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

来源:盟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4-24 07:33:0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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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盟教育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以提升教育质量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校园环境治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盟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一、党建和肃纪工作深入开展

  (一)“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

  党建工作按照常学常新,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抓住提升服务质效、巡视整改落实重点工作,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法,拓宽学习渠道,坚持学做结合,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全年系统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35次,其中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22次,党委书记做党课辅导3次,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讲党课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举行中心组研讨2次、支部专题研讨4次。积极培养党员干部,2017年培养党员积极分子10个,预备党员8人,转正党员9人。落实盟委“五城同创”工作部署,深入包联社区6次,先后投入4万余元,完成了垃圾清运、小区住宅楼粉刷等工作。

  (二)坚持落实从严治党工作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盟直系统各单位项目资金来往情况和各旗县市涉农涉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强化了领导干部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落实《全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监察干部培养力度,在12个直属单位设立了纪检监察员各1名。三是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对盟直教育系统90余名科级干部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对直属各单位和学校领导班子共30名人进行廉政谈话。四是加强纪律审查工作,2017年,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4件(其中自治区教育厅交办件7件,盟纪委转交办3件,审计移交2件,群众举报2件),均已按时办结。委托初核11件,本级直接初核3件,立案1件。

  二、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一)加强德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大力推进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评选出自治区级优秀学生2人、三好学生39人、优秀学生干部17人、先进班集体10个;盟级“新三好”168人、“校园星”140人、“温馨教室”117个。联合盟文明办评选盟级文明校园57所,选送自治区级文明校园16所。二是全面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积极筹措资金建成了兴安盟青少年健康安全教育辅导中心。举办了31所全盟心理健康教育试点校心理健康教师、全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教研员高端研修能力提升等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对我盟心理健康师资力量的培养和专业素养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乌兰浩特一中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扎赉特旗音德尔第一中学等6所学校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三是注重强化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成功建立起了以学校为主导,以家长为主体,以青少年儿童为中心,以家庭为基础的家庭教育新模式。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盟学校家庭教育高端讲坛暨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了2014年以来我盟家庭教育工作成果,在家庭教育专家的引领下,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全盟家庭教育工作,以此为转折点,我盟的家庭教育工作走向了从单一的家长教育迈向家校共育的发展阶段。

  (二)加强体育美育工作。以中小学校体育锦标赛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乒乓球、毽球、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搏克比赛等校园体育竞赛,承办了全区冬季冰雪运动会等系列活动,提升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成功举办了盟长杯校园足球三级联赛 。乌兰浩特市蒙古族初级中学勇夺217年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冠军。注重美育教育,启动全盟中小学音乐教育新体系,组织开展了“民族民间艺术家进校园”活动,全盟中小学生科尔沁民歌、舞蹈、器乐大赛,兴安盟庆祝第33个教师节文艺演出、兴安盟最美校服评选活动、切实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姿多彩的生活需求。

  三、各级各类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一)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

  大力加强学前教育建设,深入实施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截止目前共建设完成325所幼儿园,其中城镇5所,乡镇中心园27所,村级园293所,235所已投入使用,新增学位10394人,有效解决了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极大改善了农村牧区办园条件。强化全盟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师素质和幼儿园保教水平,通过开展学前教育精细化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促进园所建设和内涵提高同步发展。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激发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朝着普惠性发展,今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6所,拨付扶持民办幼儿园盟级配套资金164.86万元。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发挥各级示范园辐射带头作用,2017年共认定4所盟级示范园,复评通过6所盟级示范园,5所限期整改,4所取消盟级示范称号。全盟共有自治区级示范园10所,盟级示范幼儿园55所。区、盟、旗县市级示范园的辐射带头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持续实施中小学课程、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建设工程。实行“办学联盟”、强校带弱校、学校共同体等办学模式,加强校长、教师交流,深化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课程建设,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大力促进城乡、校际之间在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德育工作等各方面工作的均衡。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关注关心残疾儿童,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通过促公平、调结构、抓改革、提质量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义务均衡发展得到有力推进。2017年全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达到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评估标准。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自治区和国家验收。我盟成为自治区东四盟市唯一一个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县国家验收的盟市。

  (三)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化发展

  11月2日举办了以“新高考背景下学校教育变革和基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导向的行动策略”为主题的全盟普通中学校长论坛,通过现场观摩、嘉宾访谈、校长发言、观点发布、领导讲话几个层面汇集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校长们的智慧与管理经验,共商教育发展大计,促进全盟初高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平稳推进高中阶段招生网络录取工作,出台《兴安盟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建立了全盟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统一质量分析的“五统一”招生考试机制,实行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平行填报志愿同步录取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优质、特色发展。2017年,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三中学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截止目前,我盟已经有5所普通高中被自治区命名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四)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

  积极落实《民族教育办学水平提升计划》,民族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不断改善。2017年,盟行署安排盟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1500万元,支持民族教育学校开展特色教育活动,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民族教育专项资金1201万元,用于39所民族中小学科学创新活动室建设和购置民族特色教学仪器设备。组织开展盟级乡村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500人,推荐450名教师参加全区蒙古语授课中小学教师培训。组织举办全盟第五届蒙古族中学生校园那达慕和首届中小学生科尔沁民歌电视大赛,组织开展了特色民族学校评估活动,乌兰哈达中心小学、阿力得尔小学、音德尔第六中学、吐列毛都中心校和乌兰浩特蒙古族初中等5所学校被命名为“兴安盟特色民族学校”,并对每所特色民族学校奖励3万元。乌兰浩特蒙古族小学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蒙古国东方省第五学校等八所学校先后四次分别来到乌兰浩特蒙古族初级中学等乌地区6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考察访问。乌兰浩特二中师生两次24人到蒙古国有关学校去学习,通过加强与蒙古国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视野,了解异国文化,促进两国教育的共同发展。

  (五)职业教育水平大力提升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质量提升工程,上报自治区示范校3所,标准校2所,骨干特色创新专业22个,获得2017年该项目资金2782万元。启动兴安盟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确定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科右前旗民族中等职业学校为首批教学诊改试点学校,通过教育质量分析和教学诊改工作,整体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水平。以技能竞赛为抓手,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举办了盟级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全盟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教学竞赛暨信息化教学大赛等系列大赛,促进了教师、学生专业化水平提升。2017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上,我盟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4个,稳居自治区前列。2017年我盟各中职学校共招生3422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职普比接近4:6,连续二年列全区各盟市第二位。

  (六)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和新颁布的《课程标准》。按照全纳教育的思想,做好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并用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409万元,用于4所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设施设备的购置。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力度,不断提升特校教师整体素质,2017年在南京、北京、重庆等地开展了多期特校教师及随班就读学校培训班,共100名教师参加培训。

  四、教育惠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教育惠民工程扎实开展

  一是“全面改薄”项目2017年下达资金为11845万元,规划土建项目85个,目前竣工63个项目,在建4个项目,正在办理手续18个项目;规划采购仪器设备3775.1万元,已完成采购3286.9万元;二是自治区70周年献礼项目中农村牧区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共12个项目,总投资2737万元,已经完工10个项目;民族学校或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11个项目,总投资10864万元,已完工9个项目;

  三是义务教育学校建设7项目全部完工,总投资4830万元。另外,自治区预算内投资847万元,用于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综合楼建设,目前已经主体封顶,进行内部装修。四是民族学校建设工程28个项目,总投资21688万元,目前19个项目完工,7个项目主体封顶进行内部装修,其余2个项目正在办理手续;五是职业教育建设工程项目6个,总投资7530万元,目前3个完工,3个项目在建;六是边远艰苦地区农村牧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二期)工程。共18个项目,总投资3691万元,目前,1个项目完工、2个项目主体工程、15个办理前期手续;七是足球特色学校足球馆建设项目37个,下达资金3900万元。目前24个在建,13个办理前期手续;八是自治区地方债券义务教育项目中全面消除“大通铺”与解决校外寄宿项目17个。全盟启动17所学校学生宿舍新建项目,总投资6907万元。其中,地方债券资金3938万元。彻底解决“大通铺”和校外住宿生住宿问题;全盟启动79所学校水冲厕所项目,总投资3941万元。其中,地方债券资金2876万元。全盟为55所寄宿制学校建设淋浴室,总投资2759万元。其中,地方债券资金1939万元局;消除学校土灶台项目,主要解决乌兰浩特市14所学校、5个教学点购置厨房设施设备,总投资223万元。其中,地方债券资金159万元。

  (二)全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2017年,全盟教育扶贫受助学生为13724人,其中包括学前至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为6661人,其他教育扶贫对象7063人。发放学前至高中阶段教育扶贫学生资助资金1236.5万元。协同银行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为11758人,发放贷款8048.3万元。全面落实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大学新生的资助政策,2017年受理低保家庭大学新生1428人,受理建档立卡大学新生204人,发放助学金分别为4896万元和726万元。资助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705人,发放资助金35.25万元。落实泛海助学资助建档立卡和残疾及残疾人家庭大学新生785人,资助金额392.5万元。畋园牧业集团捐助50万元,奖励全盟高三任课教师。自治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向我盟学校开展支教捐赠活动,捐赠资金381万元和10万元图书。2017年,累计资助学生16.1万人次,落实各项资助资金3.46亿元。

  五、教育改革快速推进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把中小学课程建设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深度变革。出台《兴安盟教育局关于提升中小学课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中小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工程,成立兴安盟中小学课程建设专家组,加大对22所中小学课程建设试点校的指导力度。

  (二)推动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应用。今年投入1750万元,重点建设数字书法教室、学生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演练活动室、有谱学情分析教室、教育资源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不断充实和完善我盟教育信息化资源。全盟4342间教室全部接入了宽带网络并配备了交互式多媒体白板教学系统,70%的学生开辟了网络学习空间,50%的中小学配备教师备课电脑,做到了教师人手1台电脑。60%的中小学按生机比标准配备了学生专用计算机教室。109所学校接入自治区视讯平台,“同频互动课堂”已覆盖全盟257所学校,共有137间主讲教室,417间听课教室。12所学校同频互动课堂已与全区联网。全盟30所中小78个班级3403名中小学生开展了pad平板教学试点,乌兰浩特市合展小学、第七中学,乌兰浩特蒙古族小学等中小学建设了学生创客空间,开展创客教育实验。

  (三)启动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2017年盟行署连续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化全盟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深化全盟中小学校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职业学校外聘技能型教师的实施意见》、《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四个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引进人才改革政策文件。盟教育局又出台了《兴安盟中小学校岗位聘用工作指导意见》。各地各校反响强烈,积极落实,教师参与教学和管理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六、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17年招聘各类教师352名。其中招聘特岗教师286名,引进高层人才56名。加强教师、校长交流力度,引导优秀教师资源向农村牧区学校流动支援,农村牧区教师、校长在城市优质学校跟岗学习、挂职锻炼,不断提升农村牧区学校师资整体水平。2017年全盟教师交流360人,校长交流45人;持续加强教师表彰力度。在第33个教师节到来之际,表彰优秀校长20人、优秀教师200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70人、优秀教育工作者30人、优秀德育工作者10人。评选自治区级优秀教师19名、中小学优秀班主任7人、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优秀德育工作者3人、优秀德育课教师4人、高校优秀德育课教师1人;实施名师工程,命名教学能手84人、骨干教师217人、兴安盟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27人。全年培训教师、校长5852人,春秋两季教师资格认定2213人。

  七、教育督导全面覆盖

  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为契机,不断加大督政、督教、督学力度,推进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和质量监测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兴安盟2017年旗县市教育重点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围绕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包括旗县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及校际间均衡状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评估。全力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8月下旬指导四个旗县顺利通过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10月下旬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我盟六个旗县市义务教育全部通过国家级验收,是全区东四盟唯一一个全部通过国家级验收的盟市。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乌兰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质量监测的8个样本区县之一,有20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四年级、八年级学生600名和217名校长、教师参加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促使我盟义务教育优质健康发展,被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八、“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夯实

  狠抓校园安全管理,以特殊教育日为契机,开展多样化、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强化校长校园安全第一责任意识,3月17日聘请校园安全专家对全盟各中小学校校长进行校园安全培训,共有200人参加。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堂管理制度,与盟食药局联合下发《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年盟、旗县市两级教育和食药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13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加强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下发《关于对旗县市申报盟级和自治区级“平安和谐校园”示范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发挥平安和谐校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过组织专家评审,评定盟级“平安和谐校园”43所,申报自治区级“平安校园”7所。消防安全工作持续开展,今年确定为“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年”,各地各校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购置消防器材,更换应急灯等,确保消防物资到位。校车运行管理安全稳定,与校车运营机构、学校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乘车学生家长与校车运营商签订了劳动服务合同,全年没有发生校车运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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