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2021-2030年建设规划》内容征求意见的函的结果反馈
2022年4月24日,我局向盟自然资源局、盟统计局、盟水利局、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兴安盟农垦事业发展中心10个单位发送《关于兴安盟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2021-2030年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的函》截至意见结束,共收到线上0条,意见反馈3条,采纳2条。详见附件。
兴安盟农牧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2022年4月24日,我局向盟自然资源局、盟统计局、盟水利局、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兴安盟农垦事业发展中心10个单位发送《关于兴安盟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2021-2030年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的函》(兴农牧函[2022]76号),4月28日,各单位相继反馈意见,具体采纳意见如下:
1、兴安盟统计局:提出人口、经济数据有偏差,已采纳兴安盟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完成修改,经其再次核对,复函反馈无意见;
2、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提出黑土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改为提升1个等级,已采纳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意见,完成修改,经其再次核对,复函反馈无意见;
3、兴安盟水利局:未提出意见或建议,复函反馈无意见。通过上述修改,于4月30日,形成《兴安盟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2021-2030年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