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的核心主旨
《报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系统展现了兴安盟农牧局2025年度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的实践。其核心在于坚持依法履职,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旨在提升农牧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服务保障全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重点任务与成效概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
责任落实:明确“一把手”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计划和领导述职,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关键少数引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11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规党纪等,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严格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目录公开机制,本年度无相关事项。文件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前置审核,完成文件审查报备、清理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出具法律意见书47件,为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执法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动态调整柔性执法清单,规范执法行为。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聚焦行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制定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方案,开展种业监管、农资打假(“绿剑护粮安”)、畜牧兽医等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83起,罚没款39.45万元。矛盾化解: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成功调解纠纷25件、仲裁2件,有效维护农牧民权益和基层稳定。
(四)提升执法能力,加强协同监管
队伍培训:组织12名执法人员完成60学时培训,全员合格。规范执法行动: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制度方案2项、清单3份。联合检查:采取交叉互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2次,提升监管效能。
(五)深化公开透明,推进诚信建设
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办结人大、政协提案19件。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全年发布信息1027条。信用建设:在行政许可等环节查询信用信息31次,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与企业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34份,4家企业入选守信联合激励名单。
(六)落实普法责任,服务基层治理
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农村牧区普法方案。活动开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30余次,助力“八五”普法收官。培育示范:认定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1072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示范户在普法宣传、矛盾调解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明确未来方向,谋划持续发展
《报告》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包括:持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科学谋划“九五”普法;加强执法监督促规范;优化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优化审批流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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