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2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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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兴安盟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置了部门概况、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计划规划、部门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权责清单栏目,并及时发布相应信息内容。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及时主动公开了我局的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单位领导简介等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条。在兴安盟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3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2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部门概况类信息18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7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4条,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年报类信息3条。在“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编制了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指南并在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2019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发布。对我局官网(阳光政务)中各栏目管理员、信息员进行了分工,管理员承担各自负责栏目审核职责,确保了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兴安盟政务服务网上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在局网站改版升级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优化,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开设了“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 “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在盟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指南专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9月份组织开展了全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盟直各部门及各旗县市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外,我局工作人员全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二是编制了《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大了信息梳理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群众更方便了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相关工作,提高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有效性。三是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2502)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24

20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39

1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9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证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系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有提升空间、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兴安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继续依托兴安盟政务服务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这一主要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紧紧把握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类信息公开。二是加大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在组织开展2020年全盟政务公开培训中,继续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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