳定在800万头只以上,具备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的良好条件。
旅游资源富集,生态环境良好。我盟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拥有温泉、冰雪、森林景观、火山遗迹等生态旅游资源,全盟有一个国家温泉火山地质公园,一个国家湿地公园,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个国家AAAA级景区以及三个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胜地阿尔山更是集温泉资源、冰雪资源、火山资源和森林资源为一体,既是典型的生态文明体验区,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发展观光旅游、保健疗养、避暑度假、地理考察等旅游项目上潜力巨大。
毗邻能源消费市场,能化产业发展空间巨大。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深入推进,吉林、辽宁两省已成为能源需求大省。针对未来东北地区巨大的能源市场需求,我盟发展电力、煤制气、煤制甲醇和煤制烯烃等产业的空间巨大。
碳汇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强。随着全球对碳排放的关注,我盟的碳汇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据有关机构测算,目前全盟林地、草地年固碳量约为500万吨,年固碳价值约75亿元,年释氧价值约68亿元。我盟生态环境整体较好,森林、草原面积占国土面积60%以上,植被覆盖率高,土壤水源涵养能力强,二氧化硫排放量仅占全区的1.28%,是典型的环境容量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的地区,为今后全盟工业及农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环境容量。
第三节 发展环境
我盟作为自治区的诞生地和发展最薄弱的地区,加快发展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也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十二五”时期我盟的发展既面临重大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从机遇来看,一是我盟地处东北亚经济区,是未来连接欧亚大陆的第四条大通道,随着我国与俄、蒙以及欧洲各国经贸交流的日益加强,我盟将成为蒙东地区利用中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窗口和交通枢纽。二是“十二五”时期,国家和自治区将以更大的力度,在更广的领域支持我盟发展。在对口支持、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和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差别化待遇,改善我盟的发展条件,提高发展能力。三是我盟作为内蒙古东部经济区的组成部分,既可以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相关政策,也可享受振兴东北的优惠政策。同时,国家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必将进一步加大对我盟的政策支持力度。四是我区正在加快推进东、西部两大经济板块的协调发展,已编制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十二五”振兴规划》为我盟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从挑战来看,一是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面临深度调整和再平衡。贸易保护主义升级加大了世界经济复苏的阻力,这对需要外部市场支撑的能源化工产业形成了一定的压力。二是“十二五”时期,国家将对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我盟能源化工产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如果定位不准、低水平建设,将面临落后、淘汰的危险。三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成为新的发展约束。伴随能源和化工产业的发展,我盟必然面临巨大的减排压力,清洁发展、节能减排将成为我盟工业化首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四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将更加突出,亟待理顺和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我盟最好的发展机遇期,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全盟上下必须统一认识、增强信心、把握机遇,努力推进我盟的跨越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当前国家、自治区加大对我盟政策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牢固确立新型工业化的主导地位,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以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工业驱动为抓手,加快推进新型煤化工基地、新型能源基地、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增长由农牧业主导向工业主导转变、农牧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城乡发展由二元分割向城乡统筹转变、区域经济由封闭发展向融入东北借力发展转变。走又好又快发展、“富民强盟”之路,努力构建和谐、富裕、文明的绿色兴安。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跨越发展。坚持跨越发展是我盟推动科学发展,赶上或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的必由之路,符合我盟基本盟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因此,在未来五年中,要坚持跨越发展的原则,能快就不要慢,能干就不要等,努力做大经济总量,通过工业驱动,投资拉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集聚发展。集聚发展既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要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集聚发展新局面。
坚持合作发展。合作发展是我盟的必然选择,要加强与俄蒙韩各国多领域、多方式的经贸合作,主动融入“长吉图”、“哈大齐”等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与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通辽、白城等周边及其他地区的经济合作,统筹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我盟是我国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生态脆弱地区。要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主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坚持和谐发展。和谐发展既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十二五”时期的努力方向。要把“富民、惠民”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盟人民能够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在加速发展过程中,要继续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优化产业结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人民生活上来,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国民经济实现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0%以上,人均达到6万元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力争第二产业、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60%和30%左右,形成以工业化为主导的产业结构。
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程度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提高到50%左右。城镇新增就业平均每年超过1.5万人以上,农村牧区劳动力年均转移就业达到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新增公路里程9000公里,新增铁路运营里程800公里,完成阿尔山口岸建设;完成两条500万千伏超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
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国家要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森林覆盖率达到33%,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61%。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0万公顷。水资源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自治区和国家规定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加强。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9%以上。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步上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300元,年均增长17.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100元,年均增长1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6%以上。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减少50%,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10%左右。
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避免或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调节、规范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兴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有较大提高,形成人人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
“十二五”规划重要指标
指 标 |
2010年 (实际) |
2015年 (预期) |
年均增长(%) |
备 注 |
总人口 |
172 |
179.4 |
10.4‰ |
预期性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261.4 |
1000 |
30.8 |
预期性 |
第一产业(亿元) |
83.2 |
110 |
5.8 |
预期性 |
第二产业(亿元) |
87.7 |
590 |
46.4 |
预期性 |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57.3 |
480 |
53.0 |
预期性 |
建筑业增加值 |
19.2 |
100 |
39.1 |
预期性 |
第三产业(亿元) |
90.5 |
300 |
27.1 |
预期性 |
财政收入(亿元) |
22.2 |
90 |
32.3 |
预期性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252.2 |
950 |
30.4 |
预期性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109.5 |
350 |
26.2 |
预期性 |
城镇化率(%) |
40 |
50 |
2个百分点 |
预期性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1559 |
26300 |
17.9 |
预期性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3712 |
8100 |
16.9 |
预期性 |
森林覆盖率(%) |
27.4 |
33% |
1.12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降低(%) |
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 |
约束性 |
||
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 |
约束性 |
|||
氨氮排放量排放减少(%) |
约束性 |
|||
二氧化硫排放量排放减少(%)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排放量排放减少(%) |
约束性 |
注1:“十二五”期末,全社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3000亿元。
注2:“十二五”期末,三次产业比重11﹕59﹕30。
第三章 战略定位与布局
第一节 战略定位
依据我盟地理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特点,以及未来面向东北亚,融入“长吉图”,繁荣蒙东经济的发展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跨越建设、先行先试、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要加快新型煤化工基地、新型能源基地、有色金属加工冶炼基地、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和蒙东地区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重点构建自治区生态、文化旅游中心和自治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着力打造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自治区新型煤化工基地。充分发挥水煤组合、跨区配置资源等优势,加快煤化工项目建设。以乌兰浩特经济开发区、科右中旗百吉纳重化工园区为载体,积极引进产业示范项目和技术先进项目,努力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形成产业集聚优势,打造新型煤化工基地。
––蒙东地区新型能源基地。面向东北经济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新上一批火力发电、热电联产、风力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推进煤电基地、风电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打造蒙东地区重要的新型能源基地。
––蒙东地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力度,搞清资源家底,实现永续利用。依托周边地区有色矿产资源,新上一批有色金属冶炼和深加工项目。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重点扶持的政策优势,吸引、鼓励盟内外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参与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建设。通过市场调节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向大型企业集中,产业发展向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延伸,建设蒙东地区重要的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
––我国北方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利用我盟优越的生态环境,突出抓好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卜留克等特色农业和生猪、肉牛、肉羊、禽类和特种养殖等畜产品生产,积极推进农牧业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打好绿色品牌。做大做强一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立足本地、辐射东北的北方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
––蒙东地区区域性物流中心。我盟内与吉林省白城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和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接壤,外与蒙古国毗邻,阿尔山口岸是沟通俄蒙、连接欧亚大陆的重要通道。要依托区位和口岸优势,从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发,积极拓展中俄蒙经贸交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与交流,努力构建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蒙东地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
––自治区生态和文化旅游中心。充分发挥我盟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增强阿尔山及周边地区各类景区的吸引力,拓展红色文化、蒙元文化等文化内涵,突出“生态旅游”主题,使之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旅游经济示范区。
––自治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我盟是东北经济区的组成部分,是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层面的发展区域。要充分发挥区位、自然资源、劳动力等资源优势,不断加强同周边地区的经济联合和协作,积极参与东北经济区产业分工,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同时,遵循“产园一体”的原则,做好产业承接示范区规划和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创建宜业宜居的发展环境。选择吸引带动力强、能够实现上下游产业配套,产业链延伸的大企业到我盟安家落户,努力将我盟建设成为自治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
––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我盟地处大兴安岭余脉,是松嫩平原、科尔沁草原的生态保护屏障,是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的核心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要加大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土地治理,实施一批综合治理工程,依托丰富的森林、草原资源,大力培育生态经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努力将我盟建设成为东北经济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第二节 总体空间布局
以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增强环境承载能力为出发点,参照国土资源类型分类标准和国家主体功能区划标准,全盟总体空间布局为:以中心城市、城关镇、重点城镇、特色小镇四级城镇体系为支撑,以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线,以林区(大兴安岭林区)、牧区(科尔沁草原)、农区(松嫩平原)、沙区(科尔沁沙地)为基本类型,构建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区域资源优势互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新的空间布局框架。
林区: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现森林工业由森林采伐向森林养护的转变,加强森林管护和生态保护,加大退耕还林力度,继续规范家庭生态林场,使林区成为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育林基地。积极发展生态型林间经济,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野生动物驯养业、中草药种植业、森林旅游等产业。
牧区:坚持“保护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禁牧、划区轮牧,以草定畜。实施荒漠化防治工程,继续推进退牧还草,防治草场退化、沙化,构筑生态安全功能区。
农区:加强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农区畜牧业,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环境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使农区成为支撑全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载体。
沙区:加强科尔沁沙地源头治理,保护现有植被,实施防风固沙工程和禁牧舍饲工程,防治沙化扩展。适度调整产业结构、种植业结构,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三节 产业布局
“十二五”时期,我盟产业布局为:以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为轴线,以城镇、园区为支撑点,构建 “两轴四区”的产业发展布局。
––两轴。依托省级通道形成沿线城镇发展带,发展形成我盟的沿路发展轴;以白阿铁路为纽带,连接阿尔山、索伦、大石寨、归流河、葛根庙等重要城镇,使其发展形成我盟的沿路发展轴。
––工业聚集区:以乌兰浩特、科尔沁镇为核心,依托乌兰浩特经济开发区、乌兰浩特工业经济开发区和科右前旗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能源、煤化工、机械制造、医药、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物流服务业等产业;积极培育电子、高端制造、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尽快形成各具特色、互为支撑、以点带片的新兴工业聚集区,打造综合经济增长极。
––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集中区:以科右中旗和突泉县为中心,依托工业园,发挥其毗邻煤炭资源区,煤水组合条件较好,铁路、公路便利等有利条件,集中发展以煤化工、有色冶金为主的重化工产业,重点培育煤电铝、煤电冶等重化工业产业链条,同时,大力发展风电、火电、太阳能、建材等产业,打造我盟重化工业发展极。
––绿色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以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前旗和阿尔山市为中心,依托土地资源集中,水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采取“集中连片开发”、“龙头企业带动”等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现代绿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业,打造我盟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工业发展极。
––旅游经济示范区:以阿尔山为中心,覆盖五岔沟、天池、白狼和明水等城镇,创建阿尔山生态旅游经济示范区。依托温泉资源、火山地质资源、森林景观等特色旅游资源,重点开发度假旅游、探险旅游、科考旅游以及国际会展相关产业。
第四章 加快收缩转移,统筹城乡发展
第一节 城镇体系建设
为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我盟要坚持“拉大城镇框架,提升城镇内涵,完善城镇功能,发挥辐射作用”的总体思路,科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适应当地发展的城镇规划,构建以乌兰浩特市、科尔沁镇为核心,以阿尔山市区、巴彦呼舒镇、突泉镇及音德尔镇为重点支撑,重点城镇和特色小镇统筹发展的四级城镇体系。打造“布局合理、城乡协调、中心带动、次级支撑、功能互补、配套呼应”的一体化发展布局。
––中心城市。积极推进乌兰浩特市---科尔沁镇一体化建设,按照50万以上人口规模,构建城市框架,强化城市功能,将全盟30%左右人口和60%左右经济总量向中心城市聚集,建设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品位高尚、方便生活的中等城市。
––城关镇。加强阿尔山市、巴彦呼舒镇、突泉镇及音德尔镇城关镇建设,完善城关镇建设规划体系,加大道路、电力、给排水、防洪减灾、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重点城镇。切实做好重点城镇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劳动力就业和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工作,加快完善重点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六个旗县市打造33个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重点城镇,使之迅速成为支撑全盟经济发展的重要极点和未来发展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的重要集聚区。
––特色小镇。要根据各自乡镇的发展特点,实施差异发展战略,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发展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聚带动能力较强的特色小镇。
第二节 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搞好城乡一体化规划,合理调整村镇布局,集中建设农村牧区居民点,科学确定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创造宜居环境。积极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加强农村牧区交通、饮水安全、电网改造、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牧)家”。加速农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辐射整个农村牧区的流通网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改善农村牧区的生态环境。
积极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扩展,继续加强农村牧区教育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进一步落实城乡统一就业管理服务制度,扩大农牧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全盟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第三节 加快收缩转移步伐
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总体要求,加快收缩转移步伐。建设形成“以重点城镇为纽带,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次推进”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积极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通过信贷支持、财政奖补、科技引领等手段,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有效解决现代农牧业建设融资难题。扶持城市、集镇周边农村发展设施农牧业,集中打造精品农牧业,全力构建投入与回报、产出与效益相统一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
按照“收缩转移、集中发展”的原则,做好退耕、退牧、退伐工作。加大农牧民收缩转移工作力度,引导农牧民进行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通过转包、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合理调整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营。
按照“农民转移与撤乡并镇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加大城镇和移民小区建设力度。把禁止和限制开发区的人口向城镇和移民小区转移,实现大集中;在条件相对较好、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结合村容村貌整治,通过拆旧、建新、改造、提升,就地就近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实现小集聚,走出一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加强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向中心城市转移、向周边集镇就地就近转移,通过劳动力转移带动人口转移。继续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把创造就业岗位作为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和保障,确保转得出、留得住、过得好。继续坚持危草房改造工作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统筹解决劳动力转移和贫困人口住房条件改善等问题。以项目帮扶为重点,整合资金,集中攻坚,不断巩固区域扶贫成果。
第四节 统筹城乡发展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人口、资源、产业、环境、区位、历史文化等城镇发展的基本条件,优化布局、突出优势、找准定位,走出一条“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城镇统筹发展道路。
把产业发展作为城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实现非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镇的吸纳劳动力能力。同时,拓宽劳动力转移渠道,增强小城镇吸纳和安置就业的能力。
逐步破除城乡一体化的制度障碍,取消政策限制,为进城和转移农牧民融入城镇提供就业指导、医疗保障、子女上学、一卡通等公共服务,促进城镇与乡村、城市与区域和谐发展。
以落实惠民政策为重点,加强住房、道路、电力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农牧民充分就业和居住生活城镇化、社区化。
第五章 产业发展重点及任务
突出“工业驱动、借力发展、集聚融合”的产业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做大总量、延伸产业链条。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重点发展新型能源、煤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和有色金属冶炼业;以旅游、现代物流和金融保险为突破口,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有较强带动力的产业集群,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
第一节 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目标,强化农牧业的基础性地位,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安全的农畜产品供应体系。以农牧业基础设施和农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以旗县市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为主要载体,推进农畜产品集约化生产,把我盟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到2015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10亿元左右,年均递增5.8%。其中畜牧业增加值占60%以上。
一、加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全力推进设施农牧业建设。大力发展“棚膜经济”和“舍饲经济”,积极推广以蔬菜、食用菌栽培为主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建设,提高农牧业抗风险能力。扩大有机水稻、小麦、山野菜、绿色脱毒马铃薯、高油大豆、油葵、蔬菜、瓜果、杂粮杂豆的种植面积,确保亩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建设奶牛、生猪、肉羊、肉鸡、肉牛和白鹅等畜禽基地。大力发展中草药、花生、甜叶菊和野猪、梅花鹿等特色种养殖业,使农牧业逐步实现集中化、规模化、园区化生产。
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国家实施粮食增产工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力争到2015年建设形成500万亩标准水浇地,500万亩旱作基本田。农区要积极发展小区、集中连片区设施农业,探索发展旱作基本农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家庭生态农场,促进种植业生产向集约、高效、避灾方向发展。牧区要进一步落实好草原“双权一制”制度,本着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草牧场经营权合理有序地向牧业大户流转。严格执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和划区轮牧制度,推广现代家庭生态牧场。半农半牧区要继续坚持“农牧结合、为牧而农、为养而种”原则,加大禁牧、舍饲饲养力度,抓好饲草种植和秸秆转化利用,走建设养畜的发展路子。
大力推进现代农牧业示范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设完成30万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30万亩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300万亩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和80万亩特色种植业示范基地。积极实施千万头优质牲畜养殖工程,在保护草原和优化畜牧业结构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加工,建立规范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体系。
二、加快产业内部结构调整
优化农牧业产业内部结构。在夯实粮油生产的基础上,突出发展农区畜牧业,稳定发展草原畜牧业。力争到201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积极发展森林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包括生物质能源、森林食品加工、中草药种植、森林旅游等产业。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人工繁养、水产业养殖力度,扩大精养水面,提高生产能力。
优化产品结构。加快粮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田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盟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比重达到80%以上,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水果基地建设。加大生态牧场和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使优质鲜奶、肉类占到加工企业产能的60%以上。扩大天然水域养殖面积,绿色、有机产量占到全部水产品总量的50%以上。
三、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加强产业化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扎赉特旗生猪和大鹅养殖加工基地;科右前旗肉羊和绒山羊养殖和加工基地;科右中旗有机粮油产业和肉牛养殖加工基地;乌兰浩特市肉牛养殖、鲜奶和农畜产品综合加工基地;突泉县肉鸡和脱水蔬菜加工基地;阿尔山市林特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等一批重点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加快推进蔬菜、乳制品、畜禽、植物和动物脏器、玉米、杂粮、甜菜深加工和有机米深加工等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建设。扶持和培育蒙牛、蒙佳、万佳、雨润、源龙源、二龙屯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努力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水平。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市场”和“公司+协会+农户+基地”的组织模式,通过有偿提供良种、订单收购、强化技术培训、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向农牧民提供系列化技术支持和服务,带动农牧户增收,逐步形成“以种促养、以养促工、以工促农”的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格局。
加快品牌建设步伐。企业在加快新产品开发,努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的同时,应注重培育产品知名度,积极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有机食品认证以及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标识。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盟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65亿斤以上;牲畜饲养量稳定在1000万头(只)以上;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70%左右。全盟形成38万吨乳、38万吨肉、90万吨粮油、5万吨酱菜、5万吨脱水蔬菜的加工生产能力;形成300万口猪、400万只肉羊、30万头肉牛、5000万羽禽类的屠宰加工能力。玉米综合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吨,大豆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
四、完善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实施 “种子工程”,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常规育种手段,培养、选育高产、优质、高效、多抗的动植物新品种。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力争到2015年,全盟水浇地亩产达到1000斤以上。进一步加强畜禽新品种选育和繁育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加大牲畜品种改良力度,使畜牧业基本实现良种化。
加强农牧业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旗县农畜产品和饲料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建设,重点提高生鲜乳检测能力,加强农畜产品原产地保护和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工作,实现初级农畜产品无公害化和产品质量可追溯。力争到2015年,全盟农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建立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是进一步深化、延伸农牧业服务,确保农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十二五”时期,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加快农牧业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灾害性、极端气候以及疫情、病虫害的预警、预报,增强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大兴安岭防火气象服务,加强畜牧业防病、治病、防疫体系建设,扩大农牧业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农牧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力争到2015年,全盟综合防治率达到90%以上。
专栏 “3338”工程 “3338”工程,即:到2015年,全盟设施农业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30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300万亩,特色种植业面积达到80万亩。 “30万亩设施农业”,即: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进程,主要在各旗县市城关镇和重点镇进行集中化、规模化、园区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使全盟设施农业在现有基础上达到30万亩,其中标准温室大棚面积要在20%以上。全盟每年建设设施农业5万亩左右,其中,突泉县发展1万亩,扎赉特旗发展1万亩,科右前旗发展1万亩,乌兰浩特市发展1万亩,科右中旗发展5000亩,阿尔山市发展1000亩,盟农场局发展4000亩。 “30万亩有机农产品基地”,即:每年完成3万亩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任务,力争到2015年全盟有机农产品基地达到30万亩。重点在扎赉特旗建设有机水稻、杂豆基地5万亩,在科右中旗建设有机杂粮杂豆、水稻基地12万亩,在科右前旗建设有机水稻、杂粮杂豆基地3万亩,在阿尔山市建设有机山野菜基地5万亩,在突泉县建设杂粮杂豆基地2万亩,在乌兰浩特市建设有机水稻基地2万亩,在盟农场局建设有机小麦基地1万亩。 “300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即:每年完成60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任务,力争到2015年全盟绿色农产品基地达到300万亩。重点在扎赉特旗东部、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中部和南部,建设绿色稻米生产基地50万亩;重点在扎赉特旗、科右中旗和突泉县等中部低山丘陵区,建设绿色杂粮、杂豆生产基地50万亩;重点在阿尔山、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突泉县北部共20个苏木乡镇(工作部),建设绿色脱毒马铃薯生产基地50万亩;重点在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突泉县、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建设绿色山野菜和特色作物种植生产基地50万亩;重点在乌兰浩特市、突泉县、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所在地建设绿色蔬菜、瓜果生产基地50万亩;重点在扎赉特旗中北部和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北部,建设绿色高油大豆、油葵生产基地50万亩。 “80万亩特色种植业”,即:大力发展中草药、花生、甜叶菊等特色种植业,每年新增特色种植面积5万亩,力争到2015年,全盟特色种植业面积在现有基础上翻两番,达到80万亩。以扎赉特旗和乌兰浩特市为重点发展甜叶菊产业,以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农场局为重点发展中草药产业,以扎赉特旗、科右中旗、乌兰浩特市和农场局为重点发展花生产业,各旗县市要大力发展甜玉米、南瓜等产业。 |
专栏 “四个千工程” “千万亩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即:依托国家实施粮食增产工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1000万亩标准农田,其中,建设水浇标准田500万亩、旱作标准田500万亩。今后每年增加标准水浇地20万亩以上,提升现有水浇地标准,扎赉特旗每年建设4万亩以上,突泉县每年建设3万亩以上,科右前旗每年建设4万亩以上,乌兰浩特市每年建设1万亩以上,科右中旗每年建设5万亩以上,阿尔山市每年建设1 万亩以上,盟农场局每年建设2万亩以上,力争到2015年前实现标准水浇地500万亩建设任务。通过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增打抗旱水源井等措施,加快高标准旱作基本田建设速度,扎赉特旗每年建设26万亩,科右前旗每年建设20万亩,突泉县每年建设15万亩,科右中旗每年建设13万亩,乌兰浩特市每年建设1.7万亩,盟农场局每年建设6.6万亩,力争到2015年前实现500万亩旱作基本田建设任务。 “千斤粮食增产工程”,提高科技含量,加快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确保“500万亩水浇地”每亩单产稳定在1000斤以上。 “千万头优质牲畜养殖工程”,在保护草原和优化畜牧业结构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畜牧业,到2015年全盟牧业年度优质、优良牲畜饲养量稳定在1000万头(只、口)以上。 “千元亩效益收入工程”,即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绿色、有机和设施农业以及提高科技含量等,确保亩收入都要达到1000元以上。 |
第二节 推进新型工业化
抢抓机遇,围绕“水煤组合”战略,加快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能源、生物制药等新型战略性产业,嫁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打造一批比较优势突出、后发优势明显、区域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490亿元,年均递增48%左右。
一、能源工业
电力工业。推进形成以火电和风电为主,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为辅的多元能源电力工业体系。力争建设科右中旗2×60万千瓦电厂项目、霍乌路口2×60万千瓦火力发电项目、科右中旗京能2×66万千瓦火电项目和乌兰浩特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推进以科右前旗桃合木和科右中旗南部为重点的两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完成4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建成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等3个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积极推进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构建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工业体系。
力争到2015年,全盟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其中:火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左右。
二、煤化工产业
促进新型煤化工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煤化工产业发展。优化区域内煤炭调配体系,充分发挥水煤组合优势,走“跨区配置、煤跟水走、异地转化”发展之路,推动形成“乌白长吉”(乌兰浩特市、白城市、长春市、吉林市)能源重化工业经济走廊,形成“资源利用-基地转化-市场消费”的跨区域产业分工布局。以盟经济开发区、中旗百吉纳重化工园区为载体,重点构建原煤–气化–甲醇、二甲醚、化肥、烯烃、乙二醇等煤化工产品产业链和原煤–热电–烧碱–氯碱PVC两大煤化工产业链。
力争到2015年,实现40亿立方米煤制气、20万吨煤制乙二醇及60万吨煤制烯烃、2000万吨褐煤热解、165万吨合成氨、292万吨尿素、36万吨苯氨、40万吨PVC项目的建成投产。
三、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业
钢铁冶炼业应立足自身矿产资源,积极整合周边地区的铁矿石资源,为乌兰浩特钢铁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创造条件。乌兰浩特钢铁有限公司要在完成技术改造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形成200万吨普钢,100万吨特种钢的生产能力。
有色金属冶炼业应继续加大资源勘探力度,探明全盟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储量。充分利用后发优势,积极争取境外、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加快打造“采-选-冶-加”有色金属产业链条,推动产业结构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充分利用周边地区铅、锌、铜产业比较发达的优势,实施延伸发展战略,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积极发展铅、锌、铜、镁深加工产业,重点开发铝合金板、铝合金带、箔材以及铝锌二元合金板、锌铝稀土合金、铜板、铜箔、电缆和镁铝合金等高附加值下游产品。推动铝塑板、铝合金型材、铝木复合型材等新型建材业起步。力争到2015年,全盟形成10万吨铅、10万吨锌、10万吨铜、10万吨镁的生产加工能力。
四、装备制造业
继续加大产业承接转移和区内外招商引资力度,突出龙头企业培育,提升装备制造业总体水平,逐步提高非资源型经济比重。通过政策、技术、资金等扶持,引导宏达压铸、华锐风机、中航虹波和乌拖公司等重点机械制造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促进产品创新。面向东北市场,积极参与东北经济区装备制造业区域分工。加强汽车、风机和农机零件等加工配套能力,努力形成高关联度的产业链条。到2015年,力争全盟机械制造业实现增加值25亿元左右。
汽车零件配套产业。主动承接东北三省,特别是沈阳、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装备制造业较为发达城市的辐射,重点加强与上述城市在汽车变速箱壳体、柴油机侧盖、离合器壳体制造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提高加工配套能力。形成专业化配套产业集群化发展。
农机制造业。积极引进大型农机制造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努力提高整机生产制造能力。重点加强节水灌溉设备、滴灌设备、大型农牧业机械零配件等新产品研发,改进和提升现有农用机械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档次,积极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农用机械。重点开发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市场,加强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风机零部件制造业。以华锐和天远风机制造项目为依托,加快风机整机、塔筒和叶片等相关配件的批量化生产,通过风机设备的本地化生产,节约成本,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风电产业的整体发展。
五、建材业
适应我盟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丰富的石灰岩和粘土资源,加快发展水泥和新型建材工业,打造“非金属矿产开发-加工-综合利用”产业链。重点发展水泥工业,积极争取上马日产5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开发利用粉煤灰、炉渣和硫石膏等工业废弃物生产粉煤灰高掺量水泥、水泥熟料和建筑用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同时利用高岭土、白粘土资源,积极发展建筑瓷砖产业。到2015年,全盟水泥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吨。
六、生物医药业
充分利用丰富的药用植物和动物脏器等资源,积极开发生物试剂、生物工具酶和多种生化原料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生物医药产业的集群建设,改变生物制药企业散、小、弱的局面。
大力发展中蒙医药产业,重点开发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和中蒙药饮片,努力打造中蒙药知名品牌。力争到2015年,培育3-4个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药物或制剂企业。
专栏“3455”工程 “3455”工程,即:到2015年,全盟形成300万吨钢材生产能力(其中普钢200万吨、特钢100万吨),卷烟生产能力40万大箱,水泥生产能力500万吨,风机制造能力500台。 |
专栏“5142”工程 “5142”工程,即:到2015年,全盟通过发展煤化工业,实现加工转换煤炭5000万吨,实现1000万千瓦电力装机水平(其中风电500万千瓦时、火电300万千瓦时),实现40万吨有色金属冶炼能力(其中锌10万吨、铅10万吨、铜10万吨、镁10万吨),实现200万吨以上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能力(其中乳38万吨、肉38万吨、粮油90万吨、玉米转化45万吨、葡萄糖15万吨和淀粉30万吨)。 |
第三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旅游、物流和金融服务业为突破口,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不断提升服务业竞争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优化服务业结构,推动服务业向“集中、集聚、集约”方向发展。力争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00亿元,年均递增27%以上,其中新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占全盟服务业增加值的40%以上。
一、生态文化旅游业
“十二五”时期是我盟旅游业从单一风景游向生态文化游发展,由接待型旅游业向产业型旅游业转变的重要时期。我盟应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整合各旗县市自然风光、人文地理、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统一规划、统筹发展,实现旅游业跨区域联动发展。挖掘整理、深度开发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搞好红色文化定位,打造红色旅游新亮点。
保护和培养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游牧”文化、“蒙元”文化,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的科尔沁文化产业,充分展现我盟历史文化发展的传承性和多元性。重点开发、发展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文化产业为支撑的文化生态旅游业,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十二五时期,我盟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1、建设四条精品旅游线路。即以蒙元文化、红色文化、林海度假、生态观光、火山科考、温泉疗养、冰雪运动为主题的阿尔山–乌兰浩特–长白山,乌兰浩特–察尔森–五岔沟–白狼–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旅游线路;以观光农牧业、五角枫森林草原、沙地湖泊、湿地考察为主题的乌兰浩特–突泉–科右中旗科尔沁自然保护区旅游线路;以古刹名寺、草原风光和民俗风情为主题的乌兰浩特–葛根庙–乌兰毛都旅游线路;以观珍禽,访神山为主题的乌兰浩特–扎旗图牧吉–绰尔河沿线–神山景区自然生态旅游线路。
2、打造“神泉雪城”、“蒙元文化”、“红色文化”等旅游品牌。围绕打造“神泉雪城”旅游品牌,重点办好阿尔山圣水节、冰雪节两大旅游节庆活动,使阿尔山真正成为旅游名城和区域性旅游中心。大力弘扬“蒙元文化”和“红色文化”,各旗县市应根据各自特点,积极举办那达慕大会、红城文化节、科尔沁民间文化艺术节、乌兰毛都草原之夜旅游节、五角枫旅游节等节庆会展活动。积极开发、发展独具兴安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项目。
3、加强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年接待能力达到50万人次以上的高A级旅游景区,依托景区建设全国旅游强旗(县)、全国乡村旅游示范县。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加大特色餐饮开发力度,努力打造东北特色、民族特色等旅游餐饮文化和大型知名企业;进一步提高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建设一批能够满足不同需求的星级酒店、经济型连锁酒店和农家乐等住宿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专用公路和景区内部的道路体系,彻底解决目前旅游业严重存在着的“进不来、住不下、出不去”的瓶颈制约。
4、积极培育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品加工业,积极开发山野货、动植物药材、鹿产品等山珍产品系列深加工,以及树皮画、火山奇石、蒙古皮画等特色工艺品、民族工艺品,搞好旅游商品开发与生产。同时,要加强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旅游产品研发和市场营销工作,吸引国内外旅游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到我盟投资建厂,兴建旅游品市场。
力争到2015年,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旅游人数达到560万人次,年均增长18%左右。
二、商贸物流业
商贸物流是我盟加快工业化进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障。我盟商贸物流业发展应以提升现代物流业服务水平为发展目标,突出发展生产性物流业,构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力培育和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农畜产品、农资批发、煤炭、冶金建材和城乡配送五大专业市场,优化发展环境,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物流通畅。构筑集现代仓储、配送加工、多式联运和信息服务“四位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
以乌兰浩特和科尔沁镇为物流枢纽,打造区域物流中心。加快乌兰浩特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关店绒毛加工贸易区、蒙东再生资源市场、盟农畜产品批发等专业市场建设,完善物流运输网络,形成服务全盟、辐射蒙东地区,联通东北三省的重要物流枢纽。
依托乌阿铁路,以乌兰浩特、阿尔山为物流节点,重点发展生产服务型综合物流市场和煤炭、矿产品、粮食等专业市场。以省际大通道为纽带,以扎赉特旗物流集聚区、突泉县仓储流通区、巴彦呼舒农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为物流节点,重点发展农畜产品批发、工业园区配套服务和为当地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链式专业物流。
重点推进中心城市、旗县城关镇的商业网点建设,积极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和高档住宿、餐饮、娱乐休闲场所。
力争到2015年,全盟大宗物流量达到1.4亿吨以上,其中粮食外运量达到100万吨以上,牲畜加工和外运量达到360万头只,原煤和煤化工产品运量达到5000万吨以上,形成满足170万人生活消费品的调运能力。
三、金融服务业
根据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盟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险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担保体系建设,提高地方融资担保能力,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增强金融对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强化诚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大力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全盟的经济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到我盟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业务种类,拓展服务领域。要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经济效益好、信誉等级高的大中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力争到2015年,全盟金融保险业增加值达到18.8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从业人数达到1.1万人;全盟存款余额达到36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00亿元,由资金净流出地区转变为资金净流入地区。
四、房地产业
加强房地产宏观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一级市场的调控,按照我盟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搞好城镇建设土地储备,提高土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规范发展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大力发展建材装饰市场和装修市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体系。
通过对用地、投资规模、户型结构、开工面积、环境质量、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有效管理,稳步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盟房地产投资额年均增长25%左右,到2015年累计投资达到120亿元,从业人数达到0.8万人。
五、家庭服务业
发展家庭服务业对进一步扩大就业,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二五”时期要及时出台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经济组织、下岗职工投资兴办家庭服务业。广泛开展便民商业、托老服务、儿童看护、职业介绍、餐饮娱乐、家政服务、安全保卫等社区服务。通过示范工程引路,不断发展、拓宽家庭服务领域,推动全盟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
力争到2015年,全盟家庭服务业投资额累计达到22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万人左右。
第四节 培育引进非资源型产业
全力推进非资源型产业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盟加快工业化步伐,优化调整经济结构,构建多元发展、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选择。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做文章,充分利用土地、劳动力资源丰富,电力能源充足的自身优势,大力发展风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小型农机制造、机械加工、生物医药、新型能源等非资源型产业。同时,注重承接产业转移,通过承接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加工制造业,摆脱资源依赖,提高产业层次,提升工业发展水平。以园区为载体,推动非资源型产业、中小企业、富民工程的一体化发展,实现非资源型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
服务业既是非资源型产业,也是“十二五”时期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着力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现代物流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园区基地建设,完善信息服务网络,积极引进、扶持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落户我盟,努力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
力争到2015年,全盟非资源型产业增加值达到80亿元,占全盟地区生产总值的8%左右。
第六章 基础设施建设
我盟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路网、电网、管网”三网建设,打通能源外运通道;加大水利工程投入,提高枢纽调度能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第一节 交通建设
以完善辖区交通网络和融入区域大交通为主要发展方向,形成“连接东北和蒙东、联通朝俄蒙”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构建集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于一体的综合性立体交通运输系统。
一、公路建设
加快国家、省级高速通道、国际通道和能源、旅游专用通道建设,构建乌兰浩特--北京、乌兰浩特--东北经济区、京津冀经济区的快速通道体系。继续抓好现有区域内干线公路建设,加大出区通道建设和路网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出口路,全面提升通旗(县、市)公路等级。重点建设省道101线霍林郭勒–阿力得尔能源通道;加快推进乌兰浩特–新林北–扎兰屯高速公路、乌兰浩特–通辽高速公路、乌兰浩特–阿尔山–杜拉尔一级公路、哈根庙–巴彦胡硕一级公路、乌兰浩特–鲁北高速公路、省道303线零点–宝格达山二级公路、111国道复线音德尔–塔子城一级公路、突泉–霍林郭勒二级公路等公路建设,实现我盟与自治区东部路网的衔接;加快音德尔–江桥一级公路、突泉---洮南一级公路建设,打通出区通道,实现与东北经济区的路网连通;加快阿尔山口岸公路、乌兰浩特西绕城高速公路、扎兰屯--阿尔山二级公路、乌兰浩特---浩饶山二级公路、阿尔山---好仁二级公路、好仁---音德尔二级公路建设,建设形成连接盟内城镇、重点旅游区、口岸和工业园区的交通网络。
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积极实施乡镇公路改造工程,全面提升通往乡镇苏木、国有农牧林场、以及基层连队的公路等级,彻底解决农村牧区严重制约农牧民生产生活的交通问题,实现城乡联网,村村通路。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将在建的乌兰浩持物流中心列为自治区第二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加快推进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前旗和科右中旗货运站场建设。建设乌兰浩特客运枢纽站、阿尔山国际道路运输中心(包括运输管理口岸检查站、口岸运输管理综合服务楼、客运站以及物流中心)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加快阿尔山客运站、扎赉特旗客运站和突泉县客运站等改扩建工程建设。
到2015年,全盟新增高速公路39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66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830公里,新改建公路11000公里,实现全盟所有国营农牧林场、行政村和国营农牧林场连队通沥青(水泥)路。
二、铁路建设
加强铁路干线建设和枢纽扩能改造,提高铁路输送能力;加强出区通道、口岸通道、煤运通道建设,以满足全盟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时期铁路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推进锡林浩特-乌兰浩特铁路、芒罕屯-伊尔施双线改造工程和乌兰浩特经济开发区运煤专用铁路建设,形成运煤大通道。
积极争取将阿尔山-乔巴山国际铁路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名录,连通“长吉图”,打造欧亚大陆新通道。
完善区域内铁路网络建设,构建融入东北经济区的铁路网络。建设白音胡硕-乌兰浩特-音德尔-江桥客运专线、乌兰浩特-通辽客运专线、乌兰浩特-白城快速铁路、车家营子–突泉-太平川铁路;改造白城-阿尔山铁路;积极开通阿尔山-乌兰浩特旅游客运专线。
力争到2015年,各旗县市全部实现通铁路,全盟新增铁路里程800公里以上,铁路总里程达到1500公里左右。
三、机场建设
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现有乌兰浩特、阿尔山机场,积极谋求发展空间。积极延伸和拓展国内外航线,努力增加航班,建立空中快速通道。加快乌兰浩特机场改扩建工程进度,积极推进阿尔山支线旅游机场业务拓展,实现航空运输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第二节 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一、电力外送通道建设
积极建设电力外送通道。完成齐南-乌兰浩特-白城和伊敏-兴安开关站-乌兰浩特-兴安南-科尔沁双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形成我盟“两站四线”电力主网架,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区域供电网络建设
加快供电网络建设,提高区域供电保障。重点建设乌兰哈达–德伯斯-伊尔施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西哲里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乌兰浩特市北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科右前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乌兰浩特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接入工程、兴安热电厂2×34万千瓦机组接入500千伏乌兰哈达变电站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乌音线改接乌兰浩特500千伏变电站线路工程、乌兰哈达220千伏变电站2#变扩建工程,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水平。
三、管网建设
管道运输业是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之后的第五大运输业。“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天然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乌兰浩特-白城-长春煤制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启动乌兰浩特––辽宁煤制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前期工作,建成东北经济区新的清洁能源后备基地,为东北经济区能源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全盟城镇及工业用燃气输送格局,完善区域内天然气管网建设。
第三节 水利建设
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重点建设水利骨干工程、枢纽工程及农田水利工程,完善水利保障体系。
一、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
在充分保护生态和农牧民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功能,尽快建立我盟水资源配置体系。按照“煤跟水走”、“打造东部经济区重要煤化工基地”的战略目标与布局,我盟将加快煤化工产业发展,为了提高工业用水供给能力,“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建设文得根、勿布林等大中型水库以及输送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工程性蓄水、调水能力。积极协调松辽委、自治区水利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工业用水指标,探索水权置换工作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配置为基础的工业用水保障体制。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薄弱环节建设,针对目前我盟农业主要“靠天吃饭”、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低、中小型水库病险率高、工程性缺水严重、防汛抗旱应急能力不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繁重等薄弱环节,结合自治区“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实施察尔森水库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绰勒水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重点井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新增旱改水节水灌溉工程、牧区节水灌溉工程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全盟农业防御水旱灾害能力,完善灌溉工程体系、节水工程体系和灌溉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水利基础保障水平。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三、防洪工程建设
加强防洪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建设一批控制性枢纽工程、河道堤防综合整治、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不断提高调蓄洪水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及山洪沟治理,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严格控制水土资源过度开发。加快防洪工程建设速度,主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最低20年一遇。
“十二五”期间,争取文得根、勿布林两座大中型水库实现开工建设,白音花、五龙石、耿家屯三座中小型水库获得立项开工。到2015年,全盟水库新增库容16亿立方米以上,工业供水能力提高到7.5亿立方米,新增农田灌溉面积160万亩;新增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新增草牧场灌溉面积30万亩。
第四节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做好城乡总体发展规划,坚持长远发展与现实需要相结合,立足优先发展城区,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新城区,合理改造老城区,确保新老城区发展相协调。明确城镇定位,突出发展特色,重点推进中心城市、重点城关镇、旅游景区、口岸园区、工业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广场、公园、街头景点、景观路和公共绿地的品位。加强交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电力、通讯、文化体育和住宅等城镇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切实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牵动力,不断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改善软环境建设,增强要素集聚和扩散能力。
到2015年,全盟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0%,乡镇供水普及率达到25%以上;城市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城市垃圾无公害化处置率达到55%以上;城区力争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标准。
第五节 矿产资源勘查
加强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矿产勘查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力争取得地质矿产勘查重大突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以煤炭、有色金属、油气等为重点,加强重点成矿区带的勘探和开发利用,尤其是加快对大兴安岭有色金属成矿带的勘探和开发利用。加快地热资源以及石灰石、石榴子石、蛇纹岩、萤石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勘察工作,摸清资源潜力,努力建成环大兴安岭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保障基地和矿产原料供应基地。为建设蒙东地区重要的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提供有利保障。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矿区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和公开有偿出让制度,坚决取缔和查处无证勘探开采、以采代探、圈而不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第六节 工业园区建设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把园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紧密融合起来,依托城镇发展园区,实现园区、城镇化发展协调发展。建设工业园区要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合理、有序地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转移,形成与资源能源及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园区发展格局和良好的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市靠拢”的原则,认真做好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的统筹衔接,努力实现要素共享、技术共享和信息共享,加快园区路、电、气、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和城镇服务功能;积极搭建园区建设投融资担保平台,为园区筹集足够资金;充分利用园区平台,在优势产业链的缺环和弱环上下功夫,优化产业链条,促进园区企业之间构建起成链配套、关联协作产业集聚,提升区域经济的产业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以自治区级开发区、各类工业园区为重点,创建一批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按照产业链特点和现代化大生产要求,加强工业园区集聚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形成与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与市场需求相符合的产业园区发展新格局。
力争到2015年,全盟工业园区建成面积达到300平方公里。力争每个旗县市建成1个自治区级开发区。
第七节 信息化建设
一、提高信息化保障能力
建立完善信息化网络体系,提高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基础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大力推动互联网的应用普及和数字广播电视发展。加快建设宽带光纤和无线宽带相结合的基础通信网络平台。加快发展宽带数据网和移动通信网,积极推进宽带接入网改造工程,优化网络结构,提高基础通信网络的传输能力和质量,建设覆盖全盟各旗县市,融数据、图像和语音等多种业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的信息传输网络。加快城市社区宽带网络延伸,积极推进企业、社区、家庭宽带计算机互联网应用,形成集新闻、商业、娱乐、消费于一体的宽带网络。加快有线电视网资源整合,扩大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的质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主动配合国家信息化“金字”工程和自治区信息化建设,重视和加快农村牧区信息化建设,有效解决城乡数字鸿沟和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我盟信息化综合保障能力。
二、提高社会信息化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文化卫生、餐饮旅游及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的信息应用,建立人口、统计、养老、医疗、就业、计生、教育、档案等完善的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视频监控报警网络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速构建全盟统一的教育城域网,实现所有中、小学能够宽带接入互联网;积极推进旅游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的联网步伐;启动社会信用系统和市民“一卡通”建设,加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现代化。
三、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的管理、研发能力,通过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提高质量和效率,降低物耗和能耗,提高特色优势产业信息化水平。通过政府引导、以大带小、大企业率先突破、小企业整体跟进等措施,建立覆盖企业生产、供销、管理全过程的综合性、开放式信息网络系统,促进企业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决策智能化、商务电子化。以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推进“企业上网工程”为切入点,构建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物质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合理有序流动。
第七章 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
以建设“绿色兴安”为宗旨,维护生态平衡与安全。做好嫩江流域主要支流发源地、重要汇水区和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工作,加大科尔沁沙地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构筑国家北方生态屏障。
第一节 生态保护
一、林业保护
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天然次生林,促进林区经济加快转型。加大生态建设投入、提高天然林管护水平;鼓励生态移民,重点推进区域治理工程和林区以煤代木工程的建设进度,实现林区生态持续好转。到2015年,年均造林保存面积在60万亩以上,森林火灾率低于0.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4‰,森林覆盖率达到33%的目标。
二、草原生态保护
以保护、改善天然草原生态为核心,继续实施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等草原保护制度,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在草场轻度退化的区域,以“保护优先,适度利用”为原则,实施人工种草、围栏封育、划区轮牧等工程,防止草原荒漠化,维护草原生态环境;在草原重度退化区域,加快生态移民进程,建立和完善牧民的转移机制,同时要加大草场改良、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等投入力度;借助国家重点工程保护好未退化草原区域。大力实施草原生态置换工程,牧区、禁牧区、休牧区要按照草场面积和禁牧、休牧期限进行生态补偿。加强草原监理、监测和科技支撑建设,积极争取将我盟列入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国家草原生态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盟实现退牧还草500万亩。
三、沙地治理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推进科尔沁沙地源头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三北”防护林工程,加大封沙育林和飞播造林力度,减少科尔沁沙地退化面积,提高科尔沁沙地植被覆盖率,巩固沙地治理成果,控制沙化速度。
四、水土流失治理
坚持实施封育保护、禁牧轮牧、人工造林、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减少水土流失。大力推进东北黑土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大农田防护林建设力度,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到2015年,全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66平方公里。
五、森林碳汇
按照“科学规划、试点先行、示范引导”的原则,积极发展碳汇经济,重点开展3900万亩天然草原和2400万亩森林碳汇基地建设,做大碳汇总量,争取在碳汇项目以及在碳汇市场交易中取得突破。积极探索湖泊和湿地碳汇基地建设,打造以森林、草原、湖泊、湿地为主的多元碳汇示范基地。
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沙尘源区得到基本治理;初步建立起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体系,使生态环境纳入良性循环轨道,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林草资源的破坏。
第二节 环境治理
一、水环境治理
加强城镇水源地监测和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建立水源地保护机制,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建设中心城镇、城关镇和重点镇污水处理工程,实现工业排污、城镇生活排污集中处理;禁止在生态建设重点区域、水系建设重点区域、环境容量狭窄区域建立工业污染项目,除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中区外,其他地区严格控制新上工业项目;提高工业园区准入标准,坚决淘汰高耗水、高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建立工业用水限额制度,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到“十二五”期末,全盟工业用水循环率达到75%以上,地表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70%。
二、大气环境治理
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逐步减少居民生火取暖和服务行业小锅炉,提高集中供热比重。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微颗粒和汽车尾气的治理力度,控制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排放,提高城市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
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污水处理、供热等配套设施。以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严格执行排污标准,加强监督和监管,实现工业大气污染全面达标排放。农村牧区要加快建立农牧业综合安全生产制度,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化学品的使用率,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实现生态养殖。鼓励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促进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到2015年,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强度降低25%,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0%以上。
三、固体废弃物治理
认真执行清洁生产审计制度,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综合防治力度,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加快矿山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的建设,实现矿山开发与环境保护同步。积极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建筑废弃物和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建立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积极推广垃圾分离制度,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到2015年,全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
第三节 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
一、着力打造五大循环型产业链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突出循环发展理念,有效利用工业“三废”,打造五大循环型经济产业链。
围绕煤炭资源,打造“煤炭--加工(火电、煤化工)--综合利用(伴生物利用如新型建材等)”产业链。利用周边地区煤炭资源优势,发展煤炭深加工,以煤化工技术为核心,大力发展石油替代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加快煤电转化,建设火电基地。综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和硫石膏,生产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大力推进煤层气、矿井水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与煤矸石、煤泥等资源总量相匹配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煤炭骨干企业的产品综合能耗、煤炭回采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围绕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打造“有色金属矿产开采-冶炼-加工及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加工-再生产品”产业链。充分利用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有色矿产资源,积极发展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延长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使产品结构由初级原料为主向精深加工产品为主转变。鼓励采用高温废气回收及余热发电技术、废水闭环处理循环利用技术,积极开展废渣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的制度提高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加工利用水平。
围绕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打造“非金属矿产开发-加工-综合利用”产业链。有序开采石灰岩、粘土等非金属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鼓励支持采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市场调节,合理配置资源,提升产业集中度。鼓励生产粉煤灰高掺量水泥。
围绕农畜产品资源开发,打造“种植、养殖-加工-综合利用”产业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与农牧业优势资源相适应的加工产业布局,发展形成蒙东地区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积极开展农牧业剩余物的开发利用,大力支持秸秆发酵转化有机肥、户用沼气,形成种植-秸秆-养殖-沼气-有机肥还田循环产业链。围绕可再生资源开发,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电力--加工工业”产业链。引导和鼓励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地。
力争到2015年,全盟在废弃物排放量大的行业中,创建2个以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在能源消耗高的行业中,创建6个以上节能型示范企业;在高耗水行业中,普及中水回用技术,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创建2个以上节水型企业。
二、抓好关键环节,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加大煤炭、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重要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加强资源开采过程中共伴生资源和尾矿、碎石的综合利用,重点做好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矿井排放水及其他稀贵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提高单位资源的产出水平。在煤化工、水泥、钢铁、有色冶炼加工等高耗能行业,鼓励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鼓励回收余气、尾气及残液中的化工产品,实现能源、水资源的梯级利用。
加强对工业废物的循环利用。在冶金、电力、煤炭、建材等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鼓励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建材产品、铺路材料和回填材料等。在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行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河道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农膜、禽畜粪便的循环利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能源结构。引导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向规模化发展,尽快形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以废旧机电产品、废旧轮胎、有色金属等为重点,实施绿色再制造和回收利用工程。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建立生产和消费者合理分担处理费用的责任制度。
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行为,倡导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励使用再生产品、绿色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推广绿色包装,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的行为。
第八章 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扩大城乡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加强扶贫开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社会事业,努力构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幸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兴安。
第一节 改善民生
一、扩大城乡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工业化发展进程,重点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设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平台、创业平台,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积极实施劳动力转移带动人口转移工程,研究制定鼓励农牧民、林场工人转移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城镇贫困阶层的保护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和福利水平。力争到2015年,全盟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7.9%。
二、加强扶贫开发
积极争取将我盟列入国家正在实施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范围内。充分利用自治区各厅局和鄂尔多斯市对口支援我盟的有利时机,在民生工程、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坚持“以点为主,规划先行,项目带动”的扶贫发展思路,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采取担保金、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等多种方式开展金融扶贫试点工作,发挥和放大贫困互助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科教扶贫新方式,在优先入学、减免学费、发放生活补助、免除助学贷款利息等方面给予贫困生照顾,通过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素质,增加就业机会实现脱贫。认真做好革命老区建设和“兴边富民”规划,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扶贫政策和项目支持,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开发力度。
三、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建立城镇居民增收长效机制。改进和完善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积极扩大就业,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扶持生活困难群体自主脱贫。继续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
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让农牧民在农牧业发展中获得更大收益。积极发展有机粮食、蔬菜、林果、畜牧、水产等高收益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农牧民增收。加大农牧民转移力度,拓宽农牧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
第二节 社会保障
一、发展公共医疗卫生事业
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公立医院的改革,建立财政和人事保障制度,落实好医改的各项任务。建设以盟医院为龙头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医疗均等化服务,统筹城乡医疗协调发展。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大力发展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建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重点建设3所旗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个卫生监督机构和盟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库。继续做好“草原120”服务,切实解决边远地区农牧民看病难问题。加快实施农村牧区、村、嘎查卫生所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基层卫生部门的服务条件,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健全计划生育保障机制,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到2015年,全盟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9500张,千人平均拥有床位5.7张左右,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扩大城镇居民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由新型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组成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形成“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全民社保格局。积极推进农村牧区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提高城乡低保、优抚、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保障为重点,加强民政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制定贫困户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及家属子女和其他弱势群体在医疗、住房、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困难。落实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高补助标准,加大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15年,城镇基本养老覆盖率达到80%,农村基本养老覆盖率达到70%,农村牧区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
第三节 科教兴盟
一、积极推动科技进步
积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挖掘科普人才资源,建立科普专家数据库,坚持科普教育与生产、生活相结合,促使全民养成科学的行为和习惯,努力提高全民科普理念、科技意识和科学素质。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不断提高引进、推广、消化、吸收高新技术的能力。加大财政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开展煤化工、新能源、生物医药、农畜产品加工、种子工程和畜种改良等领域科技攻关。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开放、稳定的合作关系。到2015年,全盟每万人科技活动人数达到15人左右。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5%。
二、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以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扩大教育供给,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加大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建设煤化工、机械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养殖业、食品加工和旅游业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现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晋升为本科院校。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互联网“校校通”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盟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基本相当。
三、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深入挖掘科尔沁民族文化资源。突出抓好科尔沁民歌、安代舞、乌力格尔说唱艺术三大文化精品;重点办好科尔沁赛马节和科尔沁民歌艺术节两大节日。以国家举办“五个一工程”为契机,坚持做好一年一度的兴安盟科尔沁文艺奖评选工作。不断推出文化战线各领域中的名人、名家、名作。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文化设施投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城市文化品位。重点规划建设博物馆、大剧院、体育中心、学府城和文化广场等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工程,集中展示“草原文化”形象。整合盟级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地方志馆、档案馆等资源,规划建设兴安盟文化大厦。规划改造、新建一批旗县级文化馆、档案馆、图书馆和乡村文化室,基本完成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三馆一室”四配套工程。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规划建设“成吉思汗文化产业园区”、“马文化产业园区”、“红色文化产业基地”和“火山科考基地”等文化产业园区。重点培育骨干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一批中小文化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拓展发展空间。同时,积极扶持大中型文化中介企业发展,组建文化行业协会,架起文化产业交流的桥梁。组建兴安传媒集团,培育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积极发展多媒体数字传媒产业,壮大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发展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布局结构合理,创新能力较强,市场繁荣有序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构建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强城镇综合体育场馆建设,改善农村牧区的体育设施,使体育人口比例和人均公共体系设施占有面积得到极大提高。
第四节 社会管理
一、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条件,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努力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十二五”时期我盟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疏解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第二,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和牧区社区服务站为主体的综合社区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程,加强对孤寡老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怀照顾。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第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第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努力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
二、提高公共安全意识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提高全民防震、防害、防灾意识,完善自然灾害防御处置体制,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场所建设力度,加强江河提防、河道整治、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做好对森林、草原火灾,病虫害防治以及牧区旱灾、雪灾救助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的管理,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抓好化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的安全。
加速推进人民防空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步伐,重点推进融入城市建设,融入重要经济目标建设,融入公共安全建设,融入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国防实力,促进经济发展。
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民族团结。到2015年,全盟每万人刑事案件犯罪率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第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对外开放
第一节 体制机制创新
一、探索新型合作发展方式,积极发展“飞地”经济
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打破原有财税管理体制,采取股份合作、利税分成等多种形式,实行跨地区联合申报、联合招商等方式,积极发展“飞地”经济。把水煤组合作为合作发展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各方资金、技术、资源、人才和体制等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共同发展。
加快在我盟实施建设锡林郭勒盟专属工业园区,吸引锡林郭勒盟企业进驻。积极谋划在辽宁营口、绥中、锦州等港口地区建设兴安盟出口加工物流园区,打通我盟及周边地区的出海通道。
专栏 “飞地经济” 飞地经济:指两个互相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飞地经济”在推进工业化和招商引资过程中,甲乙双方通过打破行政管辖关系,把甲地招入的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隶属乙地的工业园区,利用税收分配、政绩考核等一系列科学的利益机制,扩大两地合作广度,加深两地合作深度,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造阿尔山旅游经济试验区
借鉴区外旅游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将阿尔山林业局、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的行政管理划归阿尔山市管辖,并在土地、税收、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特殊的行政管理权限,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整合旅游资源,扩大城市架构,完善景区功能,打造以旅游业为主业、围绕旅游延伸产业链条的旅游经济试验区。组建专业旅游公司,采用一业为主、多业联动、跨地联合、多种经营的模式,进一步打造、提升阿尔山旅游品牌。
三、积极争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积极争取将阿尔山市、乌兰浩特市纳入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降低专项资金配套比例,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在各项补助不减的前提下,加大边境旗市、少数民族聚居旗县、财政困难旗县和革命老区旗县转移支付的力度。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以增强造血功能为主,以培育产业、改善发展条件为重点,帮助我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四、深化水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优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深化水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建立水权转换机制,切实转变用水方式,摸清水资源底数,优化用水结构,提高利用效率,积极探索组建由政府主导,公司化运作,多元化参与的水务公司,加快水市场建设,统筹全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水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五、深化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牧民转移力度
深化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打破原有城镇户籍管理体制,将国家正在实施的“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生态移民工程”、“农牧民转移”工程转移出来的农牧民直接纳入城镇低收入社保体系通过身份置换安置农村牧区富余人员向城镇集中、转移。
第二节 对外开放
一、扩大与外蒙的经济合作
继续实施“向北开放”战略,积极发展对外贸易、跨境旅游、国际物流等外向型产业,依托口岸优势,加强与蒙古国经济技术贸易合作,积极参与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进口资源落地加工水平。
积极争取“两山铁路”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为打通欧亚第四大通道创造条件。加快阿尔山口岸建设,争取实现常年开放,申请将阿尔山口岸由现在的国家二类口岸提升为国家一类口岸,由国际性季节开放升格为国际性常年开放口岸,确保中蒙国际大通道长年畅通。建设乌兰浩特市口岸贸易区、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完善口岸综合功能,简化出入境手续,提高口岸通关能力。
二、加快与东北经济区对接
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强与东北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产业分工等领域的对接,积极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力争在煤化工、机械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旅游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主动融入东北经济区,联合东北三省和周边地区共同打造“阿尔山-乌兰浩特-白城-长春-吉林-图们”、“阿尔山-乌兰浩特-大庆-齐齐哈尔-哈尔滨”经济走廊。
三、增强与“三市一盟”协作
加强与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和锡林郭勒盟在矿产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统筹发展,促进资本、技术、人才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区域间产业延伸和梯度转移。重点打造煤、电、气、化多产业联动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尽快形成“西乌旗-东乌旗-乌拉盖-霍林河-科右中旗”区域经济协作带。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
继续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我盟实行适度倾斜的投资政策,优先安排国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优先安排利用国外贷款项目,重点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以及城建、环保、农牧业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在项目审批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考虑水资源优势,水煤配给布局项目;加快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试点工作;增加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加大自治区配套投入,确保国家级资源枯竭城市阿尔山的民生改善和经济转型。
第二节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
积极营造“亲商、安商、扶商、护商”的良好投资氛围,围绕发展重点,做深、做实项目策划,搞好项目储备工作。创新招商方式,建立重大项目的“绿色通道”,制定鼓励政策,改善引资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区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努力把我盟建设成为交易成本低、商业机会多、市场秩序好的投资区域;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第三节 推进引智引技,打造人才“洼地”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开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战略,着力实施人才强盟战略。加大对区内外高层次、实用人才和企业家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培育本土企业家队伍。
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区内外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与区内外知名投资咨询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社会投资与当地招商需求的有效对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强人才市场和中介组织建设,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鼓励优秀人才向企业、基层流动。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实用人才队伍,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
第四节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经济调节手段和市场监管方式,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向到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生产、生活服务的引导作用。
第五节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十二五”规划纲要是指导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其它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应切实做好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协调和服务。密切跟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取向,贯彻执行“三重一大”管理规定,提高项目审批和核准的工作效率。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跨越发展,我盟的综合经济实力将得到明显增强,社会事业更加进步,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民族更加团结,山川更加秀美,必将实现“富民强盟”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