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推进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加快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进程的提案》收悉。经盟农牧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结合扎赉特旗古城村与中化集团兴安农场合作、内蒙古天露糖业落地等现实案例,客观分析了散户小规模经营存在增产不增收、农机利用效率低、连片集中流转难度大等现实问题,提出抢抓央国企、社会资本入乡机遇,有序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建议,贴合我盟农村发展实际,对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已将相关建议融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招商引资服务等日常工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坚决守住土地流转政策底线。
一、我盟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盟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依托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规范流转交易,涌现出扎赉特旗古城村引进中化集团兴安农场连片流转、天露糖业为发展甜菜产业大规模流转土地等典型实践。企业落地开展土地租赁经营,在保障农户土地租金收益的同时,吸纳本地群众就地务工,释放了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同时也客观存在大部分嘎查村仍以分散小块流转为主,集中连片流转推进难度较大;部分小农户经营模式下农机重复购置、设备闲置率高,面对市场波动容易出现增产不增收等问题,与提案反映情况基本一致。但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式强制流转,严格防范“非粮化”“非农化”风险。
二、抢抓央国企、社会资本入乡机遇,引导适度集中连片流转
一是规范工商资本下乡准入监管。抢抓央企、国企、大型民企投资农业机遇,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到我盟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严格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用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引导企业通过平台公开规范流转土地,推动土地向集中连片方向发展。借鉴古城村成功模式,鼓励企业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引进先进农机装备、良种与栽培技术,提升耕地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同时强化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改变耕地用途、拖欠流转租金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保障土地流转平稳有序。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连片规模经营。针对我盟部分嘎查村地块碎片化、农户意愿不一,连片流转难度大的现实,不搞“一刀切”。对群众意愿高、产业项目成熟的嘎查村,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纽带作用,做好农户协调工作,引导整组整片流转;对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继续保留小农户家庭经营基础,通过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同样实现连片作业、规模化生产,降低散户经营农机投入高、设备闲置等问题。学习参考古城村三年一结算流转费等有益做法,指导流转双方合理约定租金标准、支付周期,优先保障农户租金按时足额兑付,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
三、依托规模经营推动要素优化配置,延伸农业全产业链
一是优化土地、劳动力、资本要素配置。对通过流转形成的规模化基地,引导企业推行标准化种植模式,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升土地产出效率。土地流转释放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在项目基地就地务工获取工资性收入,一部分外出务工增收,实现租金、务工双重收益,放大土地流转综合效益。如天露糖业甜菜产业项目,农户同时获得土地租金+工厂务工收入,实现多元增收。
二是推动三产融合发展。鼓励入乡企业立足规模化种植基地,向下游延伸农产品加工环节,推进种养、加工、销售一体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支持有条件经营主体拓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采摘体验、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农村商业模式,增强农村经济抗风险能力。在项目引进上,引导企业立足我盟资源禀赋,优先发展粮食、特色经济作物等主导产业,带动农村电商、乡村服务业协同发展。
四、强化风险防控,夯实土地流转制度保障
在鼓励适度规模流转的同时,坚守政策底线。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二是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妥善处理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风险研判,防范企业经营不善拖欠土地租金,损害农户利益。引导推广实物计价、分期支付、按年兑付等灵活的租金模式,兼顾企业经营压力和农户收益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盟农牧局将持续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旗、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作用,做好流转信息发布、合同规范、政策指导,为央国企、社会资本落地提供服务;二是总结推广古城村、天露糖业等成功案例,面向基层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培训,指导嘎查村稳妥推动集中连片流转;三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与托管服务两手抓,兼顾规模经营和小农户利益;四是强化流转全过程监管,守住耕地保护和农民权益两条底线,以适度规模经营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感谢您对我盟农村土地工作的关心,期待您继续多深入基层调研,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兴安盟农牧局
2026年9月2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张干
承办人电话:18848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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