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地震局

来源:盟地震局 发布日期:2018-02-08 10:30:44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署办发电[2015]76号文件要求,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便于监督、遏制腐败、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在盟委、行署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公众提供便捷畅通、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为促进我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制度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推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坚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要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统一;坚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防震减灾依法行政相统一;坚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要与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相统一;坚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要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统一。

  紧紧围绕着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中心要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兴安盟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规范管理,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从2009年开始,我局在机关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本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机关管理制度等予以公开,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2017年由于新旧网站变更,老网站已停用,新网站还没正式上线,对我局需公开的内容在盟电子政务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单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要求;每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职务;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公开;单位业务和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财务管理公开。

  公开时间上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社会公开栏的内容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性公开,除了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人员变动外基本上不变。对本单位的办事公开栏的内容根据情况随时更新。

  (三)公开突出重点,抓住热点、难点问题。

  行政审批工作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根据盟委、行署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开展行政审批“三到位、三集中”,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局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形成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畅通内部运行机制。严格清理审批服务事项,把地震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大厅综合窗口办理。根据行署要求,现已将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旗县市,方便群众办事。

  (四)以公开促工作,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全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认识,塑造了地震局的良好形象;对内公开,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消除了职工的疑惑,凝聚了人心,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局多项工作保持在全区的先进行列。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条,其中财务信息9条;工作动态信息24条;依法行政信息16条;重点领域信息15条;政务信息5条;在报纸杂志上发表防震减灾宣传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地震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地震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防震减灾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新网站建设工作还没完成。在2018年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加快新网站的建设工作,争取早日投入运行。

  

  2018年2月8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