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

来源:盟农牧业局 发布日期:2018-12-01 12:31:4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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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将农牧业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农牧业事业发展、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农牧业工作效能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地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提高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所属单位职责,构建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严格按照全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科学制定盟农牧业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对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作出详细安排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保证经费投入。在门户网站维护、报刊编印、农牧业宣传等方面予以充分资金支持。

  (二)重要信息公开情况。盟本级农牧业部门审批建设项目审批公示情况在盟农牧业局网站上公开发布。主动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资料移交工作,方便社会查阅。“十三五”农牧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文件讲话、农牧业工作动态等应该公开的,均通过网站及时公布。

  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严格践行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优化审批流程,转变工作作风,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做法

  (一)抓职责促管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牵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二)抓制度促规范。按照盟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按照盟法制办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局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抓督查促落实。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是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二是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通过农牧业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以农牧业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将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农牧业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牧业政务信息。

  (四)抓热点重服务。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向群众贴近,及时主动发布群众关注的信息,不断将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注重突出农牧业特色,有效地为公众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着力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还要不断完善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继续认真做好信息内容的录入公开。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和整改工作,向信息公开要数量,逐步规范要质量,并按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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