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兴安盟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达46.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
1-10月份,兴安盟全社会用电量46.3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5.28亿千万时,同比增长12.8%。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1%;第二产业用电量2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58.7%,其中工业用电25.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第三产业用电量8.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9.0%。
分地区看,阿尔山地区用电量增速同比下降7.7%,其他地区均为不同程度增长,科右前旗同比增长7.4%,乌兰浩特市、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增速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15.3%、10.3%、10.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