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旅游局

来源:盟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8-04-23 16:42:5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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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旅游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盟委政府2017年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各项制度、信息内容发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成员,完善信息公开流程,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确保所发信息内容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旅游重点工作政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对旅游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旅游统计数据等常规性内容做到定期公开;对干部任免、旅游A级景区名录、星级乡村旅游点名录、星级酒店名录、旅行社名录等做到随时更新发布;对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做到按时公开;对旅游市场监管信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等做到及时公开。加强微博微信自媒体建设,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景区舒适度信息。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理管理减权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信息,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在局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点工作、统计数据及解读、人事信息、权责及监管信息、工作动态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自上而下推动,形成了集多种渠道、多种载体、多种形式为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一是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同时通过旅游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公开政务动态。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和“通知公告”多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各项制度,公开工作情况、业务发展动态等政务信息,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三是推进 “放管服”改革,逐渐实现办事“零上门”。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和 旅行社变更、注销,分社和服务网点备案等一并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不需要见面,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办事提供了便捷通道。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兴安盟旅游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累计为0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服务内涵要进一步拓宽。今后,我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我局各项工作联系起来,加大推进力度,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梳理和分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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