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民政局

来源:盟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3-16 10:02:4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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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6]5号)的要求,我局认真按照盟委、行署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推进社会低保信息公开。依托目前现有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了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大厅,嘎查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站,自然屯设立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点,形成以旗县市民政局为主轴,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大厅为依托,以嘎查村(社区)、自然屯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站点为支撑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大厅统一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窗口,负责受理或转办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请;嘎查村(社区)、自然屯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站点协助做好未成年儿童、老年人、无行为能力的重病患者、残疾人及精神病患者的社会救助申请,并及时转交给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大厅“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窗口处理。通过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大厅“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窗口,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办理或转接具体的社会救助申请,有效减少和避免困难群众“求助跑断腿,不知该找谁”的现象,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使《办法》精神落到实处,兴安盟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实行了“两级管理、三级联审、两榜公示”制度。两榜公示是指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评议后公示,旗县市民政局审批后公示的两榜公示制度。共投入14万元为2835个自然屯印制了低保资格认定公示栏。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经汇总整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79项,其中:行政处罚类39项、行政强制类3项、行政确认类5项、行政奖励类1项、行政监督检查类14项、其他行政权利类11项、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给付类1项。经盟行署批复后,行政权力清单已全部公开。政务服务类信息公开。专门在政府信息网平台公布了民政各项工作职能和执法范围。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便利于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盟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表已通过盟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媒体推介宣传单位工作动态,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盟委、行署确定为民办好“十个全覆盖”、“十项工程”中涉及的民政业务,我们把其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公开,抓落实,主动在电视、报纸上进行了公开、公示,让群众来共同监督,受到社会的公认和好评。

  (二)政策解读情况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上半年组织多次主题政策宣传活动,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实施之前我局在五一广场开展新慈善法政策解读宣传活动,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慈善法主要内容并对存在的疑问进行现场解读。结合国际社工日、全国减灾日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在清明节前夕,我局在兴安日报开设了专版宣传殡葬管理、文明祭扫、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访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民政工作的舆情及时上报。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求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

  (三)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局班子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到位,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局从认识上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在局班子成员中广泛宣传、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其次是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兴安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进作风,提高民政工作效能,为优化民政发展软环境、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突出以人为本,借鉴兄弟单位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了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使政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我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专门在政府信息网平台公布了民政各项工作职能和执法范围。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把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2015年度政府信息年度公开报告已通过网站公布。

  (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我局民间组织管理科自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以来,一直坚持行政审批真公开,全公开,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期限、审批依据等,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连续多次被评为流动红旗窗口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认识上某些时候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良好的民政“窗口”形象。

  2.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包罗万象的,个别的制度不能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要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分配公平,健全监督网络,消除假公开、不公开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则,逐步形成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则。在推行信息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凡是能上网公开的项目都要公开。二是事关行政审批、事关群众利益、办事频率较高的事项都要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受法律保秘密外,其余的事项一般都要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

  2.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要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突出抓好重点。要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强政务服务网站建设,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实效性,确保公开质量和效益。

  3.加强基础性工作。强化服务功能,开展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业务信息解读服务;结合建立监督投诉台和举报电话,开展面对面三公开、政风行风民主测评等活动,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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