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报告主要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电子版在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查阅(http://www.xam.gov.cn/)。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网信科联系(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1013室,邮编137400,电话:82666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兴安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聚焦“六稳”、聚力“六保”,进一步深化公开成效、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规范管理审核,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加强公开力度。进一步夯实岗位责任、增强发声频率。2020年度,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72条,同比去年增加997条,增长18.5%,日发布信息量同比去年平均增加近4条。围绕深化公开成效。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0年,盟行署办公室公布规范性文件信息7条、行署及行署办印发文件信息22条、文件修改废止信息1条、政策解读22条、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信息11条、政府公报9期、会议信息5期。围绕规范建设管理。狠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2020年,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动态10条,清除盟行署主站和子站各类有害信息61条、整改错敏字126个。特别是在节假日和突发事件期间,进一步加强网站值班值守,不间断开展排查处置,牢牢把握住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动权,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环境。
二是聚焦主题主线,切实增强宣传引导。坚持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发出好声音。聚焦政策落实。及时宣传国家、自治区政策导向,集中报道盟委、行署和旗县市、盟直部门政策工作动态。2020年,头条栏目报道国家、自治区政策信息和重要活动127条,今日兴安重点推送盟委、行署工作动态信息321条,审核发布旗县市和盟直部门工作动态1033条,发布通知公告84条。聚焦疫情防控。深入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开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情况,对于稳定社会情绪、纾解企业压力、化解群众担忧,发挥了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2020年,转载发布各类疫情防控政策信息247条、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信息79条。聚焦民族团结。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宣传报道,持续跟进双语教学改革,及时转载权威发布和各类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助力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建设成效。2020年,共转载发布政策解读及相关宣传稿件64篇。
三是狠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牢牢扛起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建设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网站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十四五”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制定网络安全岗位责任、网络安全责任追究、重要岗位网络安全和保密责任、网站舆情分析研判、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和通报、网络应急响应、网络安全检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等制度和网络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巩固深化了制度建设成效。注重集群发展。大力推进以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为核心的网站集群建设,通过链接入驻的形式开通各旗县市、部门网站“直通车”,优化服务体验,方便办事查询。2020年,共实现链接入驻网站58个,其中盟委部门7个、行署工作部门32个、人民团体2个、垂直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旗县市6个、其他地区部门5个。注重改进提升。在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开设网站调查专栏,长期搜集群众对网站关注内容、服务功能、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改进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2020年自治区关于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群众关心关注和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集中归纳展示,进一步提升网站为民服务水平。
四是坚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化解为先”的原则,持续深化政民互动,通过盟长信箱、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遏制矛盾升级,不断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对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设立专题集中报道,切实增强重点领域公开的深度与透明度。2020年,公布了《兴安盟本级2020年版权责清单》,发布新闻发布会信息2条。做好群众留言答复办理。2020年,办理盟长信箱、回应关切栏目群众留言87条,其中公开答复23条、线下办结64条,平均办理答复时限严格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通过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邮件形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分别申请公开“疫情期间创业补贴资金发放”、“政府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情况”和“土地征占手续”等方面政府信息,全部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16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 |
—— |
行政强制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
2 |
—— |
2 |
——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 |
—— |
—— |
2 |
——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1 |
—— |
—— |
——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1 |
—— |
—— |
——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 |
—— |
—— |
||
(七)总计 |
2 |
—— |
2 |
—— |
2 |
——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 |
—— |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0年,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对标党和国家要求,对标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问题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还不够深、以政府信息公开更好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还没有很好的成效等方面,需要在2021年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深化认识,提升成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促工作的原则,将工作重心聚焦到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到促动盟委、行署中心工作落实、聚焦到回应群众密切关注和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上来,进一步细化、深化、实化、常态化推动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落实责任,完善体系。全面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做好压力传导,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压实到各重点领域公开责任部门、落实压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牵头推动建立全盟“一盘棋”的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常态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三是规范管理,挂图作战。重点关注依申请公开、群众留言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行到期提醒、限期办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办、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