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信访局

来源:盟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0-01-13 09:12:2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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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兴政公办发〔2019〕12号)要求,对2019年度兴安盟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现编制完成《兴安盟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盟信访局认真落实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盟信访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它方式,公开信息90条,主要包括:盟信访局工作职责及各科室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及包联指导旗县市职责、盟信访局党建政务活动图片及文字摘要、各旗县信访局的重要活动、局机关工作重要信息及图片、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内容。同时,盟信访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年盟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盟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受工作特殊性和保密的局限,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实效不及时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持之以恒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做到能公开即公开,不能公开的要说明情况;

  2.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将传统方式与新兴方式相结合,加大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安盟信访局

  2020年1月10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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