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安盟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3-00052 | 发文字号:办发〔2023〕3号 |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 信息分类:4530040 |
概述:各旗县市委、人民政府,兴安农垦集团、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盟委各部委,盟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兴安盟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盟委、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 | |
成文日期:2023-01-31 | 有效性: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