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京蒙协作、扎实推进消费帮扶工作,赋能兴安盟生态农牧业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响“兴安好物”区域公用品牌,拓宽兴安盟优质农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兴安盟农牧局现就“兴安盟生态农产品(北京)运营中心”代运营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比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运营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兴安盟生态农产品(北京)运营中心”代运营项目
2.项目概况:依托京蒙帮扶势能,整合优质农畜产品资源,兴安盟农牧局拟在京提供总占地900左右平方米场地,建设兴安盟生态农产品(北京)运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代运营商,要求自行完成场地装修,设置300左右平方米综合功能区,600左右平方米“兴安味道”主题餐饮体验区,构建“展示引流、体验认品、餐饮转化、渠道开发、销售协同”一体化运营模式,打造兴安盟农畜产品进京核心阵地,做好运营保障工作,推动兴安盟农畜产品在北京市场销售流通。
3.实施地点:北京市
4.运营周期:2026年7月—2029年7月(每年到期前一月根据资金来源情况与运营主体签订合同)
5.资金来源:京蒙协作资金
6.费用承担说明:本运营中心项目场地房租费用由采购人全额承担;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场地装修改造费、设施设备采购及运维费、人员薪资、产品铺货、物料宣传、水电物业、营销推广、日常办公等除房租外的全部运营相关费用,均由中标运营方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独立开展本项目运营服务的能力。
2.信用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无不良经营及履约记录。
3.联合体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本项目。
4.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投标情形外的合法经营主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7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线上下载渠道,意向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有效期内,主动致电采购人咨询项目详情、登记报名信息,由采购人统一告知比选文件领取方式及相关资料。
3.答疑澄清: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期间主动电话咨询采购人,全面核实项目场地条件、装修标准、运营要求等全部细节。逾期未咨询、未核实的,视为投标人完全知晓并认可本项目全部要求,后续不得以信息未知、理解偏差等理由提出异议。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文件格式、密封要求、份数等所有具体事宜,均需投标人提前电话咨询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人统一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递交、未按规定密封、格式不符、资料不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比选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不召开集中答疑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场地实地考察,相关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比选评审及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组建专项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综合择优的原则,结合投标人资质实力、运营方案、团队配置、服务保障、报价方案、过往业绩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择优确定中选供应商,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运营服务合同。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采购人):兴安盟农牧局
咨询电话:187048488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七、特别说明
1.本公告仅为项目比选邀约,最终项目要求、权利义务、履约标准以正式比选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所有意向投标人务必主动电话咨询、全面核实项目全部细节,充分了解项目场地、装修、运营、履约、考核等全部要求,审慎参与投标。凡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及项目全部要求,自愿承担投标及履约相关全部风险与责任。
3.投标人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4.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比选活动进行调整、延期或终止,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兴安盟农牧局
2026年6月17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