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废止《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倾斜政策的通知(试行)》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农牧局

各相关单位、头雁学员:

  根据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倾斜政策的通知〉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建议函》要求,为规范文件管理,经研究决定:

  一、废止文件清单

  废止《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倾斜政策(试行)》(兴农牧发[2023]577号)

  二、废止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文件中所有条款不再执行。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政策衔接,各头雁学员按最新要求掌握,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特此公告。

  兴安盟农牧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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