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金融支持粮食收储企业发展9条措施》起草说明
现将《金融支持粮食收储企业发展9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起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落实盟委行署助企纾困重要部署,着力解决我盟粮食收储企业融资需求,助力兴安盟玉米、大豆、水稻等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借鉴各地金融支持粮食收储企业政策措施,并紧密结合兴安盟实际,盟金融办代行署起草本《措施》,8月9日,分别向盟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人民银行兴安中心支行、兴安银保监分局、农担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征求了意见建议,8月11日召开盟行署金融议事协调机制第六次会议,专题研究《措施》。
二、政策依据
1.《兴安盟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兴金联发〔2022〕7号;
2.《关于金融支持两米两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党办发〔2020〕13号;
3.《兴安盟金融机构服务全盟重点产业链行动方案》兴署金议〔2022〕2号。
三、法审情况
本《措施》经由内蒙古烛拉律师事务所对《措施》决策主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
四、主要内容
《金融支持粮食收储企业发展9条措施》主要内容有:
- 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 加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
- 鼓励创新金融产品。
- 拓宽抵质押品范围。
- 加大重要农产品金融供给。
- 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作用。
- 发挥产业基金杠杆作用。
-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
- 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