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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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714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安盟统计局严格对标国家、自治区及盟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与规范要求,立足统计职能定位,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强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兴安盟统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类信息2条,公告通知类信息76条,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类信息11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1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累计发送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兴安盟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兴安盟统计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管理相关规范要求,聚焦主动公开信息审核环节,落细落实信息公开“三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两大载体,抓实内容建设与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常态化做好日常运维,确保平台稳定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自查,对自查及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公开咨询电话与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8

0

0

0

0

0

28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兴安盟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依然存在短板与不足,突出表现为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统筹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做好互动交流栏目运维,及时规范答复网民留言,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兴安盟统计局未收到需要承办的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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