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十四五”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年)》内容征求意见的函的结果反馈
2022年7月5日,我局向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盟自然资源局、盟林业和草原局、盟统计局、盟水利局、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11个单位发送《关于兴兴安盟“十四五”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的函》,截至意见结束共收到线上0条,反馈意见5条,采纳意见3条。详见附件。
兴安盟农牧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
《兴安盟“十四五”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年)》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2022年7月5日,我局向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盟自然资源局、盟林业和草原局、盟统计局、盟水利局、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11个单位发送《关于兴兴安盟“十四五”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的函》(兴农牧函[2022]152号),7月7日,各单位相继反馈意见,具体采纳意见如下:
1、兴安盟统计局:形容常驻人口,改为常住人口,已采纳兴安盟统计局意见,完成修改,经其再次核对,复函反馈无意见;
2、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无意见经其再次核对,复函反馈无意见;
3、兴安盟水利局:规划指标中水土流失面积建议改为侵蚀沟治理条数为300条,治理成效中建议修改数据,已采纳兴安盟水利局意见,完成修改,经其再次核对,复函反馈无意见;
4、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反馈经济林面积建议修改,已采纳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意见,完成修改,经其再次核对,复函反馈无意见。
5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意见经其再次核对,复函反馈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