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来源: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6-13 10:25:1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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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盟交通运输地方性规定、细则草案。拟订全盟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盟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盟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盟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盟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跨省跨旗县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六)监督指导全盟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盟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七)监督指导全盟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八)监督指导全盟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盟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盟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公路水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盟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负责全盟境内国省及边防公路养护与管理。

  (十二)完成盟委和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盟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农牧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体育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县市、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各旗县市政府确定。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盟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盟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机关后勤工作等。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改革协调工作。指导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地方规定、细则。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等。负责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等。承担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国防交通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等。

  (二)规划科。拟订盟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等。

  (三)交通战备科。负责全盟交通战备建设、交通保障规划,制订国防交通应急保障方案;参与国边防公路勘查、竣工验收,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调查和交通战备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交通储备器材管理的实施。组织协调管理交通战备应急队伍。承担上级交通战备办公室布置的日常工作等。

  (四)建设管理科。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交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相关科技项目计划,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标准化管理,协调机关后勤工作等。工作。指导行业产品质量和计量认证管理工作等。

  (五)公路科。负责公路养护、路政、收费、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承担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数实工作。负责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监督管理。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等。

  (六)财务审计科。拟订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订公路水路建设投融资措施办法,承担兴安盟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收费公路债券发行建议,防范和化解相关政府性债务风险。承担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政府采购、信贷、利用外资等工作。承担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等。

  (七)安全生产监督科。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八)运输科。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跨省跨盟市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监督、培训教育、工资社保、年度考核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

  办公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联系电话:0482-8213777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白长峰

  

  所属单位

  (一)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所属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盟交通运输公益类综合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运输公益服务性、事务性、技术性的工作;负责全盟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营服务、养护管理、安全保畅、统筹协调等有关工作;为交通运输局机关履职提供支持保障。

  3.承担全盟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交通物流、站场枢纽等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及服务工作;推进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4.承担全盟国省干线、边防公路养护生产、养护工程、公路绿化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盟农村公路指导工作;承担国省干线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运行工作;承担国省干线公路、水路养护工程招投标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盟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桥涵改造修复工程管理工作;承担国省干线公路运营服务监管工作。

  5.承担全盟国省干线、边防公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抢险保通工作;开展公路抢通、道路运输交通战备的技术支持工作。

  6.承担国省干线、边防公路养护、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相关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四量”统计和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货运物流业发展及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推进工作。

  8.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交通运营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工作。

  9.承担路网运行监测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收费结算和ETC发展工作。承担职责内的收费公路收费管理和服务区管理工作;承担行业服务监督电话(热线)业务管理工作。

  10.承担国省干线、边防公路、道路运输生态环保,节能减排、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公路和智慧运输体系建设工作。

  11.承担公路养护和运输管理行业发展研究、引导与规范工作。

  12.承担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联系电话:0482-8212540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陶林

  (二)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所属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及盟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全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

  2.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所明确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权限,具体行使盟本级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治理超限、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渔业船舶监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

  3.组织协调和指挥全盟重大和跨区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必要时可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直接管辖由旗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辖的案件,责令纠正或直接纠正旗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4.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5.完成盟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28号

  联系电话:0482-8223003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冀景义

  (三)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综合保障中心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综合保障中心,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承担局机关办公运转、党建、纪检、人事、财务、群团相关辅助工作。

  2.承担局机关政策研究、数据调查统计、公路路网数据管理平台、公路运营管理、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3.承担应急物资运输、军事物资运输、春运活动等运输保障服务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监测鉴定、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5.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节能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完成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28号

  联系电话:0482-8213193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秀珍

  (四)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和盟交通运输局有关行政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制定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

  2.承担兴安盟交通运输领域盟本级行政审批辅助服务职能,包括运政、路政、建管、海事、质监等类别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承担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跟踪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3.承担行政审批涉及的联合办理、内部协调、现场勘验、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技术支撑及辅助保障工作,派驻人员至兴安盟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办理盟交通运输局授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跨领域联审联批相关辅助工作。

  4.完成盟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28号

  联系电话:0482-8236849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包胡日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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