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

来源: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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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57507次,信息发布:201条,其中概况信息量3条;政务动态信息量17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量20条,专栏专题新开设户数量:1。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编制了兴安盟司法局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以及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在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2019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兴安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按照兴安盟司法局工作实际,完善了兴安盟司法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包括政务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平台发布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兴安盟司法局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在局网站改版升级时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优化,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部门工作动态和基层动态及政策法规等,并及时转载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开设了兴安盟司法局“兴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借助新媒体新媒介,实现门户网站与微信、微门户信息资源共享、同步发布,形成了信息每日收集、审核、发布全链条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12348”公共法律热线管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大厅,线上解答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双语远程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四是结合12348内蒙古法网、 “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逐步实现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案例查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举办第二届开放日活动。12月3日,活动邀请了我盟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学师生代表、律师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兴安盟司法局、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科右前旗司法局在乌兰浩特市地区集中开展了开放日活动,其它旗县市在当地分别开展。各界代表集体参观了科右前旗社区矫正中心、科尔沁司法所,深入了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发挥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在乌兰浩特市五一办事处代钦社区,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普法宣传员、法治乌兰牧骑队员组成的“草原综合志愿服务轻骑兵”为参观代表们献上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普法演出;兴安公证处播放了《公证服务进广场、进社区、进乡村》宣传片,展示了“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以来,我盟公证事务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上取得的成效。以第二届司法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邀请各级人士代表参加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通过主动交“答卷”的方式,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制发规章0个,规范性文件0个;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实施行政处罚0件,实施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项,总金额295791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3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957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证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有待增加;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工作有待系统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三进一步丰富内容,加强网站的建设和服务功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畅通,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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