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0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行署办 发布日期:2022-09-19 10:34:0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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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盟委员

  《关于加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野生经济植物采集开发管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保护好国有林区资源,我盟全面强化了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1月,制发《关于同意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建立由盟政法委、网信办、林草、农牧、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局和阿尔山海关等部门组成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并于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了2021年野生动物保护及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情况,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协商沟通做好2022年打击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等相关工作。二是科学调整野生动植物名录。按照2021年9月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调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将兴安杜鹃纳入重点保护范围,目前全盟共有浮叶慈菇、沙芦草、野生大豆等7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三是做好重点物种保护管理。为加强珍惜濒危物种生态环境保护,我盟共建立了10个自然保护区、4个湿地公园、3个森林公园和1个地质公园,保护地总面积65.56万公顷,占我盟国土总面积的10.96%。争取并实施中央财政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完善了自然保护地远程监控体系,强化了野生动植物日常保护工作。四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使用管理。制定《推进兴安盟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优化资助奖励政策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实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体系。申报“兴安太平果”等地理标志商标11件,申报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入对俄地理标志保护清单。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加强与通辽、呼伦贝尔、满洲里等地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未经授权擅用地理标志和专用商标的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宣传。3月3日,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专项宣传活动,4月22日,组织全盟各地开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守护绿色美好家园”普法宣传活动,与商超、饭店、宾馆等经营性场所的法人代表签订《禁止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承诺书》1237份。

  下一步,我盟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各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感谢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和支持

  

  

  

  

  20227月日

  

  签发人:  

  承办人:田梦瑶

  电  话:0484-8266656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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