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公布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 征集方式的公告

来源:盟农牧局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8月6日全区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网售、使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重点范围

  (一)生产环节: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停用兽药;农药兽药产品非法添加禁限用成分、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二)经营环节: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销售假劣、禁限用农药兽药;游商“忽悠团”违规售卖禁限用农药兽药;经营台账不全、不执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化工门店违规销售禁用原药、人用药用于种养等行为。

  (三)网络销售环节:线上无资质销售农药兽药;网络售卖假劣、禁限用农药兽药;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等问题。

  (四)使用环节:种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兽药用于种植、农药用于养殖等跨界违规用药;农产品种植养殖中超量违规用药等行为。

  (五)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方面各类违法违规线索。

二、线索征集渠道

  举报电话:

  种植业科:0482-8288862

  兽医局:  0482-8288874

  综合行政执法:0482-8288704

  邮箱:xamnmjzfk@163.com

  线索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写明违法违规事实、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尽量提供图片、视频、票据等佐证材料,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办理说明

  收到线索后,兴安盟农牧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处置原则,对有效线索登记核查,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兴安盟农牧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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