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民政局

来源:盟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3-05 09:52:12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部署,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及时按要求对办事指南和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更新,对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殡葬等民政业务办事流程进行了说明。

  (三)认真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要求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2018年,我局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在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网络查阅、纸质文本查阅以及打印、复印等服务,主动热情帮助、引导查阅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行署组织的网站后台内容管理及应用培训,不断强化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积极做好盟局微信公众平台的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平台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方面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民政民生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制定了《兴安盟民政局政策解读机制》,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对于政策性文件,本着“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组建解读组,负责制定解读方案及撰写解读材料,明确主要责任人。解读材料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解读方案进行撰写,做到引用政策法规准确,论证出台政策文件及政府规章合理科学,保证有据可依。持续做好民政政策文件公开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兴安盟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全盟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公告》,为群众公开详细解读保险对象、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理赔方式等群众关心的老年人福利项目,受到极大关注,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回应提案督查考评组和政协委员的询问,及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群众了解政策、简化办事流程的主要方式,我局始终坚持主动公开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优待、婚姻登记、养老服务、困境儿童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同时,加大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救助类别、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方便公众及时查阅、监督。通过兴安盟行政公署政务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各旗县市城乡低保A、B、C三类标准、特困及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提标情况、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程序,保证公众及时了解政策,知晓办事流程。自2018年10月起,盟民政局抽调精干力量组长多个专项检查组,对6个旗县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公办和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等多个领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局领导,并在政务网站进行工作动态公开。及时在兴安盟民政局网站和行署政务公开专栏同步公开2018年预算及2017年决算情况,按时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到密切监测民政领域可能产生的突发舆情,制定了《兴安盟民政局舆情应对工作细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方面

  一是做到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已实行全部公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对社会救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开设、社会组织年检等办事事项,在门户网站明确办事指南,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现办事材料标准化,并提供相应政务热线电话。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信息,截止目前,共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等项目清单93条,涉及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6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强制措施3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二是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方面,我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在行政审批中心从事服务工作几年时间里,一直坚持行政审批真公开,全公开,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期限、审批依据等,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管理运行情况良好,目前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业务已移交行政审批服务局,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三是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推进社会低保信息公开。依托目前现有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了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大厅,嘎查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站,自然屯设立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点,形成以旗县市民政局为主轴,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大厅为依托,以嘎查村(社区)、自然屯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站点为支撑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四是通过为每个乡镇(办事处)配备平板电脑,使民政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利用平板电脑上预装的软件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照片、住房情况和住房经纬度定位等信息实施信息化采集,摆脱传统的“入户靠笔记、集中再回忆”的入户方式,一步到位完成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的数据采集,极大地减少基层工作量,提高认定的准确性;五是开发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面部识别确定低保对象的生存状况,单独开发手机APP,在每月的20日通过群发手机短信的形式,提醒所有在享低保对象五日内需要进行生存认证,逾期将停发本月(季度)低保金。低保对象只需几分钟就可以完成生存认证,使定期报告不再难,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3)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为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我局2018年12月建设新网站,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建立标准化网上政务信息宣传平台。为保证及时发布民政民政类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现阶段我局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借助盟行署政务公开平台、印发资料、借助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开部门政务,完善政务服务流程,贴近实际,效果明显。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积极推介宣传单位工作动态,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累计发送图文工作动态104条,管理运行情况良好。2017年9月开通的“兴安民政社会救助”专用公众账号目前已成功转为服务号,依托微信客户端开发“兴安盟低保微服务平台”,将收入测算与微信平台相融合,实现在线申请和在线公示功能,使低保审核审批全程公开透明。同时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在“微”管理平台上随时查看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进度,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同时,根据“微”管理平台中的入户定位轨迹信息,监督县级民政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否按时完成定期复核工作。此项工作获得了全国2018年度社会救助领域最佳创新实践成果第三名。

  利用盟行署政务网站,向外宣传发布民政政务信息,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宣传民政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我局认真对局机关各科室37个办公电话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公开的政务热线电话进行全面核实,全面梳理,逐个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经核实,我局网站公示的5个热线电话(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投诉电话2个、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咨询电话、社会福利政策咨询投诉电话、老年人优待政策咨询电话)均正常使用中,无停用、注销或更新情况。各科室保持严肃的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日期间人员在班、在岗,电话有人接听,未出现拨打困难、态度差等问题。

  (4)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

  坚持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突出以人为本,借鉴兄弟单位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使政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我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制定了民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制度和平台建设制度,为保证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正常有序运营,制定了《兴安盟民政局网站管理制度》、《兴安盟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日常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门在政府信息网平台公布了民政各项工作职能和执法范围,努力做到服务于民,便利于民。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参照民政部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要求,制定了《兴安盟民政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在行署政务公开网站和部门网站及时公开。

  (5)政务公开常规工作开展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有序开展,我局确立政务公开工作目标,通过优化和完善政务环境,达到机关干部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调动,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的目标。由一把手亲自抓,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每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听取一次年终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评估,相关责任科室严格按政务公开要求做到公开工作有专人经办、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由办公室定期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主要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民政工作动态信息、双拥优抚安置、城乡低保、公益慈善、救助救灾等政务信息,广泛征求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认真处理、及时回复网民在线提问,努力建设集民政宣传、政务公开、政策咨询为一体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了与民政服务对象的联系,提升了为广大群众服务能力水平。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则,逐步形成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则。在推行信息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凡是能上网公开的项目都要公开。二是事关行政审批、事关群众利益、办事频率较高的事项都要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受法律保秘密外,其余的事项一般都要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

  2.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要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同时,继续突出抓好重点。加强政务服务网站建设,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实效性,确保公开质量和效益。按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民政社会公益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

  3.加强基础性工作。强化服务功能,开展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业务信息解读服务;结合建立监督投诉台和举报电话,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态化、日常化;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互联网+”思维,运用新媒体、新思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