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外事口岸办公室

来源:盟外事办 发布日期:2019-01-29 11:28:0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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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要求,综合我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1.总体情况;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三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兴安盟外事口岸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办公室联系(邮编:137400,电话:0482-8266951)。

  一、总体情况

  我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盟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全盟外事活动、机关工作重要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重点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做好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流程,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为群众及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2018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审核。2018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实、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政府网站保障核心内容,强化网站日常监测管理,健全完善政府网站运行管理季度通报机制,及时督促整改网站存在问题,切实提升网站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制度,有序组织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在盟委、盟行署的坚强领导下,盟外事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及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在下步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年度政府工作重点,拓宽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优质规范发展步伐,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使之更加规范、实用、高效和稳定,进一步强化对各政务新媒体账号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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