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0月份兴安盟全社会用电量实现41069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0%,增速较1-9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10月当月用电量为44657万千万时,同比增长17.8%。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10月份全盟生产用电33044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80.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4.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024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9%,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9.5 %,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4392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8%,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0.7%,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5个百分点;乡村居民用电量3632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3%,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8.8%,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6个百分点。
(一)各产业用电情况
1-10月份全盟第一产业用电量1348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2.7%,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3.3%,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2417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2.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58.9%,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2.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7518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8.4%,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8.3%,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7个百分点。
(二)各行业用电情况
1-10月份全盟农、林、牧、渔业用电量16412万千瓦时,同比下降0.9%,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0%,拉动全社会用电量下降0.04个分点;工业用电量22338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0.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54.4%,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0.8个百分点;建筑业用电量1843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3.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8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13774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5%,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3.4%,拉动全社会用电量下降0.1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790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9%,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2081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4%,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5.1%,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8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670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1.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6%,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3个百分点;金融业用电量81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0.2%,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01个百分点;房地产业用电量206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1.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0.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2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39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4%,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0.1%;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用电量1973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8%,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8%,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8个百分点。
二、旗县市用电情况
1-10月份乌兰浩特市用电量19740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9%,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8.1%,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9.2个百分点;阿尔山市用电量994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2%,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2.4%,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2个百分点;科右前旗用电量5117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2.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3个百分点;科右中旗用电量3705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9.0%,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1个百分点;扎赉特旗用电量4734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9%,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1.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9个百分点;突泉县用电量3639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8.9%,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8个百分点;开发区用电量3137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8%,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7.6%,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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