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

来源:盟金融办 发布日期:2021-08-15 17:22:3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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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盟农牧局

(一)将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中第一段(第二条)的内容更改为:围绕金融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金融围绕深入推进“乡村 建设行动、绿色产业提质、美丽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培育、乡风文明提升、善治乡村推进"六大工程,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 服务,为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二)将第八条第四行的内容更改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涉农涉牧龙头企及农村创业人士。

(三)建议将标题更改为:兴安盟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意见。

(四)建议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不列入到条目中,即去掉“第一条”三个字,保留指导思想文字内容。

(五)建议调整条目格式,将第一条、第二条……。更改为括号内文字数字形式,如:(一)、(二)、(三)……。

(六)建议将第三部分的标题更改为“主要任务”。

(七)建议将第四部分的标题更改为“保障措施”。

基本采纳

阿尔山市

政府

主要举措方面共九条,原则性、指导性宏观性原因较多, 不够细化、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增加创新的举措、过硬 的办法、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

基本采纳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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