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兴安盟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及五年行动计划(2022-2035年)》的起草说明
一、 规划背景依据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提出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2022年4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大会,发布了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2022年行动方案》在内的多个系列方案。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优化升级、提质增效,实现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各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行业标准为规划依据,我盟于2022年启动《兴安盟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及五年行动计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陆续完成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 规划主要内容
本规划全方位、多领域了解兴安盟旅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机遇与拟建项目等内容,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旅游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描绘了兴安盟 2022-2035年间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制定了未来13年全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行动纲领。《规划》包括三部分内容:文本、说明书和图集。规划文本共12章40条,并包含项目品牌创建表。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综合分析、发展路径、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旅游品牌形象、旅游高质量发展空间战略、旅游高质量发展产品吸引力设计、旗县发展引导与特色总结、特色旅游游览线路规划、泛旅游产业整合规划、体制机制与保障体系、旅游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三、 规划意义
《规划》推进旅游为民、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明确兴安盟新时代旅游业的角色使命,创新旅游高质量发展模式,搭建旅游高质量产品体系,构建现代文旅产业体系,开创新时代兴安盟旅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并确保兴安盟旅游高质量发展落地实施,为保持全盟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