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为兴安盟农牧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职责
承担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调研相关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调研相关工作,开展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统计分析,承担宅基地改革相关事项的指导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本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一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印发《兴安盟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指导自治区级试点突泉县学田乡和国家级试点扎赉特旗稳慎推进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相关工作。全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05万亩、流转农户4.17万户。各旗县市共调解仲裁矛盾纠纷909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林草、财政等部门,按期圆满完成全盟“一地多证”“一地多补”问题摸排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开展农户合法拥有住房盘活利用备案,累计备案156宗。指导乡镇开展农村宅基地资格审核工作,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451宗,审批444宗,涉及面积361亩。推进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宅基地3390宗。完成乌市乌兰哈达镇三合村进城落户农牧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工作。推进严查严防严管个人买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宅基地3390宗。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深化农村牧区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印发《兴安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盟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入市交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盟农村牧区“三资”管理。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全盟854个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全覆盖。三是规范合同管理。应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合同管理系统推行信息化管理,强化预警提示和风险防范。四是规范财务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账及记账率均达到100%。四是推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入市公开交易,全盟已累计挂牌集体资产资源流转项目73宗,成交29宗,成交额约401.78万元,总溢价率达8.1%。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2025年全盟备案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132家,年服务面积达645万亩,累计服务农户超过15万户,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万亩,服务覆盖面与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指导突泉县在依托社会化服务项目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推进整县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五)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是加强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盟累计选聘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员104名,深入实地开展指导服务,围绕财务管理、建章立制、盈余分配等方面指导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万余份。二是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与信息化建设。指导家庭农牧场进行“一码通”赋码、应用“随手记”记账软件。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371.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26万元,减少13.77%,变动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执法支队参公人员转入我单位,2025年按照24人进行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人员相应经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5.12,减少26.6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71.2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61.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3.91万元,减少27.02%,变动原因:本年度部分人员调出至局机关,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减少,办公经费减少,无项目经费收入。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9.6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2万元,下降11.28%,变动原因: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度无新增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371.2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64.8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1.89万元,减少26.55%,变动原因:一是去年机构改革执法支队撤销,其决算纳入我单位填报,数据较大;二是本年度调出2人,工资及各项保险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6.3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自治区下拨农村土地承包应用平台建设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22万元,下降33.54%,变动原因:2025年度支出部分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61.6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65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64.8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63.55万元,占99.63%;
本年项目支出1.32万元,占0.3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363.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26万元,减少14.02%,变动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执法支队参公人员转入我单位,2025年按照24人进行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人员相应经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5.12,减少26.68%。变动原因:一是去年机构改革执法支队撤销,其决算纳入我单位填报,数据较大;二是本年度调出2人,工资及各项保险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63.55万元。与年初预算422.8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85.9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56.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4.7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2.10万元,支出决算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1%。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1.87万元,支出决算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按照24人做的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94万元,支出决算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按照24人做的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31万元,支出决算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按照24人做的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9.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8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10万元,支出决算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按照24人做的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38万元,支出决算1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在职人员按照24人做的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25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8.30万元。其中:
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91.88万元,支出决算25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6.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按照24人做的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相应工资及保险经费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4.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08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7.19万元,支出决算2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按照24人做的年初预算,期间人员调出,年末决算在职人员19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63.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51万元、津贴补贴80.56万元、奖金26.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万元、住房公积金24.11万元、退休费14.19万元、生活补助2.48万元、奖励金0.6万元。
(二)公用经费3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9万元、印刷费1.4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89万元、物业管理费7.03万元、差旅费3.81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劳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0.66万元、其他交通费14.1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三)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05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5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05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87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2024年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撤销,其决算纳入我单位,6.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其单位发生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接待1批次,4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64.28%,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节省开展,压缩国内公务接待,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37.0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28万元,下降26.40%,变动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7.0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28万元,下降26.40%,变动原因:单位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其他资金预算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3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其他资金支出1.32万元。其中,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该项目基本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全面完成。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其他资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土地承包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1.42分。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执行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7.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年初预计开展下乡指导检出次数10次,实际开展7次,开展业务培训1次,实际完成1次;质量指标:预计业务指导覆盖率为80%,实际完成80%,预计培训覆盖率90%,实际完成40%;成本指标中预计业务指导成本为小于0.4万元/次,实际为0.17万元/次,预计培训成本为小于3万元/次,实际为0.2万元/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预计农牧民满意度85%以上,实际达到85%,按照项目目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项目资金使用中未能按照绩效目标开展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增加资金使用效益。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农村土地承包应用平台建设 |
||||||||||
| 主管部门 |
兴安盟农牧局 |
实施单位 |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7.7 |
7.7 |
1.32 |
10 |
17.14 |
1.71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其他资金 |
7.7 |
7.7 |
1.32 |
—— |
17.14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探索应用平台的系统、功能、结构等内容,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拓展农村土地承包成果应用和服务领域。 |
2025年度前往各旗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培训指导7次,不断提高各旗县市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水平。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下乡指导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7 |
次 |
8 |
5.6 |
因工作安排,开展7次业务指导 |
| 开展业务培训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次 |
7 |
7 |
||||
| 质量指标 |
业务指导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8 |
8 |
|||
| 培训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40 |
% |
7 |
3.11 |
对部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培训 |
|||
| 时效指标 |
业务指导时间 |
定性 |
2025全年 |
2025全年 |
5 |
5 |
|||||
| 培训时间 |
定性 |
2025全年 |
2025全年 |
5 |
5 |
||||||
| 成本指标 |
指导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4 |
0.17 |
万元/次 |
5 |
5 |
|||
| 培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 |
0.2 |
万元/次 |
5 |
1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 |
定性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抵押登记等工作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 |
定性 |
长期 |
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5 |
85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81.42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已建立与农村牧区经营服务相适应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目标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自评评价和结果应用全过程,围绕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四类核心维度,构建项目支出绩效指标框架,重点设置业务指导频次、培训次数、覆盖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指标标准结合年度计划、完成值、行业规范动态修订,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优化的重要依据,预算绩效管理闭环逐步健全。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珊珊联系电话:0482-8236708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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