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质监局

来源:盟质监局 发布日期:2018-03-23 09:11:5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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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兴安盟质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和审核管理,重点加强与《中国质量报》、《兴安日报》、兴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并充分利用我局的门户网站和兴安质监微信平台,广泛宣传质量技术监督工作。2017年,我局在各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320余条(其中: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送信息65条;自治区质监局、中国消费与质量网报送信息315条;行署网站、兴安日报、电视台报送信息112条;通过行署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120条;给盟委信息中心报送信息120条),加大了宣传力度,提升了政务公开内涵,政务工作透明度更清晰。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1.权责清单公开情况

  按照盟审改办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完善,更新了权责清单内容,并逐一明确了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包含行政职权49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424项、行政强制措施12项、行政强制执行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检查43项、其他权力6项。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自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已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在盟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透明化。

  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专栏,及时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

  (二)百姓舆情回应情况

  今年以来,处理、回复消费者举报的电梯安全维护、3C认证产品等社会热点问题、局门户网站各类咨询、投诉、举报共50余条,回复率100%。12365共受理各类产品质量投诉、举报34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各项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年初,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每月向局办公室上报4条以上工作信息。二是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我局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三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

  三、目前存在问题和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推进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2.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3.加强督办,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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