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兴安盟金融支持“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落实方案》起草说明
现将《兴安盟金融支持“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落实方案》起草说明如下:
一、主要内容及研究解决的问题
《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金融资源瞄准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 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围绕落实“五大任务”,立足兴安盟发展实际,保障金融供给,提出支持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支持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支持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支持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立工作机制务求实效等六项13条工作举措,力争2022-2025年,兴安盟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意向性信用和投资额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亿元,全力助力我盟经济发展。
二、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金融资源瞄准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落实关于印发《落实中国农业银行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一个桥头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建设意见的工作方案》(内政金议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盟实际,起草了《兴安盟金融支持“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落实方案》,助力我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