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盟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1-01-29 09:27:0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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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8楼,邮编:137400,电话:0482-8266027,电子邮箱63406862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593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66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56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1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23条,抖音41条,快手24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两项,购买居民健康卡系统,共计99万元;为各旗县市购买219台医疗设备,共计147.56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申请人撤销申请0件,其余0件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补充和调整。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责任落实到个人、层层把关、资料留存归档,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线留言平台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共受理留言6人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盟委、行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我委组配目录,完成政务公开平台的内容维护工作。同时,做好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专题专栏、政策法规等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从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1

 0

 19

行政强制

 12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46.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缺乏政府主导下的全面性解读。

  2021年,我委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性。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2020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诉等情况。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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