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安监局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18 10:08:5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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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安监局

  盟政务公开处:

  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兴署办发电〔2016〕3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落实情况表,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7年工作计划上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盟安监局承担盟行署“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大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结果。

  (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组织局业务骨干和安全专家,主动做好本部门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安全生产领域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安全监管动态等方面信息,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做好发布解读工作。今年以来,除学习上级政策解读以外,我局主动解读了《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兴安盟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局机关根据安全监管工作任务,从今年开始,在每周学习例会上,适时安排每月一次法律知识学习。结合业务工作分不同专题,由科室负责人主讲,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级文件进行解读剖析,以达到答疑解惑、务实交流、依法行政良性互动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虚假不实信息,能做到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利用媒体发布各类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信息,鼓励网民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征集掌握民情民意,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栏目发布信息滞后。“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工作下的有关目录为新增目录,因工作涉及到各业务科室,提供信息不及时,导致发布滞后。

  (二)出台的政策解读少,形式单一。安监部门人少事多,相关科室既要牵头文件起草,又要同时准备政策解读,有时会出现解读不及时,内容不够系统全面,形式比较单调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严格按照盟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关于分解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对提供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到位的,追究相关科室责任,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不留死角,政府信息发布责任到人。

  (二)以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和政务公开示范点申报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2016年11月23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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