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扶贫办

来源:盟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8-03-30 16:43: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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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扶贫办关于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的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的方式和途径

依托兴安盟电子政务网站基础设施,全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政务公开机关党建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二是我办政府信息没有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尽可能在信息形成10日内按要求发布和更新信息;

三是依申请公开相关数据。在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

四、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1、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政务公开使我办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促公开,我办的政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办事效能,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 

2、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机关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形成了“热心办、马上办、办得好”的良好风气,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就业形象。

3、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办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的“编制、签发、公开”进行。截至目前,无一例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践证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办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涉及面广量大,由于本单位综合科人手较少,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只有一人,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对此项工作的开展缺乏主动性和操作性;二是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三是目前,网站信息比较单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四是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性工作要求高,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提高。

六、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办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3、 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政府信息网络建设财政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各单位及社会团体及时了解盟扶贫办的各类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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