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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5日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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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兴安盟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吕金亭主持,局长宋兴鹤出席并致辞,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剑平、白晶鑫、姜艳丽出席活动并向2021年度兴安盟“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内蒙古日报驻兴安盟记者站、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驻兴安盟记者站、兴安盟广播电视台、兴安日报等媒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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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回顾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通报了2021年典型案例及12315综合执法平台2021年度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情况。宣读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提纲,部署了2022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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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0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0.19万元。其中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033件,通过1234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78件。
     深入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各项工作,相继开展了“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保护知识产权、治理虚假广告、打击行业垄断、整治购销合同“霸王条款”、直播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衣食住行”领域立案652件,罚款479.46万元。2件商标侵权案入选全区打击假冒侵权及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件发布虚假广告案入选全区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一批群众关注的扰乱市场秩序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市场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消费维权意识明显增强。重要产品和食品药品抽检、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以及消费者协会维权投诉站、联络站建设工作,都得到明显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宣传、贯彻、落实好中消协提出的“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活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盟委、行署提出的重点任务,聚焦兴安盟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力促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消费结构更加优化、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一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通过座谈会、发放传单、媒体宣传和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的意义。二是重点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确保商品质量合格,让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三是集中力量开展好“衣食住行”领域和“生老病死”领域“铁拳”行动,围绕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服务领域和行业,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稳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四是监督服务领域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督促服务行业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制度和信用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服务领域重点行业整治效果明显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消费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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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相关工作人员走进红旗汽车4S店、北京汽车4S店等多家企业门店进行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有关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内容,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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