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十四五” 发展规划

来源:盟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1-11-14 10:11:5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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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 1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保护与修复成就 2

第二节“十三五”生态保护与修复基本经验 10

第三节“十三五”生态保护与修复存在的问题 12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5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5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6

第三节 目标任务 18

第四节 编制依据 19

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重点任务 20

第四章 “十四五”林业与草原重点工程 25

第一节 林业生态建设 25

第二节 草原生态建设 30

第三节 生态富民建设 34

第四节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36

第五节 灾害应急防控能力建设 37

第六节 深化林草各项改革 41

第七节 基础设施建设 42

第五章 投资估算 45

第六章 保障措施 48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作为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兴安盟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立盟之本、发展之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做到在发展方向、工作思路中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面,全盟林草生态建设继续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2020年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称号,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科右中旗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标志着生态兴安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了全区前列。

    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兴安盟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动摇,对标美丽中国建设指标体系,不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坚决打好打嬴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之以恒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兴安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内蒙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保护与修复主要成就

    截止“十三五”期末,全盟森林面积3004万亩,较“十三五”初对比全盟森林覆盖率达到33.3%,提升1.31个百分点;草原植被盖度达到74%,增长14.85个百分点;累计向上争取资金43.79亿元,同比增加14.81亿元,增幅51.0%,助力我盟创建成为全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全盟已全部纳入国家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一、森林草原总量持续增长

    “十三五”期间,我盟实施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重点区域绿化、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一大批林草重点工程项目,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340.74万亩、草原建设面积1059.9342万亩,草地改良35.5392万亩,旱作人工草地57.918万亩。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按照“两线、三区、一周边”布局,集中打造了一批造林绿化的精品和亮点工程,完成建设任务近60万亩。

(一) 扎实开展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工程建设

以“六大”人工造林工程为抓手,围绕“两轴三圈五带”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截止2020年底,完成建设面积84.228万亩,累计完成投资19.9亿元。

(二) 加快推进镇村绿化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共完成镇村绿化11.4万亩,完成投资2.15亿元,建成绿化示范村230个。在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的森林乡村创建活动中,我盟先后两批共有17个乡村获“国家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三) 启动实施已垦林地草原植被恢复项目

现已完成退耕还林12万亩、退耕还草8万亩

(四) 进一步丰富义务植树形式

    “十三五”期间共完成义务植树面积22.5万亩,新建义务植树基地60余处,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480万人(次)。2020年在全区率先启动了“互联网+义务植树”新模式,通过网上认领、网上尽责、网上捐资等形式,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森林草原质量持续提升

    (一)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三五”期间,全盟境内未发生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并多次成功堵截了蒙古草原靠境入境火。

    (二)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力度

    “十三五”期间,全盟林业有害生物累计发生面积为458.59万亩,成灾面积4.02万亩,成灾率在3.5‰以下,累计防治面积155.2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9%,测报准确率提高到93.18%,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至今全盟境内没有发现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三)认真实施好天保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面积达1030.9万亩,全面实施天然林禁伐措施,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160万亩,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849万亩,共建管护站房110余个,安排2400余名林业职工从事公益林管护工作,森林质量明显提升。

    (四)加大草原鼠虫害防治力度

    2016至2020年共防治鼠害951.1万亩,占危害面积的31.08%;2016至2020年共防治虫害1061.26万亩,占危害面积的27.19%,防治效果均达到了90%以上。

    三、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国家相继实施了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建设与保护项目、天然草原围栏项目、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牧草种子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草原“三化”得到了有效的治理。2019年全盟天然草原草群平均高度为22.39厘米,与上年同期相比高2.21厘米。平均盖度为64.85%,与上年相比高5个百分点。天然草原牧草平均单产为112.42公斤/亩(干草),2019年:暖季牧草总产量为36.39亿公斤,理论载畜能力为498.54万个绵羊单位牲畜,冷季天然草原牧草总贮量为23.32亿公斤,理论载畜能力为299.12万个绵羊单位牲畜。

    四、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及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不断加强

    “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了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和内蒙古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增),增设老头山、乌力呼舒、乌兰河3个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新建管护站点4处、救护中心2处、信息管理中心1处、视频监控系统4套。

    五、不断优化森林草原政治生态

    (一)深入开展林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对毁林开垦、乱占林地草原湿地、乱砍伐林木、私挖滥采野生植物、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案件。通过群众举报、督查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6件,其中涉及违法开垦草原线索5件、违法开垦林地线索1件,现已全部由森林公安部门查结完毕。

    (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果

    制定了《兴安盟自然保护地内工矿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兴安盟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完成森林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19年森林督查确认疑似违法图斑1128个,已全部完成销号,销号进度位于全区前列;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125个矿山违规占用草原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图牧吉保护区16项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5项,剩余一项“林粮间作”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六、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助力全盟经济振兴

    (一)抓好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

    “十三五”期间出台《兴安盟百万亩特色经济林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兴安盟实施林果业产能递增三年行动计划指导意见(2018—2020年)》新增特色经济林面积37余万亩,产果面积近20万亩,年产鲜果6亿斤,产值3亿元。完成山杏经济林改造面积40万亩。大力培育林果龙头企业,突泉宝润红酒、科右前旗恒佳果业、科右前旗金口味等5家龙头企业迅速壮大,延长了产业链条,提升了林果产业附加值,同时带动了2300户、4300名贫困人口脱贫,人均增收1100元。

    (二)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产业

    全盟育苗生产经营户数3000多户,育苗面积4.2万亩,生产造林、城镇绿化苗木品种50多个品种。总产苗量2.3亿株,一级苗出圃率达到85%以上,容器育苗产量1750万株,良种苗木产量1250万株。   

    (三)大力发展林草旅游产业

    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湿地、草原等丰富的自然景观优势,大力发展林草旅游产业,年接待游客百万人次,直接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

    以五岔沟为代表的北部林区利用中幼林抚育的剩余物等为主要原料开发有机食用菌培育产业,形成了年培育黑木耳500万棒的生产能力,可创产值1000万元。在阿尔山市启动了以野生草本植物为培养基的食用菌研发工作,获得了成功。

    七、生态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一)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推动贫困户脱贫

    围绕林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通过兑现补助政策和获取劳务报酬,增加贫困户收入。截止目前,通过退耕还林等政策,共有341户,1014名贫困人口受益,平均每个贫困人口增收2548元;通过参与林业工程建设,共有2500人获得劳务报酬,辐射带动7600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500元,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贫困户增收双赢。

    (二)选聘生态护林员,带动贫困户就业

    全面落实生态扶贫清零达标专项行动,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共争取到490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全部上岗履责,管护面积312万亩,辐射贫困人口1.3万人,人均增收3700 元,实现了“一人护林、全家脱贫”的目标,同时更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三)开展草原牧鸡治蝗,拉动贫困户增收

    大力开展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草原虫害防治项目,向贫困户发放草原灭蝗牧鸡16万只,既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同时也给贫困户带来1600万元经济收入,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双赢。

    (四)整合扶贫资金,推动地区脱贫提速

    共争取到90个国有林场扶贫项目共3421万元,用于32个国有林场(局)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全盟整合资金700万元投入当地脱贫攻坚,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 科技扶贫,助力脱贫步伐

    组织林草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累计培训贫困户3000余人次,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基地面积达到1万亩。

    八、持续深化各项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一)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共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37家,总出资额4800余万元,经营林地面积5万余亩,入社成员3000余户。

    (二)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我盟六个旗县市和五岔沟、白狼林业局均完成了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

    (三)启动林草长制试点工作

    以乌兰浩特市为试点,设立市、乡(镇)、村(嘎查)三级总林草长、副总林草长,目前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九、以项目审批为主,提升服务水平

    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征占地审批服务,扎实推进专项推进制、会商制、包联制等“三项制度”。

    十、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

依托盟级林业科研机构,先后开展了经济林树种引种试验、园林绿化树种引种栽培试验、珍贵稀有树种开发利用技术的研究、困难立地条件集水造林技术等30余项林业科研项目的研究和攻关,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盟行署于2015年3月与中国绿发会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完成了全盟生态系统总产值价值核算工作。

第二节 基本经验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全盟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生态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曾多次强调要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是党和国家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定位。兴安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放大生态优势,将重点区域绿化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抓手,走出一条绿色兴盟、绿色惠民的发展道路,让青山绿水造福于兴安人民。

    二、试点运行,做好示范,带动全盟生态文明健康发展

    在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分别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阿尔山市被国家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时间创新基地、科右中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通过自治区评审的基础上,2019年,兴安盟在自治区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目标任务。

    三、坚持综合治理,加大生态文明系统保护力度

    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增强生态系统保护的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精心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科尔沁沙地治理、河湖连通、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绿色长廊等重点生态工程,坚持把草原、森林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重点任务,认真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完善主体。

    四、坚持重点工程带动林业发展

    始终把实施好林业草原重点工程作为林业草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通过实施重点绿化建设、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重点工程,调整和优化林业产业布局,形成以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为载体,地方造林绿化工程为补充的模式,合力推进生态建设新局面。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草原保护建设总体水平偏低,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长期以来,草原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保护和建设草原的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地方未将草原保护建设列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未能予以统筹考虑和积极支持。加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完善,许多先进的保护建设适用技术没有得到充分的推广和运用,监督和打击各种草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未形成科学的林业生态保护意识。

    部分地区和群众尚未形成科学的林业生态建设意识,或者没有充分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作用,这就阻碍到林业生态环境的发展。一是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宣传不够,使林区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偷砍滥伐现象依然严重存在。林业具有商品生产的属性,部分地区为了获得林业经济效益,对在林业发展过程中‘‘重用材,轻护林”的现象没有加以引导。二是对林区的生物多样性重视不够,有些地方采用单一林木品种培育模式,缺乏林下经济意识,因此浪费很多林地空间,没有形成科学的林业生态结构,森林增长量与消耗量比例不合理,导致森林生态功能下降。

    三、生态保护与修复系统性不足。

    山水林田湖草沙做为生命共同体认识理解不够,落实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管理体制和联动机制不健全,统筹生态保护和修复面临压力和阻力较大,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整体提升效果不明显。

    四、多元化投入机制不健全。

    森林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存在重利用、轻保护,多索取、少投入的现象,市场化投入、生态补偿投入、社会资本投入、政府投入等,投入渠道单一,投入严重滞后,基础设施建设远不能满足保护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森林草原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持续增加,但由于面积大,历史欠账太多,投资总量仍然严重不足,交通、通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落后于其他地区,难以适应森林草原保护建设及林区、牧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五、科技支撑能力不强。

    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不强,速度缓慢,产业技术含量低,深度开发利用力度不够,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脱节;科技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不健全;支撑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调查、监测、评估、预警等能力不足,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总的来看,全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但生态系统仍十分脆弱,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有限,成果并不稳固。当前,从全国大环境来看,我盟和全国一样,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历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总抓手,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三区一地”保护,促进“三业”发展,力争实现“三区靓丽绿色兴安,三业缔造金山银山”,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实现全盟林草生态建设推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构筑祖国北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阔画卷。

2、 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共享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绿色发展、绿色共享为抓手,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让当代人享受到大自然的馈赠和天蓝地绿水净、鸟语花香的美好家园,给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自然遗产。

3、 坚持分类指导、科学布局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发展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坚持分类指导、科学布局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4、 坚持科技引领、数质并重

    依靠科技创新进步,是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坚持科技引领,建立健全有效的创新激励与保障机制,完善聚才用才体制机制,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坚持数质并重,支撑生态建设、引领产业发展、服务精准扶贫和助力乡村振兴。

      5、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

    突出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的社会公益性,发挥政府在生态建设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保护和投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 目标任务

    本规划期限为5年,即2021-2025年。规划到2025年,年均造林面积3万亩以上,森林覆达到33.49%;年均种草面积185万亩以上(包括一年生青储饲料100万亩以上),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70%以上;林草产业产值年均增速5%以上,十四五期末达到23.56亿元,为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表3-1  兴安盟十四五草保护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十三五期末

十四五期末

属性

(1)森林覆盖率(%

33.3

33.49

约束性

(2)森林蓄积(亿立方米)

0.96

1

约束性

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73.9

70以上

预期性

4)天然林保有量(亿亩)

1960

1960

预期性

5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10.86

10.86

预期性

6)湿地保护率(%

29.95

35

预期性

7产业总产值(亿元)

18.46

23.56

预期性

8林木良种使用率(%

56

70

预期性

9森林火灾受害率(‰

1

<0.9

预期性

(10原火灾受害率(‰

<3

<3

预期性

(11)林有害生物成灾率(‰

3.5

3

预期性

12)草原鼠害绿色防控比例(%

85

70

预期性

13)草原虫害绿色防控比例(%

90

70

预期性

第四节 编制依据

1、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2、兴安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创建规划(2018-2030)

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重点任务

    根据我盟“九坡半山半平川、五草三林二分田”生态功能定位和地形地貌特点,将我盟林草生态建设划分为“三区一地”北部林草生态安全屏障区、中部黑土地生态建管区、南部科尔沁沙地锁边区和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通过开展“三区一地”保护,促进“三业”发展,力争实现“三区靓丽绿色兴安,三业缔造金山银山”。

    (一)北部林草生态安全屏障区。该区域范围包括阿尔山市全境、科右前旗西北部牧区、扎赉特旗北部八个苏木乡镇。区域林草资源富集是我盟第一道生态安全屏障,也是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实施林草保护类工程项目,不断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效益,促进地区森林草原质量和面积双提高,为我盟绿色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二)中部黑土地生态建管区。该区域范围包括乌兰浩特市全境、科右前旗非牧区地区、扎赉特旗南部苏木乡镇、科右中旗杜尔基镇和突泉县突泉镇以北地区该区域地处松嫩平原,是我盟森林向草原、耕地过渡地带,也是我区0.25亿亩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汇集全盟大部分的耕地、城镇和工业经济。重点实施修复类项目,推进“三化”(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根据草原生态监测结果,制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发放标准,健全农田林网,治理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实现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南部科尔沁沙地锁边区。该区域范围包括科右中旗南三苏木和突泉县突泉镇以南区域该区域地处科尔沁沙地北缘,沙化土地面积较大,生态系统较为脆弱。重点实施治沙类项目,进行人工补播和飞播,加大禁牧力度,严禁滥垦滥牧,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逐步恢复地表植被,防治科尔沁沙地向我盟中北部蔓延

    (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我盟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8个,总面积64.95万公顷,占我盟国土总面积的10.86%重点提高保护地管理水平,压实保护地管理责任,落实应保尽保工作要求,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实现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以固本强基为关键,实行高水平保护。北部林草生态安全屏障区和自然保护地要以保护为重点,做到“管住一片”。一是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逐步提高天然林质量;二是严格实施盟行署印发的关于加强保护地和种苗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智慧保护区建设,不断提升管护水平,推动保护地管理现代化;三是将林草长制改革在全盟铺开,建立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新格局。

    (二)以国土绿化为重点,实施高标准建设。中部黑土地生态建管区和南部科尔沁沙地锁边区要以建设修复为重点,做到“改造一片”。一是依托国家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二是加大退牧还草力度,逐步恢复和增强生态系统功能;三是通过实施项目化管理,对林草工程建设全程把控,把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助力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筑底、业态搞活”思路,要以实现生态和民生双赢为目标,做到“用好一片”。通过实施“三区一地”保护规划,促进“三业”发展。一是做大林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我盟“小苹果”黄金产区优势,围绕盟委、行署“南果北榛中山杏”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果树经济林,在2020年产值7.3亿元、户均增收3万元基础上,扩面提质,力争2025年产值达到10.3亿元、户均增收5万元,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发展碳汇产业,拓宽我盟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途径。二是做强草业,助推草食畜牧业发展。全面推进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提升优质饲草供给能力,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从根本上遏制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引导农牧民转变生产方式,种植青贮和优质苜蓿;大力实施退耕还草、退牧还草等工程,提升草原植被生态指标,夯实草业发展基础,为“两牛”产业发展提供饲草保障,实现生产和生态有机结合。三是做优生态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融入全盟全域旅游整体规划,依托我盟丰富的林草生态资源,加强林草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使生态资源优势化为旅游发展优势。加强部门联动,对白狼国家湿地公园、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蒙格罕山自治区级保护区等既是旅游景区又是重点生态保护区的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如大兴安岭天骄生态文化园、科尔沁塔拉城中草原、乌兰毛都草原高端民宿等精品亮点工程,推动森林康养、现代草原旅游等新业态的发展。

第四章 重点工作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林草工作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又迎来了新的更大挑战。我们的工作面更宽,任务更艰巨,工作要求更高,面临难度更大。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以全面推行林草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林业、草原、自然保护地“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巩固和发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创建成果。

第一节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专栏5-1-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01

天然林保护工程。落实天保工程管护面积1030.9万亩,每亩管护费12元,每年投资1.2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投资。

02

后备资源培育项目。在天保工程区实施补植补造面积5万亩,每年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万亩,每亩投资300元,年投资300万元,全部由中央财政投资。

03

天保工程区职工保险补助。天保工程区职工共1807人,每人每年享受国家保险补助1.4万元以上,“十四五”期间职工年保险补助3000万元。

04

天然林停伐补助。“十四五”期间争取每年享受停伐补助1.2亿元,停伐补助覆盖全盟32个国有林场(局)。

05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盟国家级公益林847万亩,规划国有林每年每亩享受补助标准为10元,集体林每年每亩享受补助16元,“十四五”期间全盟每年共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88亿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投资。

06

扩大天然林保护面积。“十四五”期间,新增天然林保护面积550万亩,每亩每年按10元管护标准,年新增天然林管护费用5500万元。

“十四五”年度各项目规划资金为4.49亿元,较“十三五”期间每年增加1.15亿元。

    二、天然林保护和营造林工程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构筑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为总目标,以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和提升质量为总任务,以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为总内容,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天然林保护和营造林工程,扩大生态存量。十四五期间我盟按照国土绿化落地上图相关要求,顺应区域一体化趋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建设,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专栏5-1-2 天然林保护和营造林工程

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退化林修复25万亩。工程实施范围涉及我盟6个旗县市和五岔沟、白狼林业局,项目总投资3.225亿元,全部为中央内预算投资。

    三、森林康养中心

    森林可以释放出植物杀菌素(芬多精),它可以增强人体免疫力,明显抑制癌细胞生长,因此森林康养能自然地集聚养老、养生、旅游、文化、体育、体验、休闲、娱乐等多个相关产业。

专栏5-1-7 森林康养中心建设工程

计划在乌兰浩特市建设一处森林康养中心,主要包括森林疗养、康复、休闲等设施设备,位于乌兰浩特市园区腹地东侧,占地30公顷,预留建设用地4万平米,点状布置于兴安六合园林地四周。

    四、特色小镇、美丽村屯建设项目

    为了配合国家、自治区实施的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全盟乡村绿化美化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通知》要求,我盟结合实际制定了《兴安盟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指导和推动全盟各旗县市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作。

    目前,我盟建设全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1个(扎赉特旗),建设森林小镇20个(2019年、2020年各10个),建设自治区级森林乡村230个(2019年105个、2020年125个),其中国家级森林乡村17个,分别占乡村总数的27.2%、2.1%(自治区任务为4.3%、2.1%)。累计投入资金2.15亿元,新增绿化面积11.2万亩,年均新增绿化面积5.6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

专栏5-1-7特色小镇、美丽村屯建设工程

“十四五”期间我盟要对现阶段取得的绿化美化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的同时,对照创建标准,查缺补漏,继续扩大乡村绿化美化成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

专栏5-1-9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

01

开展兴安盟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全方位防控,以基层林场为单位,将林场所辖区域划分成单元网格,林场场长担任网格长,林场职工担任网格员,配备必要的监测巡护设施设备,把野生动物监测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提供保障,拟投资资金250万元。

02

完善兴安盟野生动物救助体系。根据《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规划新增阿尔山市、突泉县两处县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以保证每个县级政府辖区内均设有县级野生动物救助点,提高救助能力。构建起一个反应快、效率高、覆盖广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网络体系。

03

健全在养野生动物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利用的野生动物行政审批和监管,核发的行政许可要标明种类、数量及目的,对每个个体进行标识管理,并进行登记,一户一策。养殖户孵化、繁育养殖野生动物,要及时向核发野生动物许可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六、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专栏5-1-10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01

开展湿地斑块调查。全面调查湿地资源及利用状况,主要涵盖:湿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如地理位置、区域面积、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等;湿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掌握真实、详细、准确的基础性数据,形成系统的资料信息,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湿地进行分级管理,合理规划。

02

实施兴安盟湿地保护修复项目。1)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工程,包括:湿地补水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牧户迁移工程,共计投资1亿元。(2)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项目,计划退耕还湿50公顷,恢复退化湿地5230.36公顷,投资总额7920万元;对周边35处共计面积274.62公顷的小微湿地进行保护。(3)内蒙古扎赉特绰尔托欣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计划退耕还湿4519亩,退耕还林3915亩,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4153亩,投资总额5000万元。

03

建立健全湿地斑块监测制度。参照国土三调斑块数据,组织旗县对全盟湿地进行图斑核查,按照湿地图斑划分的相关原则和方法,核查湿地图斑属性,做好详细的信息记录和电脑备案工作。根据湿地斑块性质和面积,积极向上级申请设立湿地斑块管护员岗位,履行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工作职责。

04

湿地保护能力建设。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为目的,建立完善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科研监测体系、宣教培训体系和湿地公园导览系统。做好湿地公园监测工作,记录气候、水文、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测统计结果,并形成监测监测报告。督促完成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规划的编制,做到“发展生态旅游”和“增强群众湿地保护意识”两手抓。

    七、自然保护地建设

专栏5-1-9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01

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

1、保护区保护管理站点建设:规划为全盟6个自治区级以上保护区建立管理站1处,为目前没有设立管护点的乌力胡舒、乌兰河自治区级保护区建设管理点3处,其他4个自治区级保护区补充管护点1处。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继续维护改建管护站房,总投资510万元。

2、保护区立标工程:保护区勘界工作完成后,为自治区级保护区开展勘界立标工程建设。每个保护区制作界碑、界桩、指示牌共计1200块,总投资120万元。

3.保护区巡护装备购置:全盟自治区级保护区有6个,为每个自治区级共采购巡护装备215台套。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维护巡护路网85公里,购置巡护工具34辆。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维护巡护路网60公里,购置巡护工具54辆。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维护巡护干道80公里,购置巡护装备150台套、巡护交通工具54辆,总投资882.6万元。

4.保护区视频监控工程:为每个自治区级保护区建设视频监控系统1套,共6套。建设盟林草局自然保护地视频监管平台。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视频监控点位12处,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理视频监控系统,总投资1729.2万元。

02

加强保护区科研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同国内、国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与交流。规划在全盟自然保护区开展生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资源数字化档案(图像、影像、动植物标本)。继续做好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科研监测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升级科研监测设施设备,完善资源监测和数据管理体系。同时为专业科研人员增加进修和培训机会,加强保护区自身科研队伍的建设。

03

提升保护区科普宣教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去自然保护区人员逐渐增多,而公众对珍稀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的保护意识不高,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建设专业化的宣教中心,包括互动和动态展板、实物展览等内容,制作保护区的植物、动物、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专题画册和宣传多媒体光盘等宣传材料,在保护区及周边人流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大型的环境教育宣传信息栏,对周边社区群众进行科普知识、生态旅游知识,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04

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继续做好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项目和地质遗迹建设补贴项目,积极申报阿尔山市杜拉尔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积极整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到2025年,完成全盟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从完善保护地类型、合理布局保护空间的角度,在森林湿地类保护地类型上新建五岔沟湿地自然公园。逐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八、森林经营工程

专栏5-1-7 森林经营工程

强化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十四五”期间我盟计划完成幼中龄林抚育100万亩,其中:乔木林抚育90万亩、灌木林抚育10万亩,计划投入资金2亿元。力争到2025年底,全盟森林蓄积量达到一个新的增长点。

第二节  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

专栏5-2-1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科学合理安排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禁牧区的放牧牲畜全部舍饲。草畜平衡区超载过牧的牲畜采取“南繁北育措施,到2025年全盟基本实现草畜平衡。

    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

专栏5-2-2 草原生态建设工程

2021年-2025年,计划建设生态修复项目50万亩,投资1亿元;建设退牧还草工程30万亩,投3000万,在相关政策支持下建设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工程30万亩,投资1.8亿元。到2025年,实施草原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区草原植被盖度高于全盟平均水平,草原“三化面积逐年减少。规划区草原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草原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草原地区畜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增强,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初步建立起人与环境和谐统一的良性生态系统。

    三、草原监理监测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程

专栏5-2-3草原监理监测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程

草原监理体系机构建设总规模为7个。其中盟市1个;旗县6个。草原监测体系一一一建设总规模为7个。其中盟市级1个;旗县级6个。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根据草原保护的实际需要配备草原监理人员,盟市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配备2030人;牧区旗县草原监督管理机构配备3050人;农区及半农半牧区1520人;苏木、乡、镇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配备3-5人,各级草原监理监测体系负责保障全盟草原依法保护和监测预警工作。

本次机构改革盟市改为林业和草原工作站,旗县改革不一致,有的保留草原站,有的合并为中心实施天然草原保护建设、人工草地建设、饲草料生产加工、牧草种子基地建设及种子生产等项目职能已经划转

    四、牧草产业发展工程

    牧草产业是基础产业,牧草产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牧草产业,充分发挥“小建设,大保护,小绿洲,大生态”的作用,对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减轻天然草场压力,支持和带动现代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扶持力度为支撑,努力推进我盟牧草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把我盟牧草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有效缓解我盟优质牧草短缺的困难局面,减轻天然草原压力,改善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推进牧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专栏5-2-4牧草产业发展工程

到2025年,人工草地建设基本达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的要求,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趋于合理,多年生牧草种植进一步提高,牧草种子产量、质量和优质饲草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天然草原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草原退化沙化趋势得到控制并向良性循环发展,逐步实现草畜平衡。进一步提升,草原生产和生态功能,提高牧区防灾抗灾能力,改善牧业生产条件,促进牧民增收、牧业增效、牧区经济发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

    五、高产优质苜蓿产业发展工程

    高产优质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为核心,以最大限度满足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发展需求为目标,大力发展苜蓿草产业,统筹规划,优化结构,集成技术,适地适种,良种良法,高产高效,着力加强苜蓿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和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市场主体,注重科研创新,建立现代良种繁育体系、生产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实现苜蓿产业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对畜牧业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能力,提升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为促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和谐的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专栏5-2-5高产优质苜蓿产业发展工程

到2025年,初步建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苜蓿草业生产体系和良种繁育体系,草产品质量和数量明显提高,优质苜蓿种植保有面积稳定在20万亩,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

    六、牧草良种工程

    牧草良种工程的建设重点是充分发挥资源、技术和区域优势,不断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质量监督”四大环节,落实发展基础,完善监管手段,创新良种应用技术,构建现代草种产业体系,逐步提升草种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草业良种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服务。

专栏5-2-6牧草良种工程

到2025年,初步形成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草种产业体系,构建以大企业为主体,大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现代草种业繁育体系,逐步提升草业良种竞争能力,为草原生态建设和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良种保障和物质支撑。

    七、“天空地”一体化林草资源保护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以提升林草资源信息化管理和业务处置能力为出发点,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无人机、3S技术、二三维一体化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林业“一张图”,整合各类公共基础数据、无人机巡检监测、林业巡护监测、防火视频监控等业务数据,对林业资源进行精确定位、精细保护和动态监管,形成支撑“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的智慧林草“一张图”保护监管体系,支撑林业主管部门综合监测、查询分析、管理决策和应急指挥等应用,最终实现对各类林业资源真正有效的保护监管。

专栏5-2-7“天空地”一体化林草资源保护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十四五”期间,规划在兴安盟6个旗县市建设“天空地”一体化林草资源保护监管云平台,计划投资1000万元。

    八、草原自然公园

专栏5-2-8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工程

乌兰毛都大草原是兴安盟地区典型草原地区。以乌兰毛都大草原为中心,在德佰斯镇、桃合木苏木、乌兰毛都苏木和满足屯苏乡为主的中温型草原带的森林草原亚带,规划总面积2000公顷,分为保护修复区和合理利用2个功能区,力争申报2-3个国家草原自然公园

第三节 生态富民能力建设

    一、优化旅游业产业布局、创新生态旅游经营模式、壮大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专栏5-3-1化旅游业产业布局、创新生态旅游经营模式、壮大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培育生态大产业,加快推进“生态旅游+”平台建设,促进生态旅游业与各行业全面融合、深度融合。生态旅游+教育:开展专业科考活动,建立阿尔山地质科研机构、图牧吉、科尔沁动物科研机构、乌兰毛都草原科研机构等,承办高端科研学术会议。加强与中小学合作,建立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以“科普+教育+旅游”的方式开展研学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建设城市休闲体系,加快推动各旗县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如休闲街区、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等。开展体育休闲活动,依托枫情马镇、阿尔山森林公园、乌兰毛都草原等,开展滑雪运动、马术运动、山地运动、摔跤运动等。生态旅游+农业:重点依托突泉县、扎赉特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农旅休闲体验项目,围绕“农田景观、农耕体验、农业产品、农耕文化、农业节事”进行农旅融合发展。

    二、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专栏5-3-2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01

加快林产业转型升级。以发展绿色林产品基地为抓手,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食用菌、中草药、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鼓励发展林下产品、果品加工业,提升改造传统加工产业,支持企业引进先进工艺与设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培育林业碳汇、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扩大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能力、竞争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规模。

02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林业合作社。积极开展盟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林业合作社认定工作,实行动态评价管理,建立和完善淘汰机制,做到有进有出,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和示范社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探索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发展模式。

03

积极推动林业品牌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的联系和纽带作用,推广先进的营销理念、品牌管理模式,引导林业企业建立以质量和信誉为中心的优秀品牌文化。加强林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争优创品。

04

强化科技培训。加强基层林业科技人员、农牧民培训和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加快林业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林业高新技术发展,扶持建设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和林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区。

05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建设功能齐备、配套齐全的会展设施,逐步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会展经济发展模式,促进林业会展经济的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利用农博会、林博会等展销形式,大力宣传绿色有机产品。加快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进林业商业模式创新,开展林产品“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示范,带动订单林业发展。

06

着力提升林产品质量。全面落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开展林产品检测监测工作。加强对林产品产地管理,逐步建立行业监管为主导,企业自检为基础,第三方检测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推动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科学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农药化肥,规范投入品生产使用,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探索构建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监督的三方共管模式,确保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07

完善林业产业投资机制。建立以政府支持为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林业投入机制。林产业发展资金、科技推广资金重点投向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优势产业园区。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林业贷款制度,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积极争取国家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营造有利于林业产业发展的金融环境。

第四节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战略思想,深刻论述了生态与生产力的内在关系,突出强调了自然生态在生产力系统中的重要作用。生态文化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普及生态知识,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家公园生态体验设施和科普宣教建设,全面构建以森林公园为主体,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相结合的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旅游发展体系。形成生态旅游体系,挖掘示范基地丰富的生态思想,满足社会对生态文化的需求。

    二、生态文化创造和宣传建设

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活动,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果展、生态摄影展、文化影视作品展等活动,开展生态文化影视作品创作鼓励机制。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通过植树节、湿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纪念活动和举办森林文化节、草原文化节、湿地文化节、花博会等,传播各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不断丰富生态文化传播形式。

第五节 灾害应急防控能力建设

    一、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点

    “十四五”期间,兴安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建设总投资2023万元。其中,监测预警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8万元;检疫御灾体系建设投资1255万元;防治减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万元;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投资25万元;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投资概算为100万元。

专栏5-5-1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01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中心测报点建设配备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网络设备,使之具有将采集到的数据作初步处理、分析和传报的能力,增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能力。

2.旗县级测报站建设:对全盟重点旗县市(局)开展测报站建设,更新办公设备、软件、野外采集工具等。在全盟6个旗县市和五岔沟、白狼国有林管理局中,各选3个监测点(设在乡镇林工站或国有林场),建设24个地面数据采集系统,监测点建成后由旗县级森防机构负责管理。购置设备主要包括电脑、诱虫灯、取样器、北斗导航仪、监测工具箱、诱捕器等。

02

检疫御灾体系建设。

1.地级和旗县级检疫实验室:在全盟9个森防机构建设检疫实验室。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显微镜、解剖镜、培养箱、工作台、植物生长箱、紫外分光光度计、离心机、灭菌锅、天平、松材线虫病快速检测仪、软X光机等,用于危险性有害生物检疫检验。

2.远程诊断数据采集:在全盟各旗县市、五白两局建设远程诊断数据采集系统,配备信息采集终端、显微镜、解剖镜、摄像机、移动视频采集仪器,用于采集传输新发现有害生物信息。

3.建设检疫除害处理场(熏蒸库):建设8处检疫除害处理场。每个处理场土建工程8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1套(每套含防漏检查仪、防毒面具、全封闭自动喷药装置等)。由所处森防检疫机构统一管理,负责对受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污染的森林植物及其制品除害处理,防止疫情人为传播。

4.检疫检查站建设:选择地理位置显要、基础条件较好的检疫检查站(含木材检查站)进行建设。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检疫检验工具等,提高重点区位检疫封锁能力。

5.检疫执法装备建设:在全盟建设检疫执法装备50套,每套含调查取证的录音录像装备、执法通讯使用的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和检疫执法车辆等装备。提高检疫执法装备水平,满足林业植物检疫人员野外调查和现场检疫的需要。

03

防治减灾体系建设。

1.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兴安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中心。配备指挥系统服务器、软件、视频指挥系统、应急指挥车和通讯设备。在发生重大危险性突发林业生物灾害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指挥和调度应急处置。

2.防治示范站建设:选择2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旗县,建设国家级防治示范站,配备先进的防治、检疫、测报仪器设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测报、检疫技术示范。

3.县级防治设施设备更新:为全盟8个森防机构完善药械库、配置地面防治设备1套,每套设备含防治无人机、防治作业车、车载高射程喷雾机、担架式喷雾机和背负式喷雾器等。

4.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严密规范的应急防治流程。加强必要的应急防治设备、药剂储备,从南到北,每相邻两个旗县建设一处大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共建设4处。每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每处储备5吨农药及1台喷药车、20台机动喷雾器、30台杀虫灯,由盟森防站统筹管理使用,强化常规防治和应急救灾的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互补,确保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高效运转。定期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04

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保障组织机构健全;积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强化防治技术开发、推广与示范,保障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科学防治;为林农提供全方位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技术、知识服务;开展宣传和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防治的必要性和简便通俗的防治常识,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知度,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定期分级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各级森防站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依托现有的林业高等院校、科研和生产单位,选择对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具有关键影响的难点问题,加大对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新技术的研究力度,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提高防治工作效率提供技术保障。

        二、森林草原防火保障体系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根本,以建立高效、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系统为中心,以提升装备水平和改善设施条件为基础,以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大力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在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专栏5-5-2森林草原防火保障体系建设

01

预警监测系统建设

1.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新建视频监控系统5套、预警监测平台30座;

2.瞭望塔建设:新建瞭望塔20座、红外探测仪20个、定位仪100台、望远镜20架;

3.地面巡护建设:防火检查站20个、巡护摩托车100台、手持气象站20台;

4.航空防火巡护建设:火场侦察系统和新技术。

拟建设总投资:11350万元。

02

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

1.有线综合骨干网指挥中心建设:网络服务器10处、综合控制台10处、投影系统10处、视频终端10处、UPS电源20个、地理信息系统平台10处;

2.火场通信建设:数字超短波基站5套、车载台100部、基地台100部、手持机500部、传输设备20套、背负电台50部、野外太阳能设备50套、野外照明设备50台;

3.机动卫星通信建设:通信车6台,集成全球星或亚星车载卫星电话、超短波车载台、超短波中继台、车载短波电台、警灯警报、供电设备。

拟建设总投资:1544万元。

03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

1.专业队伍建设:更新专业队伍20支1200人,重点区域专业队伍配备100%。

2.扑火机具车辆装备建设:灭火水枪200支、风力灭火机1500台、扑火服装2000套、野外生存装备1000套、个人防护装备1000套、割灌机50台、火场切割机50台、组合工具500套;普通运兵车40台、越野运兵车30台、大型运兵车20台、草原灭火战车10台;

3.大型装备建设:主要在森林火灾高危区建设,多功能全道路消防车5台、隔离带开设机10台、挖掘机5台、推土机5台;

4.以水灭火装备建设:高压水泵500台、消防水车20台、以水灭火装备6台(套、个、组);

5.扑火队伍营房建设:专业队伍营房5处4000平、物资储备库5处2000平。

拟建设总投资:5884万元。

04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在阿尔山、白狼国有林管理局先行实施104公里生物阻隔带建设(林内生物阻隔带61公里、林缘生物阻隔带43公里)

拟建设总投资:3600万元。

05

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

新修建防火道路74条、长度702公里,建设中桥34座,计777延米;建设小桥5座,共计300延米;涵道494道。

拟建设总投资:6.5亿元。

第六节 深化林草各项改革

    一、加强林草长制改革

    我盟是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服务区,也是大兴安岭林海和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林草生态资源较为富集,森林面积3004万亩、草原面积3400万亩,林草资源合计6404万亩,占全盟国土总面积的70%。从地理区位上来看,我盟承担着保卫下游国土生态安全的重任,如果兴安盟这道防线守不好,势必影响着整个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在借签外省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首先在乌兰浩特市的义勒力特镇展开试点工作。“十四五”期间,在总结乌兰浩特市林长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盟林草长制,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动配合、职责分工明确、监管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以林长制推动林长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林草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是全国绿化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依托“互联网+”技术优势,不断拓展义务植树内涵,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是义务植树工作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创新发展的重大变革。“十四五”期间,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将形成线上线下的互动、全面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丰富兴安盟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兴安盟义务植树尽责率。

第七节 林草生态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一、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国有林场造林模式,依据总体规划,在现有的基础上,主要加强森林景观建设,进一步完善核心景观区的景点和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森林公园的地域优势,丰富森林公园特色人文景观营造,提升接待能力,“浪漫山林,奇绝峰岩·北国氧吧,度假胜地”形象初见雏形。

专栏5-7-1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01

国有林场内巡护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22亿,覆盖32个国有林场(局)4400公里巡护道路硬化达到乡道标准(每公里50万元)。

02

林区给排水工程,总投资1.14亿,现有及新建处管护站点450处和44处场部居民饮水设施改造(居民区人均给排水3500元,林业人口约3万人,管护站点给水每处2万元)。

03

林区电网改造,总投资20亿,现有及新建处管护站点450处用电设施改造(管护站点每处台基平均20万元,线路每公里15万元,全盟约1.3万公里)。

04

林区通讯工程建设,总投资4.4亿,基站建设、网络设施建设、监控设施建设44处(每处1000万元)。

05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总投资0.66亿,新建150处、改造70处管护用房,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内部设施、装修等(每平方米3000元)。

06

好森沟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2.8亿,近期重点建设工程14处、中远期重点建设工程18处。

07

内蒙古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投资1.37亿,新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11处,健全公园内指示标识系统、交通导视系统,科教解说系统,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并打造神山森林公园独有的蒙元文化。

    二、 林种苗基础建设

    “十四五”期间,兴安盟林种苗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林种苗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苗木供应市场化、种苗管理法治化为总目标,突出抓好强基础、搭平台、重服务、严监管工作,推进种苗生产和管理现代化,开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效的保障。

专栏5-7-2种苗基础设施建设

01

2025年,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扶持建设一批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线上线下苗木交易市场,发展壮大林木种苗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全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基本建立,种子生产供应体系进一步健全,苗木线上线下交易体系进一步完善,种苗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种苗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基本形成,制约种苗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我盟种苗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02

全盟育苗基地规模达到6.5万亩,年产合格苗木3.5亿株,一级苗出圃率达到85%,容器苗生产占总产苗木量的20%以上,年产容器苗7000万袋,基地供种率达到85%,林木良种供应率达到75%。年均采种量达到10万公斤,林木种子储备能力达到当年用种量的20%。完善图牧吉紫花苜蓿草种繁育基地一处,总面积1000亩,年均产种量达到1万公斤;建立图牧吉生态用野生草种采集基地1处,总面积3万亩,年均产野生混合乡土草种5万公斤。

    三、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专栏5-7-3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01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规划。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认真搞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通过整体布局调整,加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队伍素质建设,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行政管理体系、调查监测体系、森林保险体系、林木采伐管理体系、林木运输加工体系、木材检查站体系、林政稽查体系和资源监督体系。

02

木材检查站建设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我盟共设木材检查站22处,分布在六个旗县市和五岔沟、白狼林业局,按国家对木材检查站建设标准的要求,我盟将在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全部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每处检查站达到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标准

    四、林业工作站管理体系建设

专栏5-7-4林业工作站管理体系建设

01

科技推广项目。四个旗县市林业工作站(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完成锦绣海棠、王族海棠、矮化苹果、富硒李子的技术推广,每项推广面积50-60亩。总投资240万元。

02

保险建设工作。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建立保险专业勘定定损平台,提高森林保险理赔效率。同时努力探索商品林保险项目。

    五、森林保险建设

林业是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但是却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很大,很容易因自然灾害遭受巨大损失。森林保险作为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机制,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业稳定发展,而且可减少林业投融资的风险,有利于改善林业投融资环境,促进林业持续经营

第五章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十四五”投资估算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投资

建设任务

林业生态体系

25.852

1

天然林保护工程

10.75

1.1

天然林保护管护工程

5.15

天保工程管护面积1030.9万亩,每亩管护费10

1.2

天保工程区后备资源储备

0.15

天保工程区实施补植补造每年完成1万亩,每亩投资300元

1.3

天保工程区职工保险补助

1.5

1807名职工五险

1.4

天然林停伐补助

1.2

1.5

天然林保护工程(扩大管护范围)

2.75

新增天然林保护面积550万亩,每亩每年按10元管护标准,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4.4

全盟每年共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88亿元,

3

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

3.225

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退化林修复25万亩。

4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

0.04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5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2.592

(1)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工程,包括:湿地补水工程5000万元;河道疏浚工程2000万元;牧户迁移工程3000万元。(2)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项目,计划退耕还湿50公顷,恢复退化湿地5230.36公顷;对周边35处共计面积274.62公顷的小微湿地进行保护,总投资7920万元。(3)内蒙古扎赉特绰尔托欣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计划退耕还湿4519亩,退耕还林3915亩,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4153亩,5000万元

6

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工程

0.32

管护站建设510万元,勘界立标120万元,保护区巡护装备购置2611.8万元

7

森林抚育

2

森林抚育100万亩

8

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8.2

9

草原生态修复项目

1

生态修复50万亩

10

退牧还草

0.3

退牧还草30万亩

11

已垦草原退耕还草

1.8

退耕还草30万亩

“天空地”一体化林草资源保护监管云平台

0.1

1

草原自然公园建设

5

以乌兰毛都大草原为中心,在德佰斯镇、桃合木苏木、乌兰毛都苏木和满足屯苏乡为主的中温型草原带的森林草原亚带,规划总面积2000公顷,分为保护修复区和合理利用2个功能区

2

灾害应急防控能力建设

8.9378

3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0.2

监测预警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8万元;检疫御灾体系建设投资1255万元;防治减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万元;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投资25万元;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投资概算为100万元。

4

森林草原防火保障体系建设

8.7378

预警监测系统建设11350万元;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1544万元;专业队伍能力建设5884万元;林火阻隔系统建设3600万元;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6.5亿元。

5

国有林场基础建设

52.37

国有林场内巡护道路硬化项目

22

覆盖32个国有林场(局)4400公里巡护道路硬化达到乡道标准(每公里50万元)。

1

林区给排水工程

1.14

现有及新建处管护站点450处和44处场部居民饮水设施改造(居民区人均给排水3500元,林业人口约3万人,管护站点给水每处2万元)。

2

林区电网改造

20

现有及新建处管护站点450处用电设施改造(管护站点每处台基平均20万元,线路每公里15万元,全盟约1.3万公里)。

林区通讯工程建设

4.4

基站建设、网络设施建设、监控设施建设44处(每处1000万元)。

1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

0.66

新建150处、改造70处管护用房,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内部设施、装修等(每平方米3000元)。

2

好森沟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建设项目

2.8

3

内蒙古神山国家森林公园

1.37

4

林业工作站建设

0.02

四个旗县市林业工作站(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完成锦绣海棠、王族海棠、矮化苹果、富硒李子的技术推广,每项推广面积50-60亩。总投资240万元

5

合计

92.8548

第六章  保障措施

    林业和草原建设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关系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要充分认识到“十四五”林草发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有关要求和部署上来,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林草发展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和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林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的强大合力。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发挥相关部门的优势和潜力,调动方方面面力量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科学、开放、民主编制好兴安盟林草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十四五”林草规划体系,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发动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事业。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保证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林草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进一步落实好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政策,积极拓宽林草建设基金渠道。合理开发林草资源,灵活运用林草资源进行融资,盘活林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林草的信贷投入,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林草投资建设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草工程建设。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将林业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四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能力。

    适应林草建设新要求,全面提升林草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加大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加强培养造就一批林草科技带头人、拔尖人才。着力加强基层林草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林草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林草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林草建设一线。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建设氛围。

    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还需借助全社会力量,通过各阶层、各行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政策制定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与诉求,协调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项目建设要拓宽参与渠道,建立长效、稳定、多元的投入增长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整合建设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建的生动局面。

    六是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要分解细化本地区林草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按照一年一考评的基本要求,对林草生态建设、管理、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林草政策落实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林草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强化规划的落实和执行。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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