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5年度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农牧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光优扶贫等项目发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旗县市和盟直有关部门提出的有关扶贫协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推进措施。

  3.协助开展扶贫开发项目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风险防范等辅助性工作。

  4.承担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服务性工作;参与扶贫产品认定、销售平台搭建等服务工作。

  5.承担地区的扶贫协作工作,拟定扶贫协作工作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有关扶贫协作项目考察、推介、论证、经贸洽谈等工作。

  6.负责扶贫协作资金的筹集、管理等工作。

  7.承担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承担全区贫困信息数据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工。

  8.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有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因地制宜健全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年度监测范围,将2025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调整为8800元。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全年累计识别纳入2338户5784人,全盟监测人口达10174户23887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综合脱贫户和监测户的产业状况、务工情况、问题短板、意见建议等,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因户因人制定精准化帮扶措施。截至12月底,全盟10174户23887名监测对象已全部落实精准帮扶,累计实施帮扶措施3.12万项,户均3.07项。

  根据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采取“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实地指导+共商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了多轮驻站指导工作,全面提升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盟派驻指导组多次下沉至嘎查村一线,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与问题排查,有效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即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指导结束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异常数据点对点反馈至盟直相关部门,并逐项会商研究解决方案,推动问题动态清零。截至12月底,所有通过数据比对与实地督导发现的问题均已核实并整改到位,形成了“发现问题—反馈交办—协同整改—对账销号”的完整工作闭环。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63.5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96万元,下降7.69%,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02万元,下降11.4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63.5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54.5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4.03万元,下降11.79%,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9.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总计263.5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54.5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4.02万元,下降11.79%,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9.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多年往来款。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54.5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53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54.5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54.53万元,占100.00%;

  本年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63.5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96万元,下降7.69%,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02万元,下降11.43%,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4.53万元。与年初预算285.4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6.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4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63万元,支出决算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发放数有差异,以实际发放数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72万元,支出决算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36万元,支出决算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年初预算1.78万元,支出决算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7.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3.57万元,支出决算1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导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6.60万元,支出决算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导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82.5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81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203.31万元,支出决算18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8.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减少1.3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9.52万元,支出决算1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3人,导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54.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30万元、津贴补贴20.05万元、奖金14.73万元、绩效工资44.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5万元、住房公积金18.18万元、退休费4.28万元。

  (二)公用经费1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0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0.03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4.46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3.25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0.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三)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无。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50万元,支出决算 3.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3.50万元,支出决算 3.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50万元,支出决算 3.50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二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50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未发生过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19.84万元,其中:办公费2.40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0.03万元、物业管理费1.00、差旅费4.46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3.25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05万元,增长43.84%,变动原因:2025年度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与主管局合署办公,需缴纳电费、物业费、产生搬家劳务费用、增加残疾人保障金,因此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4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8.77%。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他资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其他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评价工作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围绕防返贫监测核心业务,已建成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全链条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防返贫监测预警、动态排查、帮扶落实等全流程工作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实现预算安排与防返贫监测任务精准绑定。同步构建起适配防返贫业务的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将监测对象识别时效、部门数据比对频次、风险线索处置闭环率、监测群众申报响应时长、年度集中排查覆盖率、返贫致贫风险动态清零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刚性考核标准,所有指标均明确量化阈值、数据口径和年度目标值,依托绩效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对单位资金使用进度和业务成效实行双预警,既保障单位资金精准投向防返贫监测关键环节,也推动“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从制度层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明华联系电话:13624899995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附件:2025年度兴安盟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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