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改委

来源: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1-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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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存在的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82—826973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0〕1号)以及2020年贯彻国家、自治区、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我委权责事项梳理调整工作并及时公开。截止到2020年底,本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条。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通过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号发送消息127条,约占25%;政策法规类信息24条,约占4.6%;规划类信息1条,约占0.19%;发展改革动态类信息178条,约占34.2%;通知公告信息121条,约占23%;重大项目信息18条,约占3.4%;价费监管类信息29条,约占5.6%;经济运行类信息2条,约占0.4%;机关党建类信息21条,约占4%。

  二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全面推进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盟行政审批平台、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交换建设,截止目前,“信用中国(兴安盟)”累计归集、发布主体市场数据:100258条、“双公示”信息15084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08206条(法人行政许可:63361条、自然人行政许可44845条)。行政处罚信息42648条(法人行政处罚10923条、自然人行政处罚31725条)。红黑名单信息2403条,其中红名单1343条,黑名单1060条。兴安盟信用修复累计共31件;主动借助新媒体新媒介,实现门户网站与微信、微门户信息资源共享、同步发布,形成了信息每日收集、审核、发布全链条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主任信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件答复工作。2020年我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公布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到在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督查系统, 全面动态掌握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指派专人定期督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科室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电话、系统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六次。

  (四)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运行,进一步规范网站栏目建设、强化专栏发布。2020年我委通过委政务网站等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共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94条。推进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管理,指定专人维护微信公众号平台。全年共通过泉州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27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将网站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建设重要工作内容加以推动,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强调做好互动交流工作的重要性。目前,我委已建立起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的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主管信息公开,指定一名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由办公室牵头,将信息公开纳入委机关日常管理。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修订完善公务信息审批单,督促各科室在拟定公文送审签发单时,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由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核稿监督的方式完善公文信息审批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委领导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委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2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有待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公开内容、公开目录、公开平台、解读回应、公众互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后,着手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细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

  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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