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乡村振兴局

来源:盟扶贫办 发布日期:2022-01-20 15:12: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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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委、行署统一安排部署,现公布我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我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与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透明为主线,以服务为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中心工作、贴近民生需要、强化公开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策文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类信息348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2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2021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公文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属性标注、公开审查、发布形式、政策解读等实行全流程管理。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综合科长为副组长,选调一名懂政务信息和熟练计算机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四)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部门门户网站功能进行升级,提升搜索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会公布、公开有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统计数据、公示公告等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今年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内容,对原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按要求发布信息。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保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同时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务新媒体的利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安盟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0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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