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007

来源:默认部门 发布日期:2021-10-19 17:24:3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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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有效期

1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号,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80号,财办税〔2015〕4号,财税〔2017〕51号,财办税〔2017〕60号,财税〔2018〕39号,财税〔2019〕46号

2010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

水利建设基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内政发〔2012〕41号,财综字〔1998〕125号,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财税函〔2016〕291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7〕18号

201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号、财税[2019]53号

无期限

4

教育费附加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无期限

5

地方教育附加

缴入地方国库

《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号、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无期限

6

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2013〕102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预字〔1996〕469号,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财税〔2019〕46号

无期限

7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电影管理条例》,国办发〔2006〕43号,财税〔2015〕91号,财教〔2016〕4号,财税[2018]67号

无期限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入地方国库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无期限

9

森林植被恢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

无期限

注:上述《目录清单》收录的是截至2020年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征收且收入全部或部分归属我区的政府性基金,其他政府性基金详见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34761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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