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1152200/2023-00001 发文字号:兴金党报〔2022〕15号
发文机构:金融办 主题分类:4530137
概述:  现将兴安盟行署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金融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成文日期:2022-12-05 有效性:1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金融办 发布日期:2022-12-05 10:52:4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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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盟委、行署:

  现将兴安盟行署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我办紧紧围绕依法治盟指示精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我办全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各司其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法治营商环境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我办的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 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国家安全法》中的国家安全制度相关知识;组织收看《民法典》宣传视频。坚持班子成员带头讲法、述法,推动领导班子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自身实际和金融行业特点,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学用结合,做到在学习中应用,在应用中学习。

  •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水平。2022年,我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度。2022年,我办联合第三方评级机构成立工作组,对全盟6家小额贷款公司、9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典当行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司治理、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业务合规、配合监管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地方金融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要求对照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监管对象不发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二是全力织密筑牢金融安全防护网。我办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内产权交易类场所开展清理整顿,对于实际未开展“伪金交所”业务的机构,督促其尽快办理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将“拒不变更”企业列为重点关注名单,联合辖区市场监管局持续予以关注;对出于失联状态的“伪金交所”,联合市场监管局持续跟踪,由市场监管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确保我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加强线上监测预警能力。我办充分利用自治区非法集资风险预警平台下发的风险预警信息,对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83家企业及时进行核查整治;通过融资担保、典当线上监管平台,对监管对象报送的月报、季报等业务经营数据开展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四是完善举报奖励措施。2022年制定并印发了《兴安盟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受理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置,确保早发现、早处置,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因非法集资存在隐蔽性、利诱性等特点,截至目前,我盟未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

  •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等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律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办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需要盟行署出台的文件,及时向盟行署法律事务科报送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后提交盟长办公会议审议。

  • 加大金融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全盟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与老干部局联合印发《致全盟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醒广大离退休老人辨别能力和判断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与移动公司合作向广大移动用户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信;组织拍摄制作《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片》;二是盟旗金融办联合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深入商场摊位、田间地头及群众家中进行宣讲、答疑;截至目前,制作宣传片2个,条幅2个,发放宣传册、宣传单200余份,组织现场活动2次,新媒体账号发布4次,兴安日报刊登1次,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以来,我办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办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量不匹配,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力量有限,旗县市人员基本都是事业编制无法取得执法证,尚不能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的2人以上持有执法证进行执法。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关联动部门之间存在协作配合不够,职责权限不清,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的现象,监管企业存有抵触情绪,不利于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普法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

  我办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着力将我办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单位。

  (一)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盟委依法治盟办关于干部学法用法精神,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有计划的组织普法学习,重点学习与金融领域及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办依法行政能力。

  (二)发挥法治作用力量,依法防控金融风险。发挥好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非法集资人人远离,防非打非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梳理本办权责事项,融合编制“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继续优化公共服务,认真做好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办理工作。

  中共兴安盟行署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2年12月5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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