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水利局

来源:盟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9-12-31 11:55:4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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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总体部署,在兴安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职责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推行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完成网站运营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水利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把水利政务信息报送作为搞好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新门户网站于2017年12月投入使用,2018年网站重新设计改版,2019年机构改革后,重新更换域名,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了使门户网站可以及时有效的宣传水利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参公、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按照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对单位拟公开保密范围和规定比较明确的事项和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水利信息填写《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表》。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重点公开进一步深化。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重要活动、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等方面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部门信息权。在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方面,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完成了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公开工作,有效提高我局财政透明度。在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方面,兴安盟水利局细化分解各旗县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项目概况,以及兴安盟行政公署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进行了公示。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材料,同时,以系统环节干部以上为重点,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安排懂业务、政策水平高、思想敏锐、文字能力较强的人员承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积极组织信息员参加盟委、行署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深入研究水利政务信息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主动了解和分析上级机关对信息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创新信息报送形式,为深入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包含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关党建、廉政建设、河长制、质量监督几个模块,权责清单进行了更新;盟本级及各旗县水利局累计上报水利政务信息共计108条,“旗县动态”板块信息更新及时、运行依法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未制发规章、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仍为水土保持补偿费,没有增减事项;政府集中采购数量2项,共计35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与审核存在时间差,政务公开不及时。发布信息的工作人员为兼职,上传信息的时间比较紧张或受限,审核信息的人不同步时往往难以全面及时审核,导致政务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许多群众还不知道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知识的学习,对后台系统操作还不熟练,有待加强。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盟委行署部署的中心工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行全面深化和提升,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专职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加强网站管理,加快政府信息更新速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及时便民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切实增加水利信息量和时效性。

  3.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同时要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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