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络食品交易 平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8-24 10:47:5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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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监办字〔2021239号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络食品交易

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市监食通规〔2021〕5号)转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08月26日印发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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