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3-0003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4530226
概述: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盟2023年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  (二)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各地要积极组织国家卫生乡镇申报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  ????(三)创建自治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乡镇标准》。开展自治区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成文日期:2023-02-01 有效性:1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2-01 10:59:1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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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爱卫会,盟爱卫会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及盟委会提出的“大力推进健康兴安建设,加快补齐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盟2023年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新增创建地区。2023年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中旗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022-2024周期。全盟除太本站、旗县建成区外的乡镇申报国家卫生乡镇,申报比例100%。未被命名为自治区卫生乡镇地区申报自治区卫生乡镇,确保创建比例100%。统筹做好卫生村创建工作,实现自治区卫生村创建比例达到90%的目标。尚未获得“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也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创建复审地区。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要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太本站镇要保持好国家卫生乡镇荣誉称号。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中旗要稳固自治区卫生城市和卫生县城创建成效,做好国家、自治区卫生城复审迎检准备。

  二、分类实施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要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制定复审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完成自查评估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盟爱卫办。两地要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存在问题,挂图作战,逐一销号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验收。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中旗要着手准备国家卫生2022-2024周期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于3月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和书面申请。盟爱卫办4月份对各地创建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各地要结合实际,适时邀请各级爱卫办对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或指导,各项指标达要到国家标准,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各地要积极组织国家卫生乡镇申报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重点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七方面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创卫任务分解图”与“创卫工作进度图”。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所辖乡镇的申报材料审核和督导工作,盟爱卫办将于2023年4月组织旗县市开展检查,分享交流。期间,盟爱卫办将不定期对申报地区进行抽查督导,确保创建质量。

      (三)创建自治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加快创卫工作步伐,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乡镇标准》,开展自治区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现全盟自治区卫生乡镇全覆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村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单位标准》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各地于11月底前将加盖考核单位公章的《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和打包的申报资料报送至盟爱卫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创卫工作机制。开展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等卫生创建工作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组织机构,厘清部门职责,落实资金保障,确保高质量开展新一周期卫生城镇创建。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灯杆、展板、文化墙、户外LED屏等载体,张贴、喷绘、播放创建卫生城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意义,确保创卫宣传驻足可见。要以爱国卫生“一周一月”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深得民心,获得广泛支持。

  (三)强化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卫工作。各地、各单位要

  加大投入,补齐城乡创卫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加大对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先进单位的创建和巩固力度。请旗县市要以创建为抓手,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创建质量,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的改善,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并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本地区拟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自治区卫生乡镇数量及名单(见附件)报送至盟爱卫办。

  (四)加强督导,确保创卫取得实效。各旗县市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卫生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盟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做好指导,盟爱卫办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全盟卫生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地区或单位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送至各级党委、政府,请各地、各单位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人:张宇  张延海

  联系电话:13514822130  18048218444

  电子邮箱:138044440@qq.com

  

  

  附件:各旗县市2022-2024周期拟申报国家卫生城镇数量统计表

兴安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

各旗县市2022-2024周期

拟申报国家卫生城镇数量统计表

旗县市名称

拟申报国家

卫生城市

拟申报国家

卫生县

拟申报国家

卫生乡镇

备注

名单

数量

名单

数量

名单

数量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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